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安区间,临夏路1000弄北安线,陆安线561,,南嘉线等。交通情况不咋地
    已有 3 个回答
  •   如果是国有土地,即可办理到房产证 ,就可以上市交易,有些是永远拿不到房产证的,比如集体土地,除非他进行 地性质变更。有些是拿到了短时间内不能交易的,比如一些拆迁安置房。   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已有 2 个回答
  • 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到当地政府相关的地方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埔江两岸进行的世博动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该类商品房和一般的商品房相比没有什么区别,属于被安置人的私有财产,没有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因此购置拆迁安置房首先要查明安置房的性质,一般来说对已经竣工的安置房可以查询其“五证”,或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查询房屋的产权资料等。不同类型的拆迁安置房,交易双方承担的交易风险有所不同。第一类动拆迁安置房,由于交易时间长,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往往买家需要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主要体现在房价上涨后上家有意反悔,找合同的漏洞逃避法律责任追求己方利益,或为合同的履行设置障碍。如果是购买还没定位的安置房风险就更大,买卖双方虽然可以知道房屋大致的坐落位置,但无法确定建好后安置房的具体结构、朝向、小区环境等,办理过户等手续时间也会更长。因此在购买此类房产时,签订一份有效的具有可操作性的买卖合同就显得至关重要。买卖合同除了要具备一般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外,还需要对房屋的增购等费用的支付方式,迟延交房等都作出明确的约定。一般来说购置该类房屋,可以根据《民法通则》及《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附条件的合同来保证买卖合同的有效性,并对具体细节作出明确约定以防合同相对方反悔,最好由专业房产律师进行指导。
    已有 3 个回答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 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已有 3 个回答
  • 2016上海动迁安置房政策是: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已有 2 个回答
  • 拆迁安置房也是商品房啊!只是照顾拆迁户,价格低一些,有两证. 你不是拆迁户,没有条件买到拆迁房,就是拆迁户转让给你,其价格和商品房差不多,拆迁户不会
    已有 3 个回答
  • 安置房分为两种,一种是因为市政建设或者是土地开发需要,为了安置被拆迁住户住房问题而修建的。按照有关规定,这一类房屋,房屋产权归被安置人个人所有。但是一般这类房屋,在五年之内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   还有一种安置房对上市交易没有限制,可以自由交易。此类安置房是因房产开发需要等因素而修建的。动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代为安置人购买的商品房。这种情况下,安置房和普通的商品房没有太多的差别,也是属于私有房产。   至于安置房可不可以申请抵押贷款,如果拆迁安置房已经取得了房屋产权证,并且没有对其限制对外出售或者是限制对外转让期限已过,是可以申请抵押贷款的。   因此,如果你的安置房已经拥有了房屋产权证,那么在你遇到资金问题时是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建议在递交贷款申请前还是要明确自己的安置房是否符合抵押资格,千万不要白忙一场。 希望您能满意
    已有 3 个回答
  • 安置房过户办理程序:(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三)内勤收费。(四)科长审批。(五)主任审批。(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中心。安置房过户收费标准及依据:(一)新建商品房住宅:3元/m2(二)新建商品房非住宅:5元/m2(三)二次过户住宅:6元/m2(四)二次过户非住宅:10元/m2(五)评估费:5‰(六)拆迁安置住宅:3元/m2(七)拆迁安置非住宅:5元/m2安置房过户办理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正文:审查内容:(一)审查是否有司法查封;(二)审查是否设定抵押;(三)审查是否要件齐全。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流程如下: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话要去公证处作委。一次性付款就是在时间上比贷款要快1个月,其他无分别,总的时间是,签好合同当天就可以去过户(带齐资料),过户好后20个工作日拿到新的产证,其他再交接一下水电费就可以了。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已有 1 个回答
  •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电话:   电话: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有关行政管理规定,依据甲乙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双方诚信守约、按期如约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和尊重公序良俗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交易内容) 20   年   月,甲乙双方在上海   的居间介绍下达成动迁房买卖协议,约定甲方将其动拆迁补偿安置配购的位于xx市××区××镇××路××弄(×××苑)×号×室的动拆迁安置房(配套商品房,以下简称“动迁房”)一套出售给乙方,房屋总价为   万元(   万   仟圆整)。该房屋房型结构:×室×厅,建筑面积:   平方米,建筑类型:公寓;权属为产权房,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出让   。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编号:沪   (   )第   号,签订日期:   ;   房屋座落:上海市××区××镇××路××弄(×××苑)×号×室。    第二条(乙方付款方式) 乙方于20   年   月   日向甲方交付   万元(   圆整)作为定金。双方约定主要购房款   万元(   圆整)于   月   日交付(分   期交付,第一笔主要购房款······   ;第二笔主要购房款······   ;尾款······)。交付购房款后两日内甲方将房屋腾空交付给乙方,并结清该房屋的有关费用。交易限制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转移登记(过户)手续。 (有关费用的交割)在双方交割房款房屋后,甲方将该房屋物业维修基金赠送给乙方。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   。 第三条(房屋总价问题) 1.   经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充分协商确定,该房屋出卖(转让)总价款为   万元(   圆整)。