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请满足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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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 1、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2、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 3、在主城区退休的人员;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二)收入限制标准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月收入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养老金、其他劳动所得及财产性收入。不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不受收入限制。 (三)在主城区无住房: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私有产权住房包括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未承租公房或廉租住房,申请之日前3年内在主城区未转让住房。 (四)住房困难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13平方米的本市 家庭。计算方法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住房建筑面积÷家庭户籍人口数。住房建筑面积 按公房租赁凭证或房屋权属证书记载的面积计算有多处住房的住房建筑面积合并计算家庭人口按户籍人口计算。 网上报价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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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市经济适用房依然处于紧缺状态,今年已推出3000套经济适用房以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需要。广州房价的节节攀升让许多广州市民倍感无奈,经济适用房的推出满足了一部分人的购房需求。有关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2014及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都有哪些呢?根据市政府最新的发布的公告,广州经济适用房申请流程包括经济适用房申请人向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随后街道办、镇政府以及市国土房管局对经济适用房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购房准证。很多人担心有关广州经济适用房的政策总是一变再变,自己很难掌握一手的信息。那么有关广州经济适用房最新政策消息都有哪些呢?虽然广州市政府停止了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但是在建的经济适用房仍不在少数,如富力金沙洲保障房项目,该项目占地面积109305平方米,规划建筑面积为218608平方米。将建设23栋26层到31层的保障房,其中21栋廉租房,2栋经适房。南岗项目位于黄埔区黄埔东路路段,与亨元保障房项目相距不过数百米远。项目目前正在紧张施工,预计2013年全面竣工。南岗规模较大,占地846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49230平方米,共有2843套房源,其中包含公租房966套以及限价房1877套,为12栋20层高建筑以及6栋33层建筑。大沙东保障性住房项目首批单位正在建设中,共建7栋安置房、4栋公共租赁房、4栋经济适用房、2栋廉租房。经统计,目前在建在经济适用房项目有10个左右,已经有购买资格的市民需要随时留意广州市国土管理局发布的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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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不知道流程的话 可以去当地的房管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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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配租对象:北京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已通过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审核尚在轮候的家庭以及其它住房困难家庭) ,暂不对外地人开放公租房申请条件。 2、如何申请: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三房”轮候家庭外的其他住房困难家庭:如果要申请公共租赁房,相关的细则还在制定中,这些家庭可以通过先申请“三房”资格,以同时获得公共租赁房的申请资格。 3、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4、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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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 1、拥有深圳户籍和3年的深圳社保; 2-拥有深圳户籍、一年的深圳社保、本科学历; 3-拥有深圳户籍、1一年的深圳社保、中级职称; 只要满足以上任意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 详细条件: 1,申请人年满18周岁。注: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的当天开始满18周岁,含当日。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时在深圳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深圳领取低保廉租货币补贴、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的,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但在其签订深圳公租房合同后,应当立即停发租房货币补贴;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1年之后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即三年内未在深圳市拥有自有住房的居民,就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自有住房包括: 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及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即2011年1月30日后)未在深圳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房;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为。 注意事项: 申请人已经组建家庭的,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深圳公租房轮候申请,具有深圳户籍或者持有深圳市居住证满一年的申请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申请人的配偶属现役军人的,可以不受户籍及持有深圳居住证期限的限制。 具有深圳户籍的申请人父母、成年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但在承租期间不得重复享受深圳市其他任何住房保障政策优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因服兵役、就读全日制学校而将户籍迁出深圳市的,视为具有深圳户籍、可以提出申请深圳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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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步骤阅读 申请满足条件: >01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1套公共租赁住房 >02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市里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符合政府规定收入限制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业院校毕业后就业和进城务工及外地来渝工作的无住房人员。 >03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收入限制: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04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和在市里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住房困难家庭按属地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不受收入限制。 >05申请人在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所在地其直系亲属有住房资助能力的,不能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06申请人可登录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网站申请,并于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材料提交住房保障机构。申请人也可到住房保障机构公布的申请点申请 需准备材料 >0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0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0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04住房情况证明; >0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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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须提供的申请材料 1、 家庭收入情况证明(需提供家庭成员的收入情况。具体为: 1)、在职人员: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或银行发放工资存折; 2)、退休人员:需提供银行发放养老金存折; 3)、失业人员:提供领取失业金存折; 4)、空巢老人家庭:需提供子女收入证明; 5)、享受遗属补助: 需提供遗属补助证明; 6)、无业、下岗人员:需提供就业证原件,如未办理就业证的需由街道劳动保障所出具有效证明; 7)、在读高校的子女:需提供学校证明或学生证原件)。 2、 房产证、公房租赁证等家庭住房状况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3、 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需提供复印件)。 4、 需提交的其他证明(需提供复印件)。 二、申请程序 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住保部门登记,就能进入公租房的轮候范围。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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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武汉市公租房条件是在武汉上班,毕业两年了,交社保一年,户口不在武汉,月收入两千多一点,没地方住了,房租贵不说,现在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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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赣州市中心城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47号)规定如下:一、申请条件1、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线以下;2、人均现住房面积10平方米以下;3、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为当地非农业常住房户口;4、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抚养关系;5、符合当地廉租住房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二、申请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2、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委会(社区)出具的现住房证明;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4、当地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5、申请人为非户主的,还应当出具其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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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时就要选择好获补助方式 1.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2.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负责受理、初审及公示; 3.经区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区民政部门复核后,报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市民政部门公示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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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去福州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请,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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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拥有深圳户籍和3年的深圳社保;2-拥有深圳户籍、一年的深圳社保、本科学历;3-拥有深圳户籍、1一年的深圳社保、中级职称;只要满足以上任一一个条件就可以申请深圳公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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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公租房地址有:丁家庄、花岗、岱山、上坊四大保障房片区的公租房,南京市首批公租房于2013年6月正式交付入住。首批入住的人群以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为主。2013年5月1日起,南京公租房正式接受符合条件的人申请,以满足新就业人群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月租金为11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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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公租房申请流程:到重庆公租房官网看看你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下载表格(也可以到附近的申办点拿现成的),按照要求填好表,然后准备好上面所写的申请必须的材料(暂住证啥的证明)。交到所属申请点。如果审核通过,请等待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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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有工作,付得起公租房租金,都可以租。外地人在重庆找到工作,说明这个城市需要你,就给住房。”黄奇帆称,重庆公租房取消户口限制的要义在于,重庆要建现代化大都市,需要人口的聚集效应。手续就是申请点填表申请,工作收入证明,有房源了就摇号,看谁运气好摇到了就可以租。很高兴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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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去申请点拿申请表(你自己可以查下), 第二步:我不知道你是几个人,我就以你一个人为单位 第三步:要的资料:劳动合同(收复印件),暂住证(非主城人员)(收复印件),收入证明(原件),申请表,身份证(收复印件)。 第四步:资料准备齐,提交上去,等摇号就可以了, 第五步:假如有其他人员,资料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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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以下统称“保障性住房”)轮候家庭。 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万元(含)以下。 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家庭收入符合上款规定标准,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    产业园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用于解决引进人才和园区就业人员住房困难。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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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公租房申请程序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然后摇号配租由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组织,按照分类方式,通过电子摇号系统,根据申请人选择的地点和户型面积进行配租。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两人的,可按3人配租面积配租。领取配租确认通知书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市公租房管理局发出的入住通知后的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件、配租确认通知书和入住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签订《重庆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申请配租作废,但可重新申请,申请时间按重新申请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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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满足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二、需准备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身份证或户口薄复印件; 3、工作单位提供的工作收入证明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北京市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 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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