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现场查勘 (二)验收监测 (三)现场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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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竣工验收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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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 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 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 日内)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4 )、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等专项验收合格 文件。 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 管理资料送审单》交 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 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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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先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然后建设单位组织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执行验收方案;接着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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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公室装修竣工验收流程分模块的,比如电方面: 1、电箱安装标准检查   电箱安装标准规定,电箱、开关箱应安装端正、牢固,不得倒置、歪斜;电箱安装应垂直;下底与地面垂直距离应大于或等于1.3m、小于或等于1.5m;如果有多个电箱,电箱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30mm。可用支持与角尺对电箱的规格进行检查。 2、 电箱外观检查   在断电的情况下,用干净的抹布对电箱表面进行擦拭,检查表面是否干净;并查看电箱有无刮痕和磨损;查看电箱表面有无油漆等造成的污渍。 3、 电箱结构检查   重复打开箱门,检查箱门开关的灵活性;在断电的情况下,用手拨动各开关与漏电保护器,检查起运作是否灵活;打开电箱前盖,检查电箱的布线是否整齐;回路标记是否清晰等。 电器检查: 用电器是电工程的重要体现部分,用电器的安装是否符合规格,用电器是否正常运作等,都是电工验收中必须仔细检查的。检查电器的安装情况,首先关掉电箱的总开关,然后用手轻轻摇晃各种电器,检查是否有松动,或者掉落的情况。然后,对照业主的设计图纸以及电器的布局图,检查各种电器安装位置是否准确。 开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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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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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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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路隐蔽工程的验收内容:   1、检查给排水管道是否畅通,进行必要的通水检查,对管道进行加压试验,达到无渗漏要求。   2、水路所用的管材质量必须要符合标准,排水管应使用硬质的聚氯乙烯材料。   3、在水管的转角处,水表、水龙头或角阀及管道终端的10cm处应设置管卡,管卡安装要牢固。水管采用螺纹连接,连接处要有外露螺纹。安装完毕应及时用管卡固定,管材与管件或阀门之间不能出现松动现象。   4、安装的开关、阀门的开合和位置要符合设计要求,以方便使用和维修为宜。   5、所有接头、阀门与管道连接处要严密,不能有漏水,管道坡度适中。   电路隐蔽工程的验收内容:   1、室内电路的布线要求必须穿管铺设,铺设时,管内导线的总截面积不能超过管内径截面积的40%,管内导线不能有接头和扭结的情况。不能同时把安装电话线、闭路电视线、通信线等和用电线安装在同一管道内。   2、照明和电热负荷线径截面的选择应以导线的安全载流量不大于该分路内所有电器的额定电流之和为标准,各分路线的容量不能大于进户线的容量。   3、要做好接地保护,导线间和导线对地间的绝缘电阻值。   4、进户的PVC塑料导线管的管壁厚度应不小于1.2mm。 隐蔽工程的验收内容——电路管线   (隐蔽工程的验收内容——电路管线)   5、电暖器的安装应使用专用插座,不能安装在可燃的构件上;卫生间的插座要有防溅水保护措施。   6、插座离地面不低于20cm,线盒内的导线要有剩余量;灯头盒、接线盒的设置应便于检修,并加盖板;各种强、弱电的导线要分开且不能暴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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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竣工验收单的填写不是由业主来进行的,这点各位业主不用担心自己不知道该如何填写。竣工验收单是由为你负责的装饰公司进行申请提交,然后由专业的验收单位进行审核验收并填写结果的。当然,这不代表业主不需要了解工程竣工验收单的细则,因为竣工验收单上的内容在方方面面都涉及的是业主个人的利益,必须要查看清楚是否每一项内容都标注齐全并验收合格,方可在上面签字确认。工程竣工验收单内容一工程竣工验收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表格:1、建筑装饰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记录;2、建筑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3、筑装饰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4、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5、建筑装饰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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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 程 竣 工 验 收 及 备 案 工 作 程 序 一、工程竣工验收 (一)、工程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1、工程竣工预验收(由监理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承包商参加):工程竣工后,监理工程师按照承包商自检验收合格后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申请表》,审查资料并进行现场检查;项目监理部就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意见,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注:需要时填写),要求承包商限期整改;承包商整改完毕后,按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交监理工程师检查,由项目总监签署意见后,提交建设单位。 2、工程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 (1)、承包商:a、承包商编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监理公司 建设单位。b、工程技术资料(验收前20个工作日) 监理公司(5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 (2)、监理公司:编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建设单位。 (3)、勘察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4)、设计单位:编制质量检查报告 建设单位。 (5)、建设单位:a、取得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燃气工程 等专项验收合格文件。b、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C、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送审单》交 监督站(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d、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 (二)、工程竣工验收必备条件 : 1、 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4、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10、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 11、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 12、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 13、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 14、燃气工程验收证明。 1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监督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 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16、已按政府有关规定缴交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费。 17、单位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 (三)、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验收会议上,工程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察等各方的工程档案资料摆好备查,并设置验收人员登记表,做好登记手续。 