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多为系列案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多为物业公司对小区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进行的集中起诉,因而往往是集中爆发的系列案,少则几十件,多则几十件同时立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通常采取集中送达、集中开庭、集中宣判的方式进行,以保证司法资源的有效配置、程序的公开公正和裁判标准的统一。 二、调撤率高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调解率、撤诉率较高。主要基于三种情形,一是业主收到法院的传票后,出于诉讼成本、司法威慑等诸多考虑,主动交纳诉讼费,形成诉前和解。二是部分物业公司不知道物业服务费的诉前催告程序,经法院释明后主动撤诉,但此类情形只是暂时撤诉,纠纷并未解决。三是庭审过程中达成诉讼和解,由物业公司放弃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是对物业服务费给予一定折扣,达成诉讼和解。 三、送达难 采用邮寄方式向业主送达诉讼文书,回退率经常在50%左右。因为邮寄人员通常在工作时间送达,而工作时间业主常常不在家,导致无法送达,或者由物管人员签收,不具有送达效力。于是有的审判人员通过**来通知业主领取诉讼文书,但当事人出于对诉讼及对物业公司的抵触情绪,多不愿意到法院领取诉讼文书。直接送达的效果同样受到工作时间业主不在家、同住家属身份无法确认、拒收等多种情况的制约。实践中正在积极探索在小区集中公告应诉通知、非工作时间送达的模式,以期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四、抗辩理由类似 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的抗辩理由集中为两类,一类为对物业服务质量不满意因而拒绝交费。在此类抗辩中,业主多会将小区环境照片作为证据提交,并对物业服务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长篇大论;另一类是不承认和物业公司的合同关系因而拒绝交费,主要是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形成的事实物业服务关系、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后的事实服务合同关系,还有的是由于没有设立业委会,委托当地基层组织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因为证据规则、举证责任及有关物业服务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上述抗辩多不能成立,审判人员会在庭审过程中进行释明,有的业主表示接受,有的则对抗情绪激烈。 五、诉讼成本较高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标的额大多为千元左右,但案件的诉讼成本很高。主要表现在:物业公司要确认业主的个数,房屋的面积,还要先进行催告程序,直至出庭参加庭审、申请执行;人民法院要送达成本较高,如前所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送达难度较大;在业主方面,业主要出庭应诉,需要耽误工作时间,这既是时间成本也是经济成本。还有潜在的成本,即通过诉讼来收取物业费,往往会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对立情绪。因此,从诉讼效益上讲,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采用诉讼方式来解决成本很高,积极探索基层社区主导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非诉讼解决模式显得尤为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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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建设部第33号令)、《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占地面积: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绿化覆盖率为_______%;物业类型:_______.   第二条 委托管理事项   (一)房屋建筑本体共用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二)房屋建筑本体共用设施设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囱、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中水系统等)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   (三)本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绿化、室外泵房、路灯、自行车房棚、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四)本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配套服务设施(网球场、游泳池、商业网点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五)公共环境(包括公共场地、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六)车辆行驶及停泊;   (七)配合和协助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安全监控和巡视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财产保险保管责任);   (八)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九)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十)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 月_______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乙方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应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不含设施设备用房面积)。物业管理用房属甲方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房资料等),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六)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七)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八)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九)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合同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有权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公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3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六条 管理目标   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管理事项制定出本物业“管理分项标准”(各项维修、养护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考核标准)。   第七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住用户)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元;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将宿舍改为商业用途,物业管理服务费将按商业用途收取。   (二)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三)房屋建筑(本体)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房屋本体维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体维修基金的收取执行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标准。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上述基金并配合维护;   (四)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由甲方负责按法规政策的规定到位,以保障本物业的公用配套设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维护费用。   第八条 奖惩措施   (一)乙方未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事故,经市政府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确认需由乙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物业服务合同。   (二)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约_______年。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房屋建筑或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6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陆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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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行政机关)   乙方(物业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以下物业管理服务事项达成协议。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以下简称本物业)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   建筑面积   其他说明 .   第二条 物业管理范围   乙方所接受的物业管理范围是物业建筑产权标注及周边区域、设施设备等资产在内的管理服务,不涉及资产的所有权。   (一)建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请在选择项中打“√”)   1.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编制物业管理服务方案、人员编制和费用预算,报送甲方审定。   2.保证从事本物业管理项目的人员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应有的素质要求。如需调整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应事先通报甲方,对甲方提出认为不适合的在岗人员,乙方应作出相应调整。   3.对管理服务涉及的专业性、技术性要求较高的工作内容,可另行委托第三方承担,但应及时报甲方备案。委托的工作内容仅限于分项内容,整体管理服务项目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4.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物业管理总结报告。在约定时间内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设备、工具、档案和图纸资料;所有移交的内容都应有清单并由双方签收;全部手续完成后签署物业移交确认书。   5.