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限购令,外地户口广州买房需提供1年以上税单或者社保证明。现在税单已经无法通过房管局审核,社保补缴暂时没有问题,但政策时时在变,需要购房的务必抓紧时间。社保方面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账户即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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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上海买房规定,上海买房房产税优惠应符合以下条件:1. 对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2. 对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其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唯一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3.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三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三年且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4. 首套的话,买房时还需要提供户籍所在地的首次购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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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惠州市政府通过“惠州发布”公告最新楼市新政:从4月9日起,新购买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 主要包括:严防投机炒作,新购买(指自本通知施行之4月9日起购买)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方可转让。加大商品住房有效供应,已达到预售条件的开发项目,须在30天内到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监制,完成价格监制后15天内到房管部门申请预售许可,没有按时完成申报工作的,1年内不允许其申报价格监制和申报预售。对已取得预售许可捂盘惜售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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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外地人买房有两个条件 外地人只限购一套 第一 必须已婚人士, 第二 需在上海连续交满两年的社保,其中不能断,如果有断,则重新计算年限。上海本地人 则限购两套 不需要结婚 不需要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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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2011年7月26日起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商品住房销售行为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购房的,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日期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规定,补缴的不予认可。同时,《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严格按照住房限售有关规定开展销售、经纪业务,认真核对购房人户籍、婚姻、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 上海市房管局表示,将坚决贯彻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各项政策措施,继续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完善操作口径,针对目前纳税证明中无申报纳税日期问题,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抓紧制定配套的个人所得税证明文件;同时,市房管局强调,《通知》下发后签订合同(合同网上备案)的,均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在登记过户环节严格把关审核;对违反限售规定从事销售、经纪业务的房地产企业,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这是上海从严执行楼市“限购令”的表现,意味着一些原本通过“补税”、“打擦边球”等方式购房的情况被明令禁止,政策执行力度和细节也将更加完善。 目前,各区房地产交易中心仍按照原有规定执行,非本市户籍的境内人购房较严,必须提供符合要求的纳税证明;对于境外人,除徐汇区外,其余长宁、闵行各区境外人仍只需提供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 同即可。徐汇区除满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外,仍需提供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境外人就业证、在职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根据交易中心内部透露的信息,他们近期对于客户提供的纳税证明将会进行核查,若有其他最新信息,我们会在最快时间告知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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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央政府可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指定的40个重点城市统一实施基本限购令:各城市本地户籍与持人才居住证家庭,最多限拥有两套住房;外地户籍和境外人士最多限拥有一套;两次购房时间需相隔两年以上;禁止公司购房。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限购两套住房;对于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暂停在本市拥有2套以上(含2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以上(含1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在本市购房。对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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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上海房产限购政策,您可以参考以下:对非本市居民在本市购买住房申请贷款的,应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暂停购房;本市居民家庭人均面积超过60平方米或已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暂停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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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限购令细则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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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一方是上海户籍,你现在这个情况可以在上海买房,首付及利率按照二套标准,如果非上海户籍,需要将外地贷款还清才能购房,属于首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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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或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市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   二、在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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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昌市在1月21日出台的房产限购令中规定,从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在市内房地产市场较活跃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新区这5个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商品住房。据了解,此限购令受到业内质疑,普遍认为其只限城区不限郊区、只限新房不限二手房、不限户籍。 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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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是怎样的呢?需具备哪些条件?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的最新规定:上海浦东新区在操作层面收紧限购政策,即在浦东新区名下无房产的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外地户籍居民,将不再具备购房资格;同样条件的本地户籍居民,最多只能购买一套住房。消息还指,以网签时间计,该规定自11月25日晚9时起执行。据称,此前该条件的本地户籍居民可以购买二套房。上海户籍买房政策对此,当地多家房产中介及房产研究部门26日对消息予以证实,浦东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也明确表示,按照去年6月底,上海对单身人士的购房资格规定严格执行,此类离异或丧偶者现在都一律被认定单身。但也有业内人士透露,浦东只是最后一个收紧的区域,此前上海多个区县都已经据此标准执行。上海市房管局工作人员也表示,此政策不算收紧,只是重申。但在实际操作中,此前在上海浦东购房,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生活的居民,亦被认定为居民家庭。有分析认为,这该类条件居民此前可能具备购房资格,而按新的操作口径,此类居民将被认定为单身。而对于单身人士,目前只允许上海户籍单身人士限购1套住房。对此,有业内人士则认为,浦东新区单身限购政策收紧,会影响浦东楼市成交量的变化,尤其是最近市场热度较高的自贸区板块,比如森兰板块、临港新城等。外地人上海买房政策非沪籍居民或家庭:1.以结婚为前提须提供结婚证;2.在上海工作满三年以上交满2年税单或社保;3.名下须无房产,限购一套住宅。4.非上海户籍的单身人士暂停在上海购房。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贷款利率可享受最低7折优惠(目前沪上各大银行实际均执行基准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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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商品房限购政策:   购房人资格核查通过才可买房 自2017年1月1日起,本市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六区(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区)范围内只能新购一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因此居民家庭在购买住房时,应先进行购房资格核查,经核查通过后,方可办理合同网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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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最新限购政策:外地户口需结婚,3年累计2年的社保或税单。    2.