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取条件及提取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封存的条件 (一)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的条件是: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办理部分存储余额的提取条件是: 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四)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纳入封存户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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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公积金个人账户查询方法: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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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时,提取人除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单位出具的《泰安市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外,购买期房的需提供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缴纳房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过户后的房产证、契税完税证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办理提取手续。 办理提取时,《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产证的有效期限均为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 若所购买住房属于非别墅类豪华型住宅,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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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提取程序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封存的条件 (一)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办理账户销户手续的条件是: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办理部分存储余额的提取条件是: 1、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2、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3、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三)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可以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四)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纳入封存户统一管理。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程序 (一)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死亡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向所在单位提报申请,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以下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提取手续。 1、离休、退休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单位批准其离退休的文件。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者劳动部门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3、工作调离泰安市、户口迁出泰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应提供劳动人事部门调令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户口注销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合法继承证明或经公证的遗嘱证明等。 5、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并且本人已入住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时应提供本人一年内的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 6、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年度内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提取时应出具《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房屋产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及最近一个年度内的银行还款单据。 7、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每年11月份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提取金额不能超出年度内缴存金额。提取时应出具民政部门颁发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 (二)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符合提取(销户)条件的,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按规定程序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销户)手续;不符合提取(销户)条件的,填制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单,纳入“封存”户统一管理。 (三)财政统发工资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转移手续的,单位经办人员填制好住房公积金支取、销户、申请单后,先到各级财政工资发放管理机构审查确认,随后将手续提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办理。 三、住房公积金转移程序 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单位,由原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调令、任职通知书或工资转移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公积金中心,办理调动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审批手续,将其住房公积金本息由原单位转账至调入单位名下。 四、住房公积金封存程序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单位破产、解散,职工辞职、辞退等,不含丧失劳动能力情况),由原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封存申请单”,连同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报公积金中心,将职工住房公积金纳入“封存”户统一管理。1年内职工若找到新工作单位,由原单位为其办理转移手续;1年内未能实现再就业的,可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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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死亡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报申请。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 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领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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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偿还自住房房租;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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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死亡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报申请。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 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领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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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由职工本人(死亡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报申请。 2.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销户申请单”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单位财务章),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 3.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4.通过审核的申请人可领取账户内的公积金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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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所知泰安公积金网上查询的方法是: 了解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信息,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点击“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 或登录市政府网站,点击“百件实事网上办”。了解住房公积金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可登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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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住房公积金政策说明: 贷款担保分为房产抵押、权利质押和自然人保证、担保公司担保四种方式。 一房产抵押 以现房或所购二手房作为抵押的,必须将房产价值全额用于贷款抵押,贷款额不得超过抵押房产评估价值的60%。 二权利质押 出质人和质权人必须签订书面质押合同并办理质押冻结手续,质押率根据有价证券性质在50%-90%以内确定,用于质押的有价证券品种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 三自然人保证 保证人必须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有固定经济来源,具有足够代偿能力,连续3个月以上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能提供公积金贷款担保。保证人至少有1人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或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其他单位的在职职工。 ⒈市中心(含泰山区、岱岳区):借款人贷款额度在15万元(含)以内的需要1名保证人提供贷款保证;15万元(不含)—30万元(含)的需要2名保证人;30万元(不含)—40万元(含)的需要3名保证人。 ⒉各分支机构(不含泰山区、岱岳区):各管理部(分中心)借款人贷款额度在10万元(含)以内的需要1名保证人提供贷款保证;10万元(不含)—20万元(含)的需要2名保证人;20万元(不含)—30万元(含)的需要3名保证人;30万元以上需要4名保证人。 四担保公司 使用担保公司担保方式的,由管理中心认定的担保公司办理全程担保手续。目前,与中心签订合作协议的担保公司有“山东银联、山东盛鼎、泰安华泰”担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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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公积金贷款还款的流程:   公积金自由还款是指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金额和期限,给出一个最低还款额,以后每月还款额不再一成不变,而是可以在还款金额不少于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自由安排每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   公积金自由还款在给与借款人最大的自主性的同时,对借款人在技术手段、风险防范、收益实现等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月供基本上是由借款人自己决定的,这就意味着整体利息支付也是由借款人自己定的。一般来说公积金贷款在还款的时候,先期还款越少,支付的利息绝对越多;先期还款越多,支付的利息绝对越少。   1、自由还款为“日对日还款”,即放款日为当月某日,还款日即为每月某日。如果该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在当月最后一天还款。   2、如果借款人不慎将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者存折丢失,那么借款人必须携带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及时到申请贷款的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   3、借款人的贷款全部还清后,要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领取还清全部贷款的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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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泰安公积金提取流程:首先要拿着自己的离职证明书和身份证明材料,或者是贷款申请书,交给工作人员审核,审核通过就可以提取公积金了。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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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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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输入身份证号码和查询密码,点击开始登陆即可进行查询。 查询内容包括(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缴款明细查询、贷款申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信息查询、贷款还款计划查询) 2、初始查询密码为“111111”,登陆后自行修改。 3、本系统数据每月10日更新一次。在数据更新日以后发生的业务,请在下月数据更新日后查询。 4、身份证号码末位是字母x的,请使用大写X。如输入身份证号码不能查询,请及时联系本单位或到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信息确认。 5、信息确认完成单位可以查询,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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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买房最低首付款比例20%。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是借款申请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所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也不错的,压力会小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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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 申请人已婚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三)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拥有任何自有形式的住房和建房用地。自有形式的住房包括安居房(含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集资房,拆迁安置房,军产房,商品房,自建私房等。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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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公积金网上查询方法: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用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若不正确必须由单位出证明修改)或联名卡、个人住房公积金密码(如果还是初始密码的,必须更改以后才能使用,更改方式是拨打语音电话或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经办网点修改,修改一天后可以在网上查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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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公积金提取条件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工作调离泰安、户口迁出泰国安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的; 4、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5、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 6、职工在泰安行政区域内变动工作的; 7、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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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泰安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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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网上查询:如果你不知道你们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网,可以在网上搜索查询,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后,点击上面的住房公积金查询项目,你只要按照要求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就可以查询到你缴费的数额及你的住房公积金总额。 网上查询比较简单、方便、快捷,应该是首选。 2、电话查询:你可以拨打你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查询,根据你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确认。 注意: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电话不是全国统一的,你如果不知道可以拨打114电话查询或者网上查询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电话号码。 3、人工查询:你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向公积金缴存单位或原缴存单位查询自己的个人账号,或者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市或区、县公积金业务受理网点进行查询。如委托配偶或直系血亲代查的,还需携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关系证明的原件。 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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