按法律规定或经双方商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业费用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但未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达到管理服务质量标准后,甲方应支付相应的管理服务费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履行管理服务职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实赔偿;因乙方管理服务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导致重大火灾、失窃等事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五)其他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也可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而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请双方在签署合同时将此仲裁条款划去)   第十条 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合同附件   (一)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的有关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标文件内容同本合同条款有不一致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详见附件)   (二)对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处,从补充协议。(详见补充协议)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订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   甲 方:       乙 方:   住 所:       住 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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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物业服务是不用印花税的。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印花税。有的地方按“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缴纳万分之三的印花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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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则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方(房地产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物业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甲方负责开发建设的物业(以下简称“本物业”)实行前期物业管理有关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 坐落位置:市镇路 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绿地面积——平方米。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商铺平方米,停车场。 第二条 本合同中涉及的币值,均指人民币。 第二章 物业服务事项 第三条 甲方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采用“招标”、“协议”方式,选聘乙方对本物业实施前期物业管理。 第四条 本物业在未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下同)交付使用前,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服务质量。 1、建筑物主体外的共用部位管理。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绿化、环境卫生管理。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公共场地保洁率95%。 4、车辆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 第五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以下服务内容及达到以下服务质量 (一)日常服务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 服务质量:外墙完好,外观整洁,完好率达98%,零修及时率、合格率100%。\\ 2、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道路”、“垃圾道”、“烟囱”、“化粪池”、“沟渠”、“池”、“照明系统”、“中央空调”、“电梯”、“发电机”、“消防设施设备”、“智能化设备”“外墙排水管”。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3、按国家《物业管理条 例》(以下简称《条 例》)第四十五条 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供电、供水、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或按合同的约定,来行使合同权利和履行合同义务。 4、生活服务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 5、绿化与建筑小品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共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园林小品”。 服务质量:完好、整洁,绿化长势良好。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服务质量:设施完好、整洁,公共场地保洁率95%,垃圾日产日清。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服务质量:交通畅顺,停放有序,行车线路标志明显。 8、安全防范工作,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岗亭24小时值班。 (二)定期服务 1、每月 清理生活垃圾一次; 2、每日 清洗水池一次; 3、每月 清疏化粪池一次; 4、每年 清疏排水系统一次; 5、2年 清洗建筑物外立面一次; 6、6个月 检修水泵一次; 7、每月 检修电梯一次; 8、** 检修发电机一次; 9、** 检修中央空调一次; 10、每月 检修消防设施、设备; 服务质量:设备良好,运行正常,垃圾日产日清。 (三)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档案和竣工验收资料。 服务质量:收集整理,装订规范,妥善管理,合理使用。 (四)其它服务事项 第六条 乙方在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不得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 第七条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应当告知乙方并与乙方签订物业装饰装修协议。乙方可向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2000元。物业装饰装修完毕,如未发现有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不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未违反“物业装饰装修协议”的,乙方应在 30日内将物业装饰装修保证金“本金”退回给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 第八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对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向乙方提出维修养护服务要求的,乙方认为有能力承担的可以接受,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三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九条 本物业未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前,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 1、物业服务成本;2、法定税金;3、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 第十条 本物业竣工交付使用后,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缴交;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 第十一条 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和物业服务酬金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甲乙双方约定采用以下方式收取物业服务费和提取酬金: 按每月每平方米一定的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不包括共用水费、电费。共用水费、电费每月按“各户使用量”另行分摊。乙方在年终决算物业服务总收入和服务总成本,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 第十二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乙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约定的内容要求提供服务,按以下标准向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 1、住宅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2元收取;商场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1.5元收取. 2、已竣工验收(以建设部门签发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的时间为准)但仍未售出或交付使用的物业,由乙方按本条 本款第1点约定的标准向建设单位(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 业主从办理收楼手续后的次月开始缴交物业服务费,以后每次收缴物业服务费的时间为每月15号之前。乙方在首次收取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费时,可预收三个月。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变换或物业服务合同中止时,如业主、非业主使用人不欠乙方物业服务费,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将预收的物业服务费“本金”退给业主、非业主使用人。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费的调整和违约责任 1、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在合同期内根据市物价部门批文调整。 2、甲方逾期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3、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按以下方式处理: 从逾期之日起每天按应交物业服务费的千分之1交滞纳金; 4、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不交物业服务费的,乙方可采取适当措施催缴。有超过20%的业主无正当理由连续三个月拒交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公司可在告知业主15天后,有权单方中止物业服务合同,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非业主使用人不履行交费义务时,由业主承担连带交费责任。 第十五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车位停放服务费和停车保管费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一)车位服务费及车位停放服务费(已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服务费;未购买车位的,收取车位停放服务费) 1、小车车位服务费30元/月 2、小车车位停放服务费200元/月、室外150元/月;摩托车停放服务费30元/月; 3、自行车停放服务费元/月; (二)停车保管费 车主缴交停车保管费的,乙方与车主应另行约定保管责任,签订车辆保管合同。发生车辆损坏或丢失车辆事故的,由责任方按约定承担责任。 (三)临时停车的,“每小时√”、“每次”收取5元,24时至清晨8时7元。摩托车临时停放1元。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有关收费,按规定需报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其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以下方式承担: 1、保修期内由甲方承担; 2、保修期后由全体业主承担,或用专项维修资金支付; 第十八条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甲乙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筹集专项维修资金(可多种方式同时使用)。 