公积金可以贷款需要到公积金中心做个复议可以贷款   3.补交公积金可以贷款,做复议就行了   4.公积金贷款公式:可贷额=月交(个人+公司)除以0.14乘以6乘以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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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珠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厦门市向其售房。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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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政策规定:对于上海户籍市民在上海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在购房日起前两年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在上海非本市户籍购房的条件:   一、以家庭名义购房,所以购房者需要是已婚;   二、该家庭在沪无房;   三、能提供至买房合同签署日前两年内在沪累计缴纳一年以上个税或社保的证明。不过长期居住证满3年的话可以享受上海本地人的待遇,可以直接购房,无需提供税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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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尔滨购房限购政策是: 一、政策界定   (一)在一定时期内实行购房限购措施。原则上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要暂停在本市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下同)向其售房。   (二)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房时间分别以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受理转移登记时间为准。合同网签备案时间和受理转移登记时间在2011年2月28日之前的,不受住房限购政策限制。   (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是指全部或部分家庭成员拥有本市行政区内户籍的居民家庭。   (四)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内,已办理产权登记和网签备案的房屋套数为准。   (五)限购住房不包含拆迁安置住房。   (六)“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指从申请之日起前2年内,提供在本市行政区内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二、相关规定   (七)自2011年2月28日起,购房人在市区购房前,应首先持身份证明、户口簿、婚姻关系证明等证件(购房人家庭为非本市户籍的,还应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拟购房屋所在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领取并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附件1)后,申请出具《住房情况证明》(附件2)。各区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应核验购房人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的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的情况,核对《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所填信息内容,对符合限购政策的出具《住房情况证明》。   (八)购房限购政策实施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认真执行政策规定,在售房场所、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张贴限购政策,供购房人查阅。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应当履行对购房人的限购政策告知义务,并要求购房人出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和房地产登记(交易)机构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办理售房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将购房人提供的《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存档备查。   (九)购房限购政策实施期间,有关部门在办理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二手住房转移登记时,应核查购房人准购信息,对不符合购房条件的,不予提供交易合同网签备案服务和办理二手住房转移登记。   (十)购房限购政策实施期间,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购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房地产经纪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违规购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买卖合同。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违反上述规定,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信息的,由房产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的,予以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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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限购政策的时间及其认定标准是什么?买房需要带哪些材料……《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坚决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文件精神的通知》下发后,不断有市民致电本报询问相关事宜。昨天,记者就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请市建委一一解答。  哪些人可以新购1套住房  限购政策主要内容为,从2010年10月9日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家庭成员)在本市只能新购1套住房;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如果能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才能在本市新购1套住房,否则暂停在本市购房。 该住房是指全大市范围内的新房和二手房。  限购的时间如何认定  自2010年10月9日起,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本市房地产主管部门信息系统网签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存量住房买卖以交易过户受理时间为准。举例说,如果有市民已经在9月底购买了商品住房,但网签合同备案是在10月9日以后,按新政规定,他将不能再新购住宅。  要提供哪些材料  在住房限购期内,本市户籍居民在签订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存量住房买卖交易合同前,都必须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提供购房人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等证件。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的,还须提供从申请之日起算的前两年内在本市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属于引进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须凭当地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可按照本规定限购1套住宅。军人等无法提供户口本的,提供含家庭全部成员的户籍证明或由相应管理部门出具的家庭人员证明。  货币安置拆迁户家庭如何购房  在城市改造住房拆迁(搬迁)中选择货币安置的家庭,购买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可凭拆迁(搬迁)协议予以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到购房所在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主管部门直接办理。  购房人有哪些义务  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当就提供信息的真实性以及法律责任在合同中作出约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违反住房限购政策购买住房的,应当约定由购房人承担因此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同时,承诺如实填写《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并将此表作为合同的附件。  如果购房人隐瞒实情,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因房屋无法过户所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有哪些义务  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在销售商品住房和提供房产中介服务时,要进行购房条件查验,只有在购房人符合条件,才能办理售房和房产中介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购买住房的,应当与其解除买卖合同;中介机构发现购房人提供虚假信息购买住房的,应当通知并协助售房人与其解除合同。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若与购房人串通,违反住房限购政策,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予以曝光。  如何申请银行贷款  根据国家关于暂停三套住房贷款政策规定,家庭无住房或只有一套住房的购房人,若需要申请银行贷款购房的,需要到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处(中心)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其中海曙、江东、江北三区到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  如何申请契税减免  根据相关规定,家庭无住房现购买惟一的普通住房,可到购房所在地房地产管理处(中心)开具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具体契税减免政策,可拨打地税部门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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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双方名下各有一套房子,可以卖掉一套再买一套,需要全款,超出面积需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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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哈尔滨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指非黑龙江省内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指非黑龙江省内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指非黑龙江省内户籍)居民家庭,将暂停在市区内(不含呼兰区、阿城区)向其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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