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受理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受理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材料应当进行形式审查,并作出是否同意受理的决定。 1、审查申请材料 ①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范例2-2-1);   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③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④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⑤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⑥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⑦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主要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消防设计变更、消防自动工程竣工图纸及隐蔽工程实施监理记录等材料)。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填写 该表是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的书面文书。它是请示性文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依据。它由封面部分、正文部分、表尾部分三部分组成。 封面部分:包括编号、工程名称、建设单位和申报日期和填写说明等内容。 正文部分:包括建设工程基本情况、工程主要消防设计内容和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竣工自验情况说明。 填写注意事项: ①建设单位必须填写法定名称,工程名称必须准确。 ②编号由受理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统一填写,申报单位不填写。 ③竣工验收情况说明要客观全面、实事求是、不得涂改,并要加盖相关单位印章。 2、受理意见 经初步审查后,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作出同意受理或不同意受理的意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制作《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范例2-2-2~3)并送达申请人。 (1)同意受理 符合下列条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 (2)不予受理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以受理凭证: ①申请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项目不属于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范围内的; 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3)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的填写要求 它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建设单位申报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行政许可项目申报材料时使用的文书。由标题、正文、尾部三部分组成。 部首: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名称、建设文书名称和文书编号组成。 正文:由建设单位法定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申报材料和审查结论组成。 尾部:包括出具凭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印章、出具凭证日期和申报人、受理人签名等内容。 填写注意事项: ①文书标题必须明确,是受理还是不予受理。 ②申报单位名称必须填写单位的法定名称。审查结果必须明确。需要补正的材料项目必须一次性告知清楚。 ③必须有申报人和受理人签字。 (二)交办 受理后,承办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交办给验收主责承办人。 (三)组织验收 验收人员应按照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09)组织验收。在验收中应当组织防火监督检查、消防产品监督管理、灭火战训和建设工程审核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进行验收。 (四)综合评定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后,消防验收负责人应组织参加验收的人员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情况进行汇总,作出综合评定结论。 消防验收的评定应当根据资料审查和现场抽样性检查及功能测试的结果,按照子项、单项、综合评定的程序进行,并填写《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消防验收的评定结论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 (五)复验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存在问题的需要复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针对上次验收存在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验,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复验记录表》。 (六)局部验收办法 对于大型的建设工程先期竣工部分需要先期投入使用的,当符合下列条件时,根据建设单位的申报,可以参照上述程序进行局部验收。 ①局部验收的申报材料符合规定的形式和要求; ②与非使用区域有完整的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防火、防烟分隔; ③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④消防水源、消防电源均满足消防技术标准和消防设计文件要求; ⑤取得局部投入使用部分的各项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合格报告,并保证其独立运行; ⑥消防安全布局合理,消防车通道能够正常使用。 (七)拟定验收意见 消防验收人员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拟定“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意见。 (八)审批 消防验收人员将拟定的验收意见报公安机关消防机主要负责人审批。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主要负责人应根据验收综合评定结论,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九)制作验收意见书
    已有 3 个回答