1、购房人按二房以下1000元/户、三房2000元/户、商铺2000元/卡的标准在收楼前直接向代办银行交纳,或发展商代收,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当业委会成立后,由发展商移交给业委会监督。 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与管理,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由当事人另行约定。物业需要使用专项维修资金2,如专项维修资金已筹集部分不足以支付的,经业主大会同意,按该工程的预算向全体业主进行一次性筹集,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决定临时一次性筹集专项维修资金,以该工程预算基数,业主应当按其业权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乙方发现危险情况但专项维修资金不足而要求甲方筹集,因甲方不筹集或筹集不及时导致物业损害的,应当免除乙方的责任。 第十九条 业主自用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应当及时维修养护,其他有关业主应当给予配合。存在安全隐患的业主不履行维修养护责任造成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损害的,由乙方负责维修养护,费用由该业主承担。 第二十条 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按以下第种方式筹集购买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1、由乙方代办,保险费用由全体业主按各自业权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由乙方代办,保险费从物业服务费总收入中支出,计入成本。 具体投保的保险险种为。 附加险险种为。 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的家庭财产与人身安全保险,由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自行办理。 第四章 双方责任 第二十一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 2、起草《业主临时公约》,在销售物业时向买受人明示,并要求买受人作出遵守的书面承诺。 3、起草《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在销售物业时与买受人签订。 4、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协助乙方对物业进行接管验收。甲方交付给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应当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要求。如存在质量问题,双方应书面确认并按以下第3种方式处理: (1)由甲方负责返修; (2)委托乙方返修,由甲方支付全部返修费用; (3)双方协商调解。 5、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或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甲方按(中府[1999]24号文要求)总建筑面积1.5-2‰比例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乙方无偿使用,2-3‰比例(商业大厦按3-5‰比例)向乙方提供公共用房。公共用房经业委会同意可用作商业用房,由乙方出租,其租金收入主要用于补贴物业管理费不足。 6、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图纸、档案、资料,并于本物业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移交; 前款所述的资料包括: (1)竣工验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 (2)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设备安装、使用、维护等资料; (3)物业质量保证书和物业使用说明书; (4)与买受人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 (5)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 由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导致乙方无法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管理遗留问题。 (二)乙方责任 1、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责任,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开展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2、编制物业年度维护计划和维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向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告知使用物业的有关规定,当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4、可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承担,但不得将物业管理整体服务内容一并转让或委托给第三方; 5、不得擅自占用物业的共用设施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6、本合同终止时,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各种用房及物业的全部档案资料,清理与业主或非业主使用人发生的债权债务,与新的物业管理公司妥善交接,按时退出物业管理区域。业主、非业主使用人欠交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乙方可依法追讨,但不得以此为理由不移交物业管理权和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定乙方应承担的责任。 第五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约定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合理的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 、第五条 和第二十一条 第(二)项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的期间内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五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章 约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多收的费用;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二十六条 甲方根据第二十四条 或乙方根据第二十三条 行使终止合同权利的,应当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同通知书在送达另一方时生效,双方应当对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进行交接。 第二十七条 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中止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壹万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对超过部分给予赔偿。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遇到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业主公约的,乙方也可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提请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法院裁决等措施。 第三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发生煤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强台风、暴雨、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为维护甲方、公众、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因采取紧急措施造成甲方或者业主、非业主使用人财产损失的,双方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 因房屋建造质量、设施设备质量或安装质量等原因,使物业或物业的一部分达不到正常使用功能,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为准。 第六章 服务期限 第三十二条 服务期限为五年年。管理期限以乙方正式进驻或甲方交楼之日起,预计为年月30日至年0月31日止,合同期满如甲乙双方本无异议,则自动延期三年。 按《物业管理条 例》规定:“物业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且使用已超过一年的,应当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三条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有意向续签合同,应当在合同期满30日前向对方提出书面要求,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续签合同。乙方书面提出续签合同的意见,另一方没有提出明确的书面答复的,合同继续有效。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需要变更合同条款或有其他事项需要补充约定的,应当协商一致后以书面形式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向工商行政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12页,一式3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由甲方存1份,乙方存1份,行政主客部门存1份。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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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合同中关于服务内容的条款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基本相同,主要差别在于: (1)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物业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企业;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是业主(或业主大会)与物业管理企业。 (2)合同期限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虽然可以约定,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又开始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会终止。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则由订立合同双方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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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使用说明   1、本示范文本仅供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参考使用。   2、经协商确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可对本示范文本的条款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物业管理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对 (物业名称)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   物业类型 ;   座落位置 ;   建筑面积 。