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包括调整贷款基本条件,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做好异地贷款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贷款基本政策
职工按时连续足额缴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调整为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重庆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不足6个月(含)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支持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住房,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继续执行贷款差别化政策
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继续实行贷款首付比例差别化管理,根据所购房屋面积确定贷款首付比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144平方米(含)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
三、做好异地贷款工作
在异地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重庆市户籍职工,在重庆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装公积金贷款;在重庆市就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异地户籍职工,在其户籍所在地购买自住住房的,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四、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发放
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作用,加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规模和发放力度,实施范围扩大至全市。贴息金额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利息差额计付,在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贴息贷款承办银行要确保贷款资金额度,并按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条件进行发放。
五、降低贷款中间费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取消向职工个人收取的保险及强制性机构担保收费项目,切实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六、优化贷款办理流程、提高贷款服务效率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房屋产权登记等机构尽快联网实现信息共享,简化贷款办理程序,缩短贷款办理周期,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应在受理抵押登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权登记手续,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在抵押登记核实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实行贷款轮候时,贷款发放时限按轮候的相关时限规定执行。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
近日,重庆公积金新政出台备受重庆市民关注。自今年2月10日起,重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首付额度不再是一刀切的三成,而是将根据购买面积的大小梯级式递增,贷款首付比例低至两成,而双职工使用公积金的单笔上限由之前的80万元降至60万元。
对于新年首个楼市新政,有重庆市民认为提高买大户型房子的首付比例,减少了占据资金的情况,可以改善公积金的放款速度,保护了刚需购房者的需求。
在了解了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策之后,小编今天为您讲解一下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重庆市民除了在了解上面的重庆住房公积金提取新政及提取条件外,还要了解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等相关知识,为买房子做好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