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
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把农村集体的土地,分配给成员用以满足其住宅建设需要的土地,这种分配给成员的宅基地一般是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而且这种使用权具有以下鲜明的特征。
(1)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侵犯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否则宅基使用权的使用人,可以要求侵犯的单位或者个人、停止侵犯以及获得赔偿。
(2)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随着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存在而存在,转移而转移。也就是说如果宅基地上面的房屋因继承、赠与或者买卖的方式转让时,这块宅基地的使用权也是一并转让了过去。
(3)获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没有期限。
2农村宅基地的申请
(1)按照我国的法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应该是符合“一户一宅”的原则。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农村的村民一户应该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对于多余的宅基地必须要收回。
(2)农村宅基地是农村集体土地的一部分,因此申请人只能为本村的农民,其它经济组织以及城市户口不允许申请。
(3)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申请程序。应该由集体经济中的成员首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然后经村民大会或者村委会进行讨论表决,如果表决通过后,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并办理批准手续,批准手续办理好了之后,再由乡镇划定点线,准许施工。房子盖好之后,由有关部门发放集体土地使用证。
3农村宅基地的流转
农村的土地归属于集体所有,农民获得的只是使用权,并不是所有权,因此农村宅基地是不允许买卖和擅自转让的,但是随着房屋一起转让的则是可以的,这种转让是使用权的转让。因此农村宅基地的流转有以下的形式。
(1)交换宅基地使用权。交换宅基地的使用权是指两个使用人在自愿原则的前提下,对他们所拥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交换,主要是双方协商解决,属于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合同行为。在交换之后,两方应该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2)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人,有权把所享有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
(3)租赁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人,把宅基地的使用权租赁给他人的使用权流转。
(4)赠与宅基地使用权。指的是在自愿的前提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使用人,有权把宅基地的使用权赠送给他人。
4农村宅基地的继承和回收
(1)由于农村宅基地,农民只是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但是农村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我们可以通过变更房屋的所有权,来变更宅基地的使用权。
(1)根据法律规定,农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集体组织不可以随意回收农民对于宅基地的使用权,但是以下情况例外:出于公共事业需要、没有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宅基地、因为住宅迁移,宅基地已经无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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