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棚户区改造政策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棚户区改造 棚户区改造 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包头棚户区改造政策
一,如果被拆迁人选择第一种补偿方式,则被补偿的总金额等于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加上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补贴金额+面积补贴金额+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
棚户区改造被拆迁房屋的评估金额泛指被拆迁房屋的评估单价乘以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而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价格的补贴金额则指的是被拆迁房屋评估金额乘以增加比率。如果房屋面积小于25㎡增加比率为40%;大于或等于25㎡、小于33㎡的为35%;被拆迁房屋面积大于45㎡以上的范围一般在20%-25%之间。
二,房屋回迁安置有什么补偿标准?
若被拆迁人选择第二种棚户区房屋改造拆迁房屋回迁安置的,则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户型安置,实行“拆一还一”不找差价;若被安置的拆迁面积大于被改造的房屋面积则要增加相应的多余面积金额,产权归交纳增加面积款人所有面积安置房屋的,超过标准户型建筑的,按照该项目的商品房销售价格结算相应金额。
三,无户籍房是否也有棚户区改造拆迁补偿标准
无户籍房产是指之前那些违规建造或自由自有住房建造的一些统称,因为没有房产证,本应该不予与补偿;但是依照1990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颁布以前自建自住的独立房屋,其权利人具有拆迁区域的正式户口又无其它住处的,可对其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给予一定补偿,具体补偿金额由评估机构确认。
包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高志勇所作的《关于(送审稿)的说明》,审议了《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实施方案》。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方案。
会议指出,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是我市目前最大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示范工程,是转方式、调结构、促发展、惠民生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构建和谐人居环境的迫切要求,也是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涉及面广、公益性强、社会影响大,要从讲政治、保民生的高度,举全市之力夺取这场攻坚战的胜利。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立足于促进城市建设发展和提升城市品质的新形势和新要求,顺应棚户区人民群众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新期待,进一步加强对北梁棚户区搬迁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注重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层层落实责任,动员各方力量,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加大相关政策的落实力度,切实把国家、自治区关于棚户区改造政策落实到位。要按照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尽快编制完善棚户区以及安置区的专项规划,注重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棚户区和安置区的规划和建设管理,统筹考虑棚户区和安置区的园林绿化、环境卫生等基础设施配套建设,以及医疗、教育、文化及社区服务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保护好具有保留价值的古街院巷、文化遗存。要合理安排建设进度,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检查,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确保棚户区和安置区实现高标准规划、高水平建设、高效能管理,按期完成安置改造项目。要制定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拓宽融资渠道,努力解决资金问题。要将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在用活土地政策,盘活土地资产上下功夫,最大限度的发挥土地效益。要健全财务制度,切实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资金的审计监督,防止违纪违规现象的发生。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工作要严格执行搬迁改造实施方案,既要维护公共利益,又要保障好被征收房屋居民的合法权益。要把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和严格依法办事贯穿于搬迁改造的全过程,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处理好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有效化解矛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要切实做好被征收房屋居民社会保障、生活救济、就业等工作。通过有效措施,提高居民的就业意识和就业能力,帮助被征收房屋居民解决好基本生计和长远发展问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