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那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偿还住房本息的;
(3)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的。
2)非住房消费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4)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5)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6)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的;
(7)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帐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8)职工户口迁出本市的
(9)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0)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2.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提取公积金时如何办理?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且同时有未偿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首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那些提取凭证?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必须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储蓄卡、单位出具的《**市(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并按提取原因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4.职工购买自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那些证明文件?
职工购买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及复印件,购房发票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
1,如果儿子没有公积金使用商业贷款购房的,是不能提取父亲的公积金账户余额的!
2,如果儿子有公积金,且使用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不够的,可以申请使用父亲的公积金办理贷款的,但是不能再提取父亲的公积金账户余额了。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不可以!子女必须有共有权证才可以提取,符合以下情形才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具体如下: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本地、户口迁出本地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6、职工在本地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 7、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