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主持验收会议(建设单位应做会前简短发言、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介绍及会议结束总结发言)。 2、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和专业组(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监督站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人员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组、验收组发表意见,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 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并签名(盖公章)。(注: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各方不能形成 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二、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由监督站操作) 1、监督站在审查工程技术资料后,对该工程进行评价,并出具《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建设单位提前15日把《工程技术资料》送监督站审查,监督站在5日内返回《工程竣工质量安全管理资料退回单》给建设单位)。 2、监督站在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的书面通知后(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前7天把验收时间、地点、验收组名单以书面通知监督站,另附《工程质量验收计划书》),对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进行审核,并对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并出具《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书》。 三、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由建设单位操作) (一)、备案准备的资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下列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意见;(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4)、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检查报告;(5)、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9)、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0)、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11)、有监督站 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2)、燃气工程验收 文件;(13)、《广州市建设工程质量保修书》;(14)、法规、规章、规定必提供的其他文件。 (二)、备案的程序: 1、建设单位向备案机关领取《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公章和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名的《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四份及上述规定的材料,向备案机关备案。 3、备案机关在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签署备案意见(盖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站和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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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本项目有关情况:   1、已完成设计文件和合同约定的内容;   2、已经建设(监理)、设计、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预验收,存在的问题已整改到位;   3、涉及设计文件的变更,已由设计部门签署认可文件,其中重大变更已经审图机构审查通过;   4、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已提出工程竣工报告;   5、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已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进行了检查,并已提出质量检查报告;   7、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其中包括:□桩基、□钢结构、□幕墙、□装修、□安装、□节能等)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8、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已经建设(监理)单位核查并符合要求;   9、专项工程(□桩基、□地下防水、□钢结构、□幕墙、□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节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安装工程)已按要求办完相关专项验收手续;   10、报建面积为 m2,实际竣工面积为 m2,超出面积已按要求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11、已具备以下文件:   (1)、单位工程施工许可证   (2)、重大设计变更补充审查意见书   (3)、规划部门的认可文件   (4)、消防部门的认可文件   (5)、环保部门的认可文件   (6)、气象部门的认可文件   (7)、档案专项验收意见书   (8)、室内环境检测报告   (9)、单位工程质量保修书   (10)、工程合同付款不拖欠证明   (1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修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2)、电线、电缆检测   12、本项目配套工程已办完相应批准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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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宣布并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建议名单  二、建设单位汇报工程建设情况  三、勘察单位汇报勘察情况  四、设计单位汇报设计情况  五、施工单位汇报工程施工情况  六、监理单位汇报工程监理情况  七、质量监督单位汇报质量监督情况  八、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察看工种现场,并分为财务组、资料组、技术质量组三个小组,分别进行检查  九、各专业验收小组向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汇报小组检查情况和评价意见  十、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接受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的质询  十一、工种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评议被验收的项目  十二、形成并通过工程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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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由建设单位主持,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人员参与验收过程并监督验收的程序。竣工验收会议的基本程序如下: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做出全面评价,形成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 当参加验收的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提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协调,达成一致意见。 在一个单位工程中,可将能满足生产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施工单位已预检,监理工程师已初验通过的某一部分,可由建设单位组织进行子单位工程验收。由几个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的单位工程,当其中的施工单位所负责的子单位工程已按设计完成,并经自行检验评定,也可组织正式验收,办理交工手续。在整个单位工程进行全部验收时,对已验收的子单位工程验收资料作为单位工程验收的附件而加以说明。 建筑法规定:总承包单位就单位工程质量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就其分包施工的工程质量对总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质量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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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竣工图纸、设计说明、计算报告、相关设计文件。 二、 进场材料、配件、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及材料复验报告。 三、 硅硐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合格证书、质保书。 四、 硅硐结构密封胶相容性及粘接性能检测报告。 五、 锚栓拉拔测试报告。 六、 幕墙物理三性试验检测报告。 七、 分项检验记录。 八、 隐蔽工程检验记录。 九、 外观质量评定结论表。 