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与物业管理公司议定年度管理计划、年度费用概预算、决算报告;   (二)依据《淄博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对乙方的管理实施监督检查,每年全面进行一次考核评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管理失误,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有权终止合同;   (三)委托乙方对违反物业管理法规政策及业主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对无故不缴、交有关费用或拒不改正违章行为的责任人采取一定催缴催改措施;   (四)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向乙方提供本物业所有的物业及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工程建设竣工资料、住用户资料),并在乙方管理期满时予以收回;   (五)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六)负责处理非乙方原因而产生的各种纠纷;   (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八)法规政策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本合同的规定,制订该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大多数业主(住用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遵照国家、地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严格按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不得擅自加价,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多收费少服务。   (三)负责编制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四)依照法规政策、本合同和业主管理规约的规定对违反业主管理规约和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行为进行处理;   (五)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并支付费用,但不得将整体管理责任及利益转让给其他人或单位,不得将重要专项业务承包给个人;   (六)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和业主的监督;   (七)至少每6个月向全体业主张榜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账目。   (八)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九)建立本物业的物业管理档案并负责及时记载有关变更情况;   (十)开展有效的社区文化活动和便民服务工作;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及其各类管理档案、财务等资料;移交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用管理费、公共收入积累形成的资产;对本物业的管理财务状况进行财务审计,甲方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构。   (十二)不承担对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的人身、财产的保管保险义务(另有专门合同规定除外)。   第四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   (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一);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二);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车辆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8、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包括以下事项:   1、 ;   2、 ;   3、 。   (三)乙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见附件三)。   第五条 管理服务费用   (一)本物业的管理服务费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2、按双方协商的标准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   3、由甲方按统一标准直接支付给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支付期限: ;方式: ;   (二)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规定的标准调整;   2、按每年 %的幅度上调;   3、按每年 %的幅度下调;   4、按每年当地政府公布的物价涨跌幅度调整;   5、按双方议定的标准调整;   6、 。   (三)乙方对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及其他特约服务,采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实际发生费用计收;但甲方有权对乙方的上述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核和监督。   (四)房屋建筑(本体)的公共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与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经双方议定后实施,所需经费按规定在物业公共维修资金中支付。物业公共维修资金的收取按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有义务督促业主缴交物业公共维修资金。   (五)乙方在接管本物业中发生的前期管理费用 元,按下列第 项执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担;   3、在 费用中支付;   4、 。   第六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期满后,乙方可参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标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获得管理权,但根据法规政策或主管部门规定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优先管理资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责任并管理成绩优秀,多数业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参加招投标而直接续订合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一)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二)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标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三)因甲方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为准)   (四)甲、乙双方如有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而取得管理权或致使对方失去管理权,或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第九条 其他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规定的管理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六个月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三)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请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提交市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六)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附件一: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   11、 。   附件二: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绿地 平方米;   2、道路 平方米;   3、化粪池 个;   4、污水井 个;   5、雨水井 个;   6、垃圾中转站 个;   7、水泵 个;   8、水箱 个;   9、电梯 部;   10、信报箱 个;   11、消防设施 ;   12、公共照明设施 ;   13、监控设施 ;   14、避雷设施 ;   15、共用天线 ;   16、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7、露天停车场 个 平方米;   18、非机动车库 个 平方米;   19、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20、物业管理用房 平方米;   21、 ;   22、 。   附件三:   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标准   十、 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十一、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1、 ;   2、 ;   3、 。   十二、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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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管理委托合同(b)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xx家园业主委员会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将xx委托于乙方实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xx   坐落位置:xx   四 至:xx   占地面积:xx   建筑面积:xx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附后   第三条 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 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架空层。   第五条 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烟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暖气干线、供暖锅炉房、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红外线监控系统。   第六条 市政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池、沟渠、池、井、自行车棚、停车场。   第七条 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 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   第九条 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   第十条 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 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   第十二条 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 组织开展社区文化娱乐活动。   第十四条 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服务费;   2. 业主室内有偿服务费;   3. 特约服务费;   第十五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六条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赔偿损失等措施。   