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居住用地七十年。如果是均为住宅用地,40年产权与70年产权,本质上是一样的。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只能为四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到期后,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般要重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手续);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七十年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也就是说,只要你的住宅完好,可以无限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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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自动续期。也就是说,您房子七十年到期之后,国家不会赎回房屋,它是自动划分到房主的名义下,您拿着相关材料到国土局、房地产交易中心等单位办理续期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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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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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磐石买房有七十年产权。 通常所说的房屋产权大致分为: 1)住宅用地,产权年限是70年; 2)综合用地,产权年限是50年; 3)商业用地,产权年限是40年。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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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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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70年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70年产权是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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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个人产权房,是指公民个人对其所有房屋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直接进行房地产市场进行交易,称为“私房”。2、有限产权房,是我国房改过程中出现的一种过渡性房产,基本属性是“私房”,在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与私房无多大区别,主要是在处分权上受到一定限制。因为房主在买房或建房过程中,得到政府或企业的补贴。3、单位产权房,又称“系统产权房”,基本属性为“公房”,是单位自建或参加联建,并是自己使用或分配在本系统职工的住房和其它建筑物。4、使用权房是相对产权房的一种房产,欲称“公房”。居住者仅有使用权利,无处分权利,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之间是房屋租赁关系。所谓使用权房交易,仅是转让使用权而已,房屋产权不可转让。5、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照的房屋,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并没有国家房屋土地管理部门盖章确认,没有国家所发的产权证,这种房屋被视为乡产权,即小产权房屋。6、而一般我们所说的“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二、70年产权和50年产权的区别在于:1、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2、《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70年产权”作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而“50年产权”作为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根据各地不同的政策,存在续交土地出让金、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协议获得续期的可能性。而且“50年产权”的用水用电等生活成本一般会高于“70年产权”。三、房子三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契证。房子三证齐全且未被采取抵押、查封等限制措施就可以交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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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居住用地七十年。如果是均为住宅用地,40年产权与70年产权,本质上是一样的。商业、旅游、娱乐用地最高只能为四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到期后,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一般要重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手续);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七十年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也就是说,只要你的住宅完好,可以无限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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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希望能帮到你 70年产权是经过多方论证过的。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等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等用地年限40年。 土地是归国家所有的,一般说的使用年限70年就是指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这是土地出让过程中确定的(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 实际上,现在的商品房的土地实际使用年限很少有70年的,大部分在30-60年左右。因为使用年限是从国家出让时开始计算,加上开发周期,最短也得1-2年,到你手里使用年限就不到70了,如果开发商再囤积一段时间或者几经转手就更短了,况且住宅楼的设计使用年限是50年幅度,房屋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便不能再用了。 70年后,国家有权收回土地移作他用,但必须对你的房屋进行补偿。当然你也可以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继续享有土地使用权。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根据这一条例,购房人取得的商品房使用权限必须也只能建立在70年土地使用权的基础上。而房屋开发商从土地管理部门获得土地批租权后,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通。 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如果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日期与开发商出售房产的日期有较长的时间间隔,尤其是一些烂尾楼改造的项目,购房者必然面临明显的"房产产权期限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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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七十年产权: 土地所有权始终归国家所有,个人只获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有以下几种方式: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 此外,土地使用权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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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 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 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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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居住用地使用期为七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使用期五十年,而房屋的产权是永久的。由于房屋与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所以,土地的使用期会随着房屋的使用期延续下去。无论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房屋的使用“年限”是从属于土地的使用年限,也就是从开发商与国土和房产部门实际签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那一年开始算起,购房人实际上享受不到70年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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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70年产权是指土地使用权按在的国有土地政策,70年后如出售的话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与房屋产权没有什么关系。70年之后,房屋还是自己的,继续向国家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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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常我们所说的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呢回答这个问题需要区分两个概念,一个是房屋所有权,一个是土地使用权。我们一般所说的40年产权其实是指建筑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这里所说的40年是指开发商拿地之后开始计算的40年,那么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所有权是没有产权年限限制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期限以出让年限为限。出让年限由出让合同约定,但不得超过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40年产权是什么意思依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从开发商拿地到开工建设,再到房屋建成业主入住,这之间的时间不等,至少需要两三年时间。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土地被开发商拍下之后,由于种种原因迟迟未开工,甚至被多次倒手,十几年过去之后才开始开发。所以购房者购买开发商40年产权后并不能真正拥有房屋40年,房屋产权年限到期后需要续期。四十年产权的房子能买吗40年产权的房子并不是小产权房也不是违章建筑,是可以正常购买的。这里所说的产权是指土地使用年限,即土地使用证上载明的40年。一般情况下40年产权为商业、旅游、娱乐用地,这类房屋住户的水电费将按照商业的标准,比普通居民用电用水价格要高。购房者在购买商品房一定要对房屋年限有所了解,不能买一套40年产权的房子只能用20年,这是得不偿失的。另外,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也应对客户说明商品房使用年限具体有多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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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要纠正一下你的说法,房屋产权不存在五十年或七十年的期限。所谓五十年与七十年是房屋所占的土地使用权存在着五十年或七十年的期限。土地使用权到期后,作为住房不存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屋丧失产权的问题,到期后的住房土地使用权可以自动延期,只是以后可能需要支付部分土地使用费,至于是否要支付土地使用费,怎么交费及交费的标准等问题暂时还不得而知,因为从开始确定土地使用权期限至今还没有一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即将到期。因此,目前来说还是个未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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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指房屋建筑产权的归属年限,包括:民用住宅建筑、商用建筑、工业用建筑。一般民用住宅建筑权属年限为70年;教育、科技、文化、体育用地50年;工业用地、综合或其他用地50年;商业、旅游、娱乐设施用地年限40年。 而70年产权的意思也就是: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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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四十年的土地使用权房产,一般是纯商业房产,如商铺,写字楼,等等。物业费,水电费,停车费,等很贵,依据商业房产征收。 而一般70年土地使用权住房,就是俺们指的老百姓居住的商品房。 不管是哪一种房产,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优先续期继续使用,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是物权法规定的。 但是住房产权,从你买下,办理房产证起。永远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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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0年与50年只不过是产权的年限的不同,这是国家对不同类型的用地做出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规定: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在关于实施《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具体问题的通知中关于土地出让年限的确定:钢筋混凝土结构、砖混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70年; 砖木结构的房屋,其土地使用年限最高不超过50年。 希望你能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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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居住用地70年,70年土地使用期满后,土地收归国有,地上建筑物仍然属于业主所有,就是70年产权。如果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则应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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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七十年产权到期后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2)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自动续期,这使得住宅业主感到安心。 自动续期—解决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在期限上的冲突问题。 消除了二手房购买者对土地使用权年限的后顾之忧!将促进二手房的流转,有利于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虽然《物权法》没有提及续期后的费用及相关问题,对商业和综合建设用地如何处理,能否自动续期也没有具体规定。不过,随着后续法律法规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规将对《物权法》相关部分进行补充。 希望对你有帮助,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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