十、 幕墙工程产品出厂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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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房子验收流程:一、首先得注意,尽量先验房后缴纳各项费用,接收房屋;二、验房前应要求开发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三、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要注意,不管开发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和取证,以便事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对于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方,必须要求开发商出具书面的承诺书,并限期整改;五、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开发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收楼时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开发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开发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还要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怎么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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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基本程序 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基本程序 初步验收阶段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初步验收,验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初步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 二、验收监督组介绍参加初步验收监督人员,核查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资格。 三、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介绍相关情况 1、施工单位介绍完成设计和施工合同的情况; 2、监理单位介绍工程检查和验收情况。 3、设计单位介绍图纸设计的实施情况。 四、主持人宣布验收人员分组(资料、建筑、设备、通讯等若干组)情况,介绍各专业验收组组长,安排检查时间。 五、各验收专业组进行相应的实物抽查和资料核查,监督人员进行监督。 1、抽查部位:屋面、顶层、标准层2∽3层、一层、地下室、外墙等; 2、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 六、各专业组组长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填写《住宅工程初步验收记录表》 七、验收监督组发表监督意见 八、主持人宣布初步验收会议结束。 正式验收阶段 一、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进行正式验收,验收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宣布正式验收组织机构及成员。 二、验收监督组介绍参加正式验收监督人员,核查各质量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专业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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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宅小区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向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申请报告,并提交本办法规定的文件资料; (二)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申请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符合条件的,发出验收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说明原因; (三)竣工综合验收小组应在发出验收通知书10个工作日内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听取开发建设单位汇报,进行现场检查,对住宅小区建设、管理情况按本办法规定进行全面鉴定和评价; (四)住宅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书并予以公示,竣工综合验收不合格的,由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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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流程: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七条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工程竣工验收意见等内容。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还应附有下列文件: (一)施工许可证。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 (三)本规定第五条(二)、(三)、(四)、(九)、(十)项规定的文件。 (四)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五)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附有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 (六)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七)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有关文件。 第八条   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发现有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将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情况作为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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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竣工验收流程是: 一、 由建设单位主持会议开始 二、 人员介绍及资格确认 (一) 由建设单位介绍参加竣工验收的各单位人员 1、 建设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2、 设计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3、 施工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4、 监理单位(项目)责任人、专家及专业人员 (二) 由监督单位介绍竣工验收监督机构人员 (三) 验收监督人员查验各质量责任主体人员资格 三、 施工介绍施工情况 四、 监理单位介绍监理情况 五、 设计单位介绍施工与设计的相符情况 六、 建设单位竣工验收主持人对验收人员分组: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 组长: 组员: 现场实物质量检测(依工程规模各专业可分1~3个检查小组) 建筑与结构专业 组长: 组员: 给排与空调专业 组长: 组员: 电气专业 组长: 组员: 燃气专业 组长: 组员: 七、 各验收小组进行实物抽查和资料检查,监督人员随组监督(住宅验收按住宅验收方案进行) (一)实物抽查部位:屋面,顶层,标准层2~3层,裙房屋面,裙房顶层,一层,地下 室等 (二)检查时间安排 (三)检查发现的问题汇总 八、各检查组由组长汇报抽查情况,提出需要整改的问题 九、监督人员提出整改意见及做出相关提示 (一)各专业提出需要整改问题 (二)《责令整改通知书》及其它监督文书的发放情况提示 (三)复查程序说明 (四)重要分部验收证明及功能和观感检查检测资料留档情况提示(桩基、基础、主体、 防水、幕墙的中间验收资料和外窗、沉降、室内环境、功能和观感等检查检测资料) (五)监督费结算情况提示 十、质量责任主体协商确定单位工程是否通过验收 十一、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发表监督意见 验收监督小组负责人对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验评标准的执行情况、质量评定结果发表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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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木子星生 2015-08-12 20:55 一、竣工验收的组织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二、验收人员   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小组.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其委托的负责人担任。验收组副级长应至少有一名工程技术人员担任。验收组成员由建设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建设单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及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技术负责人或质量负责人组成,建设单位也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小组。验收小组成员中土建及水电安装专业人员应配备齐全。   三、竣工验收标准   竣工验收标准为国家及上海市的强制性标准,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经审查通过的设计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1、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2、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   (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五、竣工验收备案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在15天范围内向备案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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