第十七条 其它委托事项   1.协调处理开发商工程质量遗留问题。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 委托管理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 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审定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经营商业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x日内向乙方提供 xx 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1)执行;   (1)无偿使用;   (2)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 。   8、负责收集、整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向乙方移交;   9、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其他方式偿付;   10、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协调历来未缴物业管理服务费问题;   (2)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为缴费时间,最多预交壹年;   (3)电梯三方对讲补装问题;   (4)xx咖啡屋、xx栋氧吧排烟问题、xx文化室开门问题。   11、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 乙方权利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制度;   2、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可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构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等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和大中修方案,经双方议定后有(由)乙方组织实施;   6、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告知物业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告知有关限制条件,订立书面约定,并负责监督;   7、负责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8、每 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管理费用收支帐目;   9、对本物业的公用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内改、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经甲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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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 2,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 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3,所以,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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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首先要写明物业基本情况;其次是服务内容与质量;第三点是关于服务的费用;第四点是关于物业的经营与管理;第五点是物业的使用与维护等。具体的合同范本就不详细列出了,具体你可以到这个网址看一下http://www.law-lib.com/htfb/htfb_view.asp?id=13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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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房准备装修,一般半包价格是多少?这是哪位大侠咨询的,怎么提问如此简单的问题。这是常识性知识,不应该反复问啊。我来科普下吧,正好,我个人刚好对这方面有一些了解。半包是现在通用的装修方式,但是,它比较费时间,如果题主没时间,建议采取全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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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2); (二)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3); (三)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五)车辆行驶、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七)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八)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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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服务行业,保利物业服务是否*?怎么会有人问这个问题,多么简单啊。物业服务*虽然多,挑选难度大,但是,按照自己需求选择。肯定可以选择到好的物业。至于哪个物业好,不用太费心挑选的,就买最贵的,最好的,肯定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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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 省 市有关法规及规章,结合 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的实际情况,为保障本物业正常运行,为各业主、使用人创造优美、整洁、安全、方便、舒适、文明的生活和社区环境,维护相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明确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或责任,确保物业服务能够达到较高标准,特制定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简称“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 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本物业发展商及服务者均有约束力。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泛指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及其附件,及依据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赋予的权力而订立的各项规则。本业主临时管理规约至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制定的本物业“业主管理规约”生效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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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双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4、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或补充协议的基本原则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临时管理规约》相抵触。   5、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本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义务。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 [协议方式]选聘乙方为其开发的 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作为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章 物业服务范围   第二条 业主入住前的服务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垃圾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物业咨询、接待等工作。   第三条 业主入住后的服务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服务机构负责的除外)。   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   5、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6、清洁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等。   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服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 元、装修服务费[零元][1个月物业服务费][2个月物业服务费]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13、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5、设立服务监督电话,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16、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低于基本等级规范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权进行监督。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2][3]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未出现第七章“合同的解除和中止”情形的,本合同应按整年度进行延续,直至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为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乙方提取的酬金;   (10)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结算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使用情况。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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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说 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   2、本合同文本供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   3、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双方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4、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补充约定;双方亦可通过协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内容或补充协议的基本原则不得与本合同文本和《临时管理规约》相抵触。   5、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   7、本合同的受益主体包括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受益主体享有本合同明确的各项权利,并依法履行本合同涉及的相关义务。