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要过的,这么着弄才算得到或出售了把房子的正真归属权。
“土地使用权随房产所有权转移而自然转移”这是有相关法律依据的,原房主的行为纯属狡辩,你只要具备双方买卖合同以及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就可以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还有就是提醒一句,楼上回答的纯属一派胡言,国有土地
在开发商领取:1、交付使用证明原件(盖章的)2、两张分户图3、购房发票(之前已开发票就不需要领)。其次是办理产权证的东西和程序:(金箔路上房产局,南金线五小区下车)一、维修基金。(房产局服务台有复印机,收费)------
有的房子,比如房改房,就是没有土地证,一样能过户。现在有很多新开发的的房子,也是只有一本房产证,和土地证两证合一了
先做赠与公证。凭公证书及房地产“两证”,赠与人、受赠人身份证件办理过户登记。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一)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