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搜索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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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上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7)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到市公积金中心事务受理办公室或各区县公积金运用中心事务受理网点进行审核,由事务办或事务受理网点为职工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然后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建行网点办理提取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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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曾经也苦恼过这个问题,现在总算知道了,下面一起来看看公积金怎么取吧?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综上所诉,一些简单的关于公积金的处理方法,供大家参考。当然,遇到具体的情况,还是需要咨询一下单位或者是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为有的地方可能政策有差异,说了这么多大概你也了解了不少,希望对你有帮助,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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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本人携带单位离职证明,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所在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 2.工作人员会对你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会叫你去缴纳公积金的银行创口办理公积金储蓄卡(公积金中心有银行窗口); 3.材料审核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可以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 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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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显卡故障.   可能是驱动的问题,或是显卡本身的问题.    二.   连接故障.   就是显卡到显示屏之间连线问题.   这种故障在笔记本电脑上时有发生,连线断路或是短路,引起显示信号不能正常.   但在台式机上比较少见,原因是台式机的连线粗而牢固.又不常移动.所以很少损坏.       三.   显示器本身故障.   控制屏幕的主芯片损坏,这种情况比较常见.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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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的话你可以试试以下的方法 拿着离职证明和身份证,可以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现手续;地方不同,有的还需要当地街道办的无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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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条例提取政策的,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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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买房后可以提取.装修或翻盖房屋需要提供建委的批复和装修翻盖房屋的正式发票才可以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发票金额. 建议直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 补充:如果提取后到新单位可以再继续缴存.另外装修提取本来就不好提取,必须提供建委的批复和装修翻盖房屋的正式发票.如果没有估计不可以了.建议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详细咨询下!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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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根据住房公积金规定,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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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首先可以向单位来提出申请,经单位经过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以及财务的印鉴; (2)缴存单位的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应持本人身份证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明细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的原以及复印件,到公积金的核心来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者职工个人要将转账支票等交回到单位的财务部门,财务部门要按所列的金额来给付职工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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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住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退职)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 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额度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可提取本人个人帐户内的余额.其中未申请住房贷款的,帐户余额可截至签订购、建房合同的当月; 本人个人帐户余额超过实际购、建房支出总额的,按实际支出数提取. 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其中贷款结清时,帐户余额截至贷款结清的当月;贷款结清后不再提取. 3.职工租赁住房自住的,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帐户余额不超过当期实际房租支出的70%. 4.职工本人帐户余额不足上述提取限额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可在限额内按规定申请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限额.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证明材料 1.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购买商品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及契税完税凭证;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2.回迁、扩面住房的,提供回迁、扩面协议及购房发票或统一收款收据. 3.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4.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 5.偿还产权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和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或贷款结清凭证. 6.租赁住房自住的,提供租赁合同和房租发票. 7.离休、退休(退职)的,提供离休、退休(退职)证书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及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提供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职工户籍证明 11.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困难家庭(低保、特困、困难)救助证. 12.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护照、户籍证明注销或国(境外)外定居证明. 1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死亡证明. 四. 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1.以职工签收银行定期存单的方式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具转帐支票,将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支付给售房单位.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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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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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己去办理,首先准备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在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领取,并到单位盖章,有的单位也可以直接领取此表)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准备好材料后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审核盖章,并到指定银行取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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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各个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相差很大,对提取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各不相同,由于不知道你能符合哪个提取条件,我也无法帮你查询,具体你可以自己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去查询,一般都会有介绍的。 常见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偿还自住房房租; 7、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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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凭个人公积金卡或公积金号码及密码查询。查询须知:已领取住房公积金卡的个人用户须凭住房公积金卡的密码进行登录查询;未领取住房公积金卡的个人用户,暂不须输入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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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了解提取住房公积金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提取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各个地方对住房公积金的政策相差很大,对提取的条件和需要准备的资料也各不相同,具体你可以自己咨询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官网去查询,一般都会有介绍的。不是想提取就能提取的。 南宁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南宁市望园路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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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六)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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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规定,如果是农村户口可以提取公积金,需提供以下资料:             (1)户口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提取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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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领取住房公积金 1然后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有。可以免费复印。 然后就是银行卡。 看看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是使用的哪里的银行卡。 比如我的长沙的就是建行的。 准备好可以正常使用的银行卡! 2准备好申请资料之后, 在住房公积金里面排队等候办理。 长沙的第一步是核实,第二步是提交申请的资料。 第三步就是把提取的资料给银行, 银行都会在管理中心有设置办公点。 每一步都会通知你在几号窗口办理。 按照他们的提示来办理就好!! 3最后一步把资料提交给银行之后会通知你说第二天到账。 整个提取流程就搞定啦。第二天就可以去ATM查看一下有木有到账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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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我们都是公司给我们办理的,直接打到工资卡上的 2.离职的是拿着公司的证明到渝中区人和街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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