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   委托代理人: 联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   委托代理人: 联系**: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 [协议方式]选聘乙方为其开发的 项目(物业名称)(以下简称“本物业”)提供前期物业服务, 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通讯地址] 区(县) 路(街) ;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 平方米;   区域四至:[区县建委备案][街道办事处备案] :   东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委托的物业构成细目以甲乙双方实际验收清单为准,作为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规划平面图见附件一,构成明细见附件二,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三,共用设施设备明细见附件四。)   第二章 物业服务范围   第二条 业主入住前的服务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2、做好公共区域的清洁工作(施工**的清理、施工场地和料场的清洁由甲方负责)。   3、协助甲方做好业主入住时的交房、物业咨询、接待等工作。   第三条 业主入住后的服务   1、制订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临时管理规约》的授权制定物业服务的各项制度。   2、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房屋的承重结构(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梁柱、楼盖等)、屋顶、外墙面(包括非承重结构的分户墙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大堂、公共门厅、电梯井、楼内下水立管及通向污水井的下水管道、雨落管等。   3、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保安监控系统、供电系统、消防系统、供水系统、电视天线接收系统、避雷装置、通风系统、弱电系统、电梯、热力管线、煤气管线等(由专业服务机构负责的除外)。   4、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粪池、泵房、自行车棚、停车场(库)、水系、护栏及围墙等。   5、公共绿地、景观的养护。   6、清洁服务,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的收集等。   7、协助维护秩序,对车辆(包括自行车)停放进行管理。   8、协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采取相应措施,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9、消防服务,包括公共区域消防设施的维护,建立消防管理制度。   10、电梯的运行和日常维护。   11、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方案并公示。   12、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规定对房屋装修提供服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申请装修时,乙方应当告知相关的限制性规定和注意事项,与其订立书面的装修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收取装修押金[零元] 元、装修服务费[零元][1个月物业服务费][2个月物业服务费] ,除此之外不得另行收取装修**清运费、施工人员管理费、门卡工本费、开工证费、管线图费等任何与装修有关的费用。   13、发现物业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建议、劝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14、制定预防火灾、水灾等应急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明确妥善处置应急事件或急迫性维修的具体内容。   15、设立服务监督**,并在物业区域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公示。   16、双方认可的其他事项: 。   第三章 物业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服务标准   乙方按照附件五[物业服务标准]提供服务,不得低于基本等级规范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对物业服务有权进行监督。   第四章 合同期限   第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   前期物业服务期限为[2][3]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未出现第七章“合同的解除和中止”情形的,本合同应按整年度进行延续,直至新物业服务企业接管为止。   第五章 物业服务费用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方式   本物业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选择[包干制][酬金制]方式。   第七条 包干制   1、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会所]: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服务标准或减少服务内容。   第八条 酬金制   1、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   [别墅]: 元/平方米/月;   [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   [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   物业: 元/平方米/月。   2、物业服务资金为交纳的业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乙方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   (6)乙方办公费用;   (7)乙方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乙方提取的酬金;   (10)其他费用: 。   3、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   (1)[每季][每半年][每年] ,计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提取;   (2)[每季][每半年][每年] 按结算的物业服务资金 %的比例提取。   4、物业服务支出应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年度结算后不足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另行交纳。   5、实行酬金制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年度计划和支出年度预决算,并按[季][半年] 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费用的使用情况。   第九条 物业服务费用交纳   物业服务费应按甲方通知的收房日期起计收。入住时业主预付[季度][半年]的物业服务费。入住后按[季度][半年][一年] 交纳,具体时间为 。   物业区域内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甲方应按前款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条 停车服务费用   停车服务费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收取。   乙方应与停车场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停车服务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一条 业主自用部位收费   乙方应业主要求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按双方的约定收取费用,或按乙方在物业区域内公示的收费标准收取。   第十二条 公共服务项目收费   物业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使用费用。乙方接受市政公用事业服务单位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不得限制或变相限制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购买。   第六章 双方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并监督实施。   2、在办理业主入住 日前,提供符合办公要求的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位置为 。   3、在办理业主入住[30日] 日前,向乙方移交本物业项目的相关资料,资料清单见附件六。   4、在双方委派专业人员办理完相关资料、图纸的移交后[5日] 日内,甲方负责与乙方一起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逐项进行验收,登记列表,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屋、设施设备,甲方应当提供相应工程验收资料,并按规定承担保修责任。   属于甲方保修的,乙方可协助业主向甲方办理修理申请,经确认后,由甲方安排原施工单位返修或自行返修;甲方也可委托乙方或其他单位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可协助安排修缮工作,并对现场环境提出管理要求。   6、按规划设计要求,为业主户内配置[电卡式计量表][燃气的输卡式计量表][远程抄送式水表] ;各个分区[独立单独计量] ,例如,[楼道照明][车库][庭院照明][动力用电][电梯][水泵] 等单独计量的电表;使用临水、临电的,甲方应按物业的性质承担相应的费用差价。   7、负责协调、处理、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   8、配合乙方作好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   9、按时缴纳自有物业的服务费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办理业主入住手续30日前,向甲方提交本物业的入住工作计划。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合同的约定,为本物业区域提供物业服务,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特约服务费用]。   3、可以选聘专业性服务企业承担物业区域内的专项服务项目,但不得将本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委托给第三方;乙方与所选定的专业性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不得低于本合同的服务标准,同时对专业性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4、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资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   5、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6、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说和建议等方式督促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改正。   7、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区域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用途,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的道路、场地。   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开工前要在物业区域内公示,施工过程中尽可能减少对业主的影响,并及时恢复原状。   8、本物业区域内需另行配备相关设施设备的,乙方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9、对自身原因造成的事故承担责任并负责善后处理。   10、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或《临时管理规约》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十五条 配合义务   对需进入物业区域内的宣传、检查、执法、救援等公共事务,甲乙双方应当积极配合。   