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有以下四种方法: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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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提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职工购买的自住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二手房、公有住房、合作建房等。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积金贷款管理。 第四条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公积金贷款统一管理。市中心、各辖市区分中心、管理部(以下统称公积金中心)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管理。 第五条 公积金中心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贷款相关的金融业务。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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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镇江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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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A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     南山路66号     B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丹徒管理部   地址: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谷阳大道17...   C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润州管理部   地址:     朱方路288-8号4楼   D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港服务中心   地址:     镇江市京口区   E     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句容分中心   地址:     华阳东路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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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南山路66号,中心的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部署。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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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在南山路66号,中心的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法规和政策,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部署。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希望能帮到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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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中明家具有限公司是一家集设计、开发和生产现代办公家具的专业性厂家,在专业设计和生产技术人才的精心耕耘下,对每个产品都精益求精,推陈出新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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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以下是2015镇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及镇江公积金缴存比例消息∶ 1、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单位和职工各12%,有条件的企业单位可按此标准执行。 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a、企业单位为个人和单位各10%,最高不超过12%; b、机关事业单位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 c、新职工(1998年12月1日及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住房补贴系数仍为12%; d、在全市范围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调整为15100元,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1630元。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价格以购买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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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4.部分地区可通过下载手机客户端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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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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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缴纳满一年才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看缴纳的基数是多少,也就是公积金账户余额乘以10,就是贷款额度。首套最多贷款70%,如果贷款基数不够,有的公积金账户是可以充钱的。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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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镇江市区 地址:镇江市漠江路139号新楼九层 阳春市 地址:阳春市东湖山庄求知路87号 阳东县 地址:阳东县阳东碧桂园湖滨商业街C203号 阳西县 地址:阳西县二十四区明星花园M3-1号(织贡派出所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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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怎么查住房公积金方法如下:进入你所在的城市公积金网站,可以查询缴存在你所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在首页上点击“公积金查询”,出现新的界面,界面上会告诉您有两种查询方式,第一种是声信电话,第二中方式就是网上查询。接着,输入您的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共21位))或身份证号码(15位、18位均可)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卡号,至少输入两项以上内容,点击“查询”即可。如果您输入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不正确,系统会自动提示您重新输入正确的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码和卡号。如果您还没有领取住房公积金查询卡,请到您本人所在单位领取。如果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中没有录入身份证号码或录入的身份证号码不正确,请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证明信、单位账号、个人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更正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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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湛江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缴存比例也大不一样,国家规定是不超过12%,不低于8%,但是实际上有些单位或是领导的比例能达到50%甚至以上,原因你懂得。一般国企或是外资企业比例都是10%,就是你个人缴纳10%,单位给你缴纳10%,举例:假如你上年月均工资(加上基本工资、奖金、提成、分红等等)是5000,那么你个人每月要缴纳500元,单位再给你缴纳500元,实际存入你公积金账户上的金额是1000元。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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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提取时除需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经单位核实后出具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外,同时须提供身份证。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房产共有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共有产权人身份证、房屋共有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有效凭证材料签发之日起半年内可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逾期不予办理;在偿还住房贷款期间的,凭有效证明材料在未偿清贷款情况下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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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到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到柜台找工作人员查 地址: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4号 也可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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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不能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有各种限定情况才可以提取,最常见的就是户口和工作地点都迁出了,可以提取;租房、装修房可以提取;买房可以提取;退休可以提取;移民可以提取;具体提取条件可以查询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打电话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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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时间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房款后两年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额达到实际支付的购房款。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首期房款和已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租房自住的,在租赁合同期内提出申请,以后每半年提取一次,至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达到实际支付的房租。   (二)提取程序   1.符合上述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一)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三)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以后提取时,提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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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网上查询公积金的是方法 :   一、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12329,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按普通市话收费)进行查询。 ‍二、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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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网站查询:登录网站,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帐号+姓名)查询。   2、 电话查询:拨打语音电话,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身份证号或公积金帐号+密码)查询。 备注:初始秘码为111111,可按语音提示修改   3、 短信查询:(1)缴存情况,编辑短信(gjj身份证号密码)发送到指定号码。(2)贷款情况,编辑短信(dk身份证号)发送到指定号码   4、 人工查询: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兖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营业网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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