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的特点1.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小产权房”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在集体土地上开发的房屋,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土地一般归农村集体所有,如果要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进行商品房开发并公开向社会销售,必须先经国家征收,把集体土
1、确权就是确定一下使用权,或许启动审批程序但是也是仅仅执行审批过程,其他工作不考虑,或许事实非常明确,就是符合使用规定,这样直接抄一遍原来的档案就行了。确权对于政府而言是极其严重错误的举动,违背常规,混淆逻辑,不处理处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小产权房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房”
第一种是建在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一般这类房屋是属于该集体所有,除该集体内部人员外,任何人都不能购买。 第二种是建设在集体企业用地或非法占用耕地上。 与我们平时所接触的商品房最大的区别是,小产权房并没有土地出让金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