第七章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六条 期满终止或延续   本合同期满前,甲方决定不再聘用乙方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续约的,应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本合同期满,尚未成立业主大会,或虽成立业主大会但尚未与乙方或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的,乙方不得擅自终止物业服务,应继续按本合同的服务与收费标准提供服务,直至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承接,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用由业主仍按本合同约定标准交纳。   第十七条 期限未满终止   本合同期限未满,而业主大会与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本合同自动终止,乙方应按时撤出本物业,并及时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及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全部资料。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终止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其他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法协商处理。   第十九条 终止后处理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共同做好债权债务处理,包括物业服务费用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等;乙方应协助开发建设单位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做好物业服务的交接和善后工作。   第八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乙方未能完成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造成损失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改进,乙方未能改进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元;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可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提前解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七章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乙双方均不得提前解除本合同,否则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支付 万元的违约金;造成损失的,无过错方可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突发事件处理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乙方免责条款   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原因导致乙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   2、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乙方已采取应急措施的。   第九章 争议解决   第二十五条 争议解决   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1、友好协商;   2、向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第十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双方约定自首户业主入住前[30日] 日,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办理承接验收手续。   第二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须经双方书面确认,修改、补充视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一、规划平面图   二、物业构成明细   三、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四、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五、物业服务标准   六、移交资料清单   附件一:   规划平面图   附件二:   物业构成明细   类 型 幢 数 套(单元)数 建筑面积   (平方米)   高层住宅   多层住宅   别 墅   商业用房   工业用房   办公楼   自行车库   机动车车库   会 所   学 校   幼儿园   文化活动场所   ______用房   合 计   备 注   附件三:   物业共用部位明细   1、房屋承重结构;   2、房屋主体结构;   3、公共门厅;   4、公共走廊;   5、公共楼梯间;   6、内天井;   7、户外墙面;   8、屋面;   9、传达室;   10、 ;   11、 。   附件四:   物业共用设施设备明细   1、电梯:   垂直梯;   扶梯;   。   2、绿化率: % ;   楼间、集中绿地;   砖石铺装;   。   3、区域内市政:   市政供暖采暖及生活热水系统 ;   [道路][楼间甬路];   [室外上下水管道];   [沟渠];   [蓄水池];   [化粪池];   [污水井];   [雨水井];   变配电系统包括 ;   高压双路供电电源 ;   公共照明设施[路灯] 个;[草坪灯] 个;[ ] 个;   [物业区域的外围护拦及围墙];   [高压水泵][高压水箱] 个;   [污水泵];   [中水及设备系统];   [ ] 。   4、[燃气调节站] ;   5、消防设施包括 ;   6、监控设施包括 ;   7、避雷设施包括 ;   8、空调设备:[中央空调系统]使用范围 ;   9、电视共用天线;   10、电脑网络线;   11、电讯**;   12、地下机动车库 平方米;   13、地上机动车停车场 平方米;   14、非机动车库 平方米;   15、**中转站;   16、信报箱;   17、共用设施设备用房 平方米;   18、物业服务用房 平方米;   19、 。   附件五:   物业服务标准   附件六:   移交资料清单   1、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线工程竣工图等资料,以及房屋管线布线图;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 ;   4、相关专业部门验收资料;   5、房屋及配套设施的产权清单(包括业主名称、建筑面积、联系方式等);   6、供水、供暖的试压报告;   7、实测面积报告;   8、物业服务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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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组织名称: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玫的基础上,甲方将_______(牧业名称)委托乙方实和行物业管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区____路(街道)____号   四至:____________   占地面积: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委托管理的物业构成细目见附件)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 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承重墙体、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庭院____。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污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调、供暖锅炉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 电梯、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共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泵房、自持车棚、停车场、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第八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场所____、____、____。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条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____、___、___。   第十二条管理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第十三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下列费用:   1. 物业管理费:________   2. 保洁费:________   3. 保安费:________   4. 房屋设备运行费:________   5. 维修养护费:________   第十四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须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   第十五条对业主牧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根情节轻重,采取批评、规劝、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条其他委托事项 第三章 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七条委托管理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止。 第四章 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八条甲方权利义务   1、 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 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 审定乙方制定的物业管理方案;   4、 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5、 审议乙方年度管理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及决算报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管理用房(产权仍属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项执行;   (1) 无偿使用;   (2) 按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于____。   7. 负责归集物业管理所需全部图纸、档案、资料,并于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提供;   8. 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牧业管理费时,负责催交或以____方式偿付;   9. 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________   (2)________   10. 协助乙方做好牧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条乙方权利义务   1.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定牧业管理方安;   2. 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进行处理;   4. 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方;   5. 负责编制房屋、附属建筑物、设施、设备、绿化的年度维修养护计划,经双方议定后由乙方组织实施;   6. 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书面告知物业的使用的有关规定,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7. 