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

2016-01-16   浏览375次    收藏 

  买房是现在热话题之一,而公积金却是买房的好帮手,全国都在实行公积金帮助购房,而长沙市公积金是贯彻得比较好的。在今天这个没有房子就没有未来的时代,长沙市公积金帮助了不少低薪职工、蜗居一族等人群购买到了比较理想的住房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也是有很多的长沙市民不懂得长沙市公积金的提取流程的。那么,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长沙市公积金的提取吧!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

  住房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租住廉租房公租房或租赁私人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非住房类: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遇到下列突发事件,且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患有重大疾病;

  (2)遇地震、冰灾、洪灾、火灾、重大交通事故等重大灾害;

  3.退休类;

  4.出境定居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6.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7.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2年以上的;

  8.缴存人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


  提取流程

  1.缴存人持提取资料和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2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2.审批人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及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同时,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按本办法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

  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

  4.审批人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及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人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人,并告知退件原因。

  5.缴存人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到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

  

  长沙市公积金的提取说麻烦也麻烦,说不麻烦也不算麻烦,最重要的是要懂得长沙市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小编在上面给大家简单介绍的有关于长沙市公积金的提取方法还是比较详细的,若是大家仔细阅读了之后还是不了解的,最好是要到本地所在的长沙市公积金局去详细地向那里的工作人员进行了解了。这样,才能更好的使用我们的住房公积金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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