该总价款包括房屋及其室内装修、生活配套设备、附属设施、甲方已缴纳的进户费、物业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公用事业费等费用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2.   买卖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以套计价,不因房屋实测面积与现在所知面积的差异而变动。 3.   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要求增加或者减少双方约定的房屋总价款。 4.   甲方不得在过户给乙方之前的任何时间内提出增加该房屋的总价款。若甲方要求提高房屋总价、增加购房价款,构成重大违约,除该要求不得成立外,并须赔偿······给乙方。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改造安置房用地免使用税 (1)对改造安置住房建设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2)在商品住房等开发项目中配套建造安置住房的,依据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和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按改造安置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3)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转让旧房作为改造安置住房房源且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同时,对经营管理单位回购已分配的改造安置住房继续作为改造安置房源的,免征契税。 安置房税收优惠政策:个人购改造安置房享优惠 (1)对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改造安置住房,可按1%的税率计征契税;购买超过90平方米,但符合普通住房标准的改造安置住房,按法定税率减半计征契税。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置房过户办理程序: (一)内勤收件即收取买卖双方应提交的相关资料,初审合格后,打印收件单。 (二)外勤复审、实地勘测调查后,签署调查意见。 (三)内勤收费。 (四)科长审批。 (五)主任审批。 (六)外勤打印意见、登记表、转件单。 (七)内勤移交产权产籍管理。
    已有 2 个回答
  • 拆迁安置房是可以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取得房产证,而且当地政府没有特殊的保护政策才可以贷款。安置房贷款可以分为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两种,但是建议拆迁安置房在贷款时还是要咨询当地的政府和银行是比较妥当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上海青浦动迁安置房可以买卖的,一般是要等产权下来才可以的,有了产权就可以做银行按揭, 还有一种,没有产权也可以买卖,凭:拆迁协议书,定位单,结算单,做第三方委托公证,这种是不能做银行按揭的,可以做 担保贷款或者是写民间契约,扣款,
    已有 3 个回答
  • 房价平均34490元/㎡ 1499 万, 均价21905元/㎡, 11/12层 户型4室(188.12㎡) 1180 万, 均价24225元/㎡, 8/27层 户型4室(143㎡) 21141万, 均价21254元/㎡, 10/21层 户型4室(210.1㎡) 地址:太平仓储路21号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取得产权证的拆迁安置房均可交易。 一般此类房屋产权虽属于个人所有,但有的土地性质却是集体土地,或者政策规定在取得所有权的一定期限内(通常为五年)不能上市交易,即便在一定期限之后可以有条件地准许上市交易,但一般还要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买动迁安置房比较要注意的有: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所以说,弄清这套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您的购买至关重要。您可以考虑对拆迁协议进行更名,更名时,要进行公证。 如果此套拆迁安置房在拆迁时就手续不全,实际中拆迁协议也是不能办理过户的,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证办理下来之后产权仍属于原房主,则不利于您维护权益。您可以向出售单位确定相关事宜,或者仔细查看您所签订的购房协议。
    已有 4 个回答
  • 安置房在土地性质上有两种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二者小有区别,“出让”性质的,五年之后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出售,“划拨”性质的,满五年之后需要交一点土地使用金把“划拨”变成“出让”才能交易,这个土地使用性质在购房合同《范本》里有明显的说明,看看就知道了,安置房五年之内是无法交易的,不能过户和抵押,交易公正,公证处都不会受理《不合法》,一般都是私下交易,签了合同也没有保障。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拆迁安置房过户有一个时限.各地拆迁机构规定在拆迁合同签订的一定时间内,可以办理分户以及析产过户和转让过户.但超过时限就无法办理了.
    已有 3 个回答
  • 1、 拆迁安置房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要是在国有土地之上建立的拆迁安置房,能拿到产权证的房屋就可以买卖。如果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凭着拆迁安置协议也可以买卖,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只是说风险比有产权证的大一些。 2、 买卖合同只要符合一般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即可,不论名字是叫买卖合同,还是买卖协议,诚信协议,本质都是房屋买卖合同,和名字没有关系。既然是合同,就要符合法律一般规定的买卖合同生效要件,不能使无权处分等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拆迁安置房买卖有专门的法律解答和法院判决实例。 3、 买卖合同只是债权,要想保住房屋一定过户到买家名下,还是要通过律师陪购,确保购买者的合法权益。任何合同都有风险,即使买卖合同有效,也还是需要聘请律师陪购。买房子是大事情,涉及合同的事情,普通老百姓根本不通晓,一个条文,一个用词,一个条款都有可能造成以后的麻烦,与其等到法院诉讼才找律师,不如买卖房屋是就聘请律师把关。避免以后的风险,比较陪购费用和诉讼费用比较起来差别还是比较大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安置房在土地性质上有两种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二者小有区别,“出让”性质的,五年之后和普通商品房一样可以自由出售,“划拨”性质的,满五年之后需要交一点土地使用金把“划拨”变成“出让”才能交易,这个土地使用性质在购房合同《范本》里有明显的说明,看看就知道了,安置房五年之内是无法交易的,不能过户和抵押,交易公正,公证处都不会受理《不合法》,一般都是私下交易,签了合同也没有保障。 希望答案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