每___个月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公布一次维修养护费用收支使用情况;   8. 对本物业的公共设施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使用功能,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与甲方协商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9. 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 第五章 物业管理服务要求标准   第二十条乙方须按下列约定,实现管理目标,即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对乙方管理满意率达到___%   1. 房屋外观:______   2. 设备运行:______   3. 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______   4. 公共环境:_________   5. 绿化:_________   6. 交通秩序:_________   7. 保安:_________   8. 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二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费   1. 管理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收取;   2. 保洁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费由乙方按建筑面积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户___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4. 高层住宅电梯、水泵、___运行费按实结算,由乙方向业主收取;   5. 管理服务费标准的调整,按___调整;   6. 对业务和物业使用人逾期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乙方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费用千分之三加收滞纳金。   第二十二条住宅区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务费按居住收费标准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条车位和使用管理费用由乙方按下列标准向车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车位:______   2、 车库车位:______   第二十四条乙方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维修养护其他特约服务,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   第二十五条乙方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务项目的收取标准约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施、公共设施的维修、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住宅区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在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业主收取。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八条第___款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甲方有权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应给予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经济赔偿。   第三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法律依据提前终止保同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__元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双方约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内,根据甲方委托管理项,办理接管验收手续。   第三十二条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充协议与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内,空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制条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____页,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条因房屋建造质量、设备设施质量或安装技术等原因,达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产生质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门的鉴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第三十七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事同期____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第三十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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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 目 范 围 税 率 纳税义务人 说 明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 、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 、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 械、器具、设备等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 1‰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 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千分之一贴花 1‰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0.05‰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 0.03‰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0.3‰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 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0.5‰ 立据人   12 营业帐簿 生产经营用帐册 记载资金的帐簿, 按固定资产原值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帐簿按件贴花五元 0.5‰ 立帐簿人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 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五元 领受人   14 股票交易 按交易金额的万分之一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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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当我们与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时,首先一定要写明装修的具体要求与完工时间,以免装修公司粗制滥造和拖延工期哦!签合同时我们一定不可马虎大意,很多人由于合同细节条款没写好,与装修公司产生纠纷,麻烦不断。那么装修工程合同范本是怎么样,下面提供一份装修工程合同范本供你参考: 委任单位:____________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就____________装饰工程,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期限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完工。 五、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材料到场,开工两天,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 款。 2.开工后,甲方按工程进度至完工,分期支付乙方工程总额??? 预付款, 余额在工程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以预算书单价为标准,以实际工程 量结算)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 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施工中产生的 垃圾及废料由施工方负责清理。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 工,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负责装饰设计、出施工图纸及材料明细,双方认可后,该资料作为 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由于设计缺陷造成追加投资,及方案设计时 材料计划不足需增加的投资由乙方负责。 3.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 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4.乙方应了解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 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5.如因乙方不遵守物业管理处有关规定,造成罚款的由乙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无法返工的质量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4.装饰工程质量保修一年。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设计图纸要求和 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 十一、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返本合同的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均由违返方负责赔偿 给守约方。 十二、备注 本合同有不详之处,甲、乙方通过协商补充协议或条款,如本合同甲.乙方发生纠纷,双方有权向本合同签字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的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提出仲裁或诉讼,按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法院判决 执行。 十三、本合同报价表一式四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和盖章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 以上就是装修工程合同范本,你可以参考看看的,需要注意的是:合同中有关保修的条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责任。如果属于施工或材料的质量问题,装饰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属于用户使用不当,双方可协商处理。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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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2,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3,所以,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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