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请人持所需材料及相关费用,到公积金中心综合柜台办理。   1-公积金中心前台柜员进行公积金贷款审批操作。   2-审批通过后,借款人、抵押人(夫妻双方)需签订抵押借款合同。   3-到代理公司窗口办理抵押及产权代办手续、提交贷款留存材料。   4-在保险担保窗口办理保险或担保手续。   5-在委托银行窗口缴纳相关税费,办理委托银行手续   6-持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人身份证到维修基金窗口缴纳维修基金。   7-持缴费收据等到代理、保险(担保)、综合柜台确认交接贷款资料。   8-代理公司到市房地产交易市场代办抵押登记手续。   9-公积金中心核实抵押登记,委托银行将贷款款项划拨至开发商账户。   注:购买二手房的在贷款申请前,需经公积金中心指定的评估公司评估。   组合贷款的需先在中心审批公积金贷款额度,持联络单到组合银行办结商业贷款手续,再到中心   原审批柜台继续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提前全部还款所需材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现金(公积金转账的还需要公积金卡、密码等公积金提取材料)、身份证、保险单副本或保证合同(收据)。    提前部分还款所需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抵押借款合同》、现金(公积金转账的还需公积金卡、密码等公积金提取材料)、身份证,限借款人本人办理,第三者产权抵押的还需要抵押人到场签字。   提前还款——经中心同意,借款人可申请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贷款本息,还款时可采用现金或公积金转账或二者结合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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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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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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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积金贷款的费用各地不一样 二,以北京为例: 评估费3‰,最低300元,封顶1500元 担保费,贷款额的3‰ 抵押登记费200元 服务费1500元 三,有的城市还收公证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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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材料需要准备以下这些: 1、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5份; 2、夫妻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各3份; 3、婚姻状况证书复印件4份; 4、未婚须出具未婚证明原件5份; 5、《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4份; 6、购房全额发票复印件3份; 7、首付款票据复印件3份; 8、夫妻双方收入证明原件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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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是没有首套、二套房分别的。你第二套房使用公积金贷款是按照公积金首付两成,利率3.87%(最新的是多少记不清了)的政策执行的,公积金贷款购买第几套房都是这个政策执行,但如果之前有过公积金贷款的需结清之前的公积金贷款才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公积金贷款,第一套首付三成,第二套首付五成,公积金最多只能贷到50万。第一套房首付三成,第二套房首付六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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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无锡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任一公积金缴存情况: (1)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我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且自申请贷款之月起前两年内不欠缴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移至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我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本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 6)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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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人向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同时附有关材料报送公积金中心审查; 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通过对借款人购房真实性及还款能力的审查,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的建议,初审合格并经分支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市公积金中心审批; 市公积金中心审查后作出准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将贷款材料转回各分支机构; 准予贷款的,由公积金中心各分支机构将贷款材料转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及抵押担保当事人,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办理抵押担保手续;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各分支机构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受托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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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1、具有有效的身份证明。   2、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 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各地规定各不相同);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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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纯公积金贷款提前还贷流程如下:1.准备资金存折至还贷存折(卡)上2.到委托银行指定网点还款3.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手续4.到担保公司办理有关手续5.到房管局办理房产抵押撤销手续。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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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条件: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在单位开)  (4)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首付收据)  2、贷款额度、期限:  (1)额度:核定为最高不超过职工购建房总价值的75%,但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同时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倍。  (2)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但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还款实行月均等额还本付息制度,贷款人可提前还清贷款,贷款利息计算到还清贷款当月,以后利息不计。  (4)贷款审批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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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手续及办理流程如下: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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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城镇职工在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个人资料:申请贷款的个人(以下简称借款人)身份证明及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均可)的复印件各4份;借款人的婚姻证明(单身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离婚判决书,丧偶者须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的复印件各4份;交购房款的有效凭证复印件4份;借款人及配偶的收入证明各4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原件4份;以及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印章。另外,必须提供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证明。