• 流程是:1、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 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2份; 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2份; 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2份; 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2份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1。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 2。公积金贷款1-5年利率4.59%,6-30年利率5.04% 3。公积金最高贷款从今年7月1日由40万调整到60万。最高贷款年限30年。 4。公积金贷款年限+贷款人年龄不得超过70岁。 5。公积金贷款根据贷款人每月单位缴存额和缴存比例贷款。(因为缴存额和缴存比例直接体现工资的多少和还款能力) 谢谢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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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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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 提取流程 【通用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购房提取流程】 (一) 本市购房提取流程 (二) 异地购房提取流程 (三) 提前还贷提取流程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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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哦,这边你是可以到公积金的管理中心去提取的,也是可以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去提取的,这边是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部署并搭建了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是比较快捷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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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家庭名下无房产即可办理租房提取 1、自助方式办理支付房租提取业务,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2、职工应如实填报家庭成员信息,家庭成员包括职工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3、职工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最早可提取的月份不早于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月,且不早于2010年12月; 4、自2014年11月1日起,通过自助渠道办理租房提取每月可申请提取一次; 5、住房公积金可提取额度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等规定审核的额度为准; 6、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网上或住房公积金银行自助终端预约,柜台办结。 二、户籍不在深圳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提前还贷提取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组合贷款提前还款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5.商业贷款提前还款  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6.贷款银行出具的提前还贷还款明细,并加盖贷款银行印章(还款明细内容包括:还款人姓名、贷款金额、提前还贷金额等); 7.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签订按月还贷委托提取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消费提取申请表》一份; 2.职工身份证原件; 3.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配偶住房贷款的,须提供配偶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用于偿还未成年子女住房贷款的,须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不能提供户口簿的或者户口簿不能体现家庭关系的,可提供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其他家庭成员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公证书,须前往管理部办理); 5.签订纯公贷还贷委托协议的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6.签订组合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或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合同补充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7.签订商业贷款还贷委托协议的  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8.商转公贷款签订还贷委托提取协议的  办理商转公贷款的原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银行印章);  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抵押合同-适用于商转公抵押贷款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无法提供原件的,只需提供上述材料的复印件,但须加盖贷款受托银行印章) 9.委托配偶办理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委托其他人办理的,须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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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8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9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10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1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对于离职人员来讲,只要符合“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的条件即有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希望以上回答能让你满意,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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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十三、外地购房是否可以提取还贷呢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职工有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在深圳本地或异地购房的都可以申请购房提取。按照《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内容,职工有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情形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该自住住房限于深圳本市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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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到的是公积金卡里全部余额的50% 例如:你一个月是缴费1000,6个月后余额是6000,那么你可以退到3000,卡上余额3000是取不出来的(当然销户提取是可以全部取完的),后面又过6个月,卡上余额9000,但是还是只能退3000,因为有3000元是不算在比例里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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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打开主页后,点击右下角的个人业务下的网上预约 2,进入登陆页面,输入相关的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 3,登录之后,点击个人提取,选择自己对应的提取形式 4,填写相关的提取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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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租房提取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   2、用于其它住房消费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提取前12个月内职工住房公积金应缴存总额的30%。   3、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或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   4、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5、第三套住房不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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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可全额提取条件及注意事项 (二)可部分提取条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且不超过月实际支付的租金,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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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www.szzfgjj.com,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四、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五、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温馨提示:1.预约成功后,请持身份证或凭预约编号(不需要打印)按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取号办理业务。2.通过网上预约功能,可预约5个工作日内的提取业务。3.每日预约时间分为上、下午两个时段,请根据网上预约时段按时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先取号先办理。4.预约机构预约人数已达最大预约人数,系统将提示“预约已满,不允许添加预约信息!”。5.不能按预约时间前往预约机构办理提取业务的,请在预约时间前一天下午4:30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取消该项预约。未及时取消预约或未能在预约时间到预约机构办理业务的,在预约日后2个工作日内不能再次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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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根据深府[1992]128号关于发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的通知,于1992年8月1日开始征收。2016年12月1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出台。12月20日起正式接受办理缴存等业务,提取和贷款业务在2016年上半年展开。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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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8%。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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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最新出了《2016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共计三十条规定。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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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可以跟银行预约提现,比例是50%,不同情况的提取比例也是不一样的,具体如下: 一、租房提取: 《提取规定》:“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应当在本市范围内无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50%,每年度可以提取不超过12个月的月可提取额,每年度可以申请提取两次;当年度未提取的剩余额度,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 二、购房提取: 《提取规定》:“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时账户内存储余额的60%,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3,还贷提取: 《提取规定》:“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职工上月实际还贷额;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60%; 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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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最新出了《2016年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暂行规定》共计三十条规定。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可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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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六) 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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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深只是租房的话,只要填写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准备身份证和公积金卡复印件,去公积金发卡行网上预约提取就可以了。 如果离开深圳而且社保关系转移出深圳的话,可以全额提取。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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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网上怎么预约,这边就以深圳为例介绍如下:一、职工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登录”,凭住房公积金账号和密码登录。如首次登录,需阅读《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预约规则》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选择同意后继续办理业务。二、点击进入“提取业务办理预约”。三、点击进入“发起预约”,选择提取原因、地区、机构以及具体网点后,页面下方将显示该网点可预约人数和可预约时间(上午或下午)。选择预约内容后,点击“提交”,系统预约成功。提交成功后,选择“确定”,则直接打印预约回单;选择“取消”,可在需要打印时进入打印预约菜单进行打印。预约回单不强制打印,住房公积金业务柜台可凭职工身份证号码或预约编号直接调出预约信息。四、点击进入“取消预约”,职工可取消预约。五、职工在预约成功后如需要打印预约信息,可点击进入“打印预约”。各个地方是不相同的,你可以查看当地的公积金网站。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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