以上这些材料,一定要带上原件及相应份数的复印件。   房屋建审资料: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或房改批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审平面图及楼层平面图。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首先要问清楚开发商的项目按揭银行情况,问清楼盘“五证”是否齐全、能不能给自己提供相关手续等。假如开发商虽然“五证”齐全但不给购房者提供,也不可能办理公积金贷款。   在法定退休年龄内,贷款年限最长期限为30年;贷款额最多不超过40万元,贷款额在30万元以内的,借款职工可以向接受委托的银行直接申请,30-40万元,必须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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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上海公积金中心; 3.上海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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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具有当地城镇的居住户籍或有效居住证件;   2.连续缴纳过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缴纳公积金的时间要长于一年时间;   3.首套房自筹资金达到所购住房总价的30%以上(含30%),90平以下首套房贷则只需两成;   4.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工作正当,职业正式,经济良好,收入稳定;   5.签定了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6.符合委托人和受托人规定的其他证明条件。   二、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材料有:   1.如实填写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书;   2.第二代身份证件、居民居住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其他证明身份的证件;   3.所在单位出具的借款人稳定经济收入证明或其他偿债能力的证明;   4.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5.抵押物证明,抵押物所有权证明,借款人允许同意作为抵押的证明;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抵押物评估报告;   7.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8.借款人用于支付购买住房首付款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9.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有效文件和资料,以便审核。   三、贷款的流程又分为一手房贷款流程和二手房贷款流程。   1.一手房的流程是: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首页查询框“可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预售房源查询”版块进行查询,查询完毕后联系银行网点。在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递交相关资料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管理中心就受托银行递交的贷款申请做出结果。在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贷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最后贷款人领取资料,公积金贷款完成。   2.二手房贷款流程是:贷款人登陆官网后点击“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相关信息后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贷款人持所需资料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管理中心受理材料并进行审批,等待审批结果。贷款人得到结果后到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签订合同。之后便等待受托银行审批,审批通过后,贷款人符合受托银行办理相关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发放贷款。最后,贷款人要前往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银行驻点柜台领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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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1)借款人到单位交存住房公积金的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提出申请,介绍本人情况、领取材料。2)准备齐全的文字材料,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包括核验借款申请表、购房行为是否合法、核定贷款额度和期限、确定贷款担保方式等。需要评估的贷款,由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3)初审合格,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具调查通知单,由受托银行对借款人进行调查,并指导借款人填写有关贷款合同。调查内容包括:核实收入情况有保证的人,保证人是否具有保证资格等。4)经受托银行调查合格,受托行出具调查意见递交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由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审批。5)审批通过,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单。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放贷手续。6)借款合同生效,住房资金管理(分)中心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再由受托行将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7)借款人按照规定的方式按时归还借款。8)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借款合同和有关担保解除,有关凭证返还借款人(抵押人或出质人)住房公积金交存到中直、国管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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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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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贷款条件:   (1)贷款资格: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已及时、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无停缴、欠缴现象发生,缴交率不得低于5%。   (2)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自建、翻建、大修住房须持有规划、土地等部门批准的有关审批文件。   (3)具有长期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的证明。(在单位开)   (4)具有购建房总价值25%以上的自有资金证明文件。(首付收据)   2、贷款额度、期限:   (1)额度:核定为最高不超过职工购建房总价值的75%,但最高贷款额不超过35万元,同时不高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十倍。   (2)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但借款年限加借款人年龄之和不得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龄后五年。   (3)住房公积金贷款属于国家政策性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还款实行月均等额还本付息制度,贷款人可提前还清贷款,贷款利息计算到还清贷款当月,以后利息不计 。   (4)贷款审批时限:不超过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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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 1. 借款申请人填写申请表;2.申请人向中心提交申请资料;3.经过中心初审确认客户的贷款资格;4.借款人委托评估事务所进行抵押物审核评估;5.填写贷款文件;6.将收押合同、借款合同提交开发商及担保单位盖章;7.买保险;8.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报送资料,进行审核;9.将资料递送至中心终审;10.将资料递送至贷款银行;11.将银行返还的资料收存;12.按借款文件按期还款。 需要准备的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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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购买住房的,须具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须具有建设、规划、土地管理等部门批准的文件;购买二手房的还需提供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四)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 (五)同意按照公积金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不存在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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