  •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   第二条 承包范围:   _________   第三条 工程承包方式:_________   第四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工程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消防验收合格证的时间):_________   第五条 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工程造价: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第一阶段:申报。需要准备整套的申报材料,营业执照是否有防火门项目、消防验收报告、环境保护的守法证明、安全生产守法证明、防火门产品委托检验报告,等等一共有16个大项,又分为几十个小项,如果有一项出了了问题就会拖延整个申报时间。   第二阶段:审批。由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进行初评,初评通过后,经公安部授权后进行网上申报,然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前置性评估。   第三阶段:工厂审查。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派人到企业内部对各个环节进行严格审查,这也是考验企业真正实力的一个环节。   第四阶段:产品检测。也就是我们俗称的烧门,要把产品拿到国家指定的检测所进行全面检测。   第五阶段:整改不合格项或重新进行工厂审查或重新进行产品检测。企业生产防火门,必须先苦练内功,制度管理要正规化,产品更要严把质量关。企业如果没有实力,就不要轻易踏进防火门行业。防火门的质量关乎百姓的生命安危,市场和国家相关部门对它的要求一定会越来越严格。
    已有 3 个回答
  • 建筑物防火等级与分类 一、建筑物的分类与等级 建筑可按不同的方式进行分类: 1、按使用性质分为三大类:工业建筑、农业建筑、民用建筑。 2、按主要承重结构的材料分为五大类:生土—木结构、砖木结构、砖混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 3、按建筑结构的承重方式分为四大类:墙承重式、骨架承重式、内骨架承重式、空间结构承重式。 4、民用建筑按层数分五类: a、低层建筑:主要指1~3层的住宅建筑。 b、高层建筑:主要指4~6层的住宅建筑。 c、中高层建筑:主要指7~9层的住宅建筑。 d、高层建筑:主要指10至30层的住宅建筑或总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及综合性建筑(不包括高度超过24米的单层主体建筑)。 e、超高层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建筑。 建筑物的等级是从重要性、防火、耐久年限等不同角度划分的建筑物级别。民用建筑可按以下方式划分等级: 1、按重要性分为五等: a、特等:具有重大纪念性、历史性、国际性和国家级的种类建筑。 b、甲等:高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c、乙等:中级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已有 3 个回答
  • 如果是低层或者多层的,请参看《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如果商业处于地下,请看5.1.13(强条),如果是地上,请看5.1.12(强条)这个是关于商业的防火分区面积和一些需要满足的特殊情况。 如果是高层,请参看《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请看5.1.2。 以上是关于商业单独提出的防火分区的规定,还要满足其他所提及的相关规定。 商业建筑除了要满足国家规范《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以外,还要看当地有没有关于商业的地方法规或者规范,据我所知,有好几个一、二城市是有地方法规或者规范的。 希望可以帮到您
    已有 3 个回答
  •  1、高层建筑施工,应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两个灭火器。施工现场的灭火器的配置,应根据工程开工后的进度和施工实际配备。易燃物品、动用明火作业场所应增加配置。   2、安装消防高压水泵的施工现场应有值班制度,未安装消防高压水泵的施工现场也应保证水源供应。   3、高层建筑施工期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应堆放在指定区域,并配置专用灭火器材。   4、消防水源和消防灭火器材,不仅应在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标明,还应对施工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现场办公作业人员交底,一旦发生火险,及时进行补救。我觉得是很不错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建筑消防验收流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程序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注:建筑工程消防监督验收时限 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设单位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消防验收申报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10日之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验收,并在消防验收后7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验收意见书》。 复查验收与正常验收办理时限相同。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的主要内容及重点 主要内容: 1、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 2、建筑的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3、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 5、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6、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 7、消防电源及其配电; 8、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 9、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筑内部装修; 11、建筑灭火器配置; 12、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安全的其他内容; 13、查验消防产品有效文件和供货证明。 验收重点 1、检查竣工图纸、资料和《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的内容及与消防机构审核意见是否与工程一致; 2、检查《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提出的消防问题,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检查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施工安装质量及性能。 4、抽查测试消防设施功能及联动情况。
    已有 3 个回答
  • 主要有:消防水的大体有消防水箱、消防泵、湿式报警阀、水泵接合器、喷淋头、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流指示器、信号阀门、镀锌管及管件等;消防电主要有消防报警系列、应急疏散系列、广播通讯等;气体灭火主要有气瓶、药剂、集流管、选择阀、高压管道管件、喷头等;另外还有防排烟系统、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窗等等
    已有 3 个回答
  •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其中的规定建筑防火等级(防火等级和耐火等级是一个概念)划分为一、二、三、四级。 5 民用建筑 5.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和建筑面积 5.1.1 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三、四级。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不同耐火等级建筑物相应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表5.1.1 的规定。 表5.1.1 建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h)(附图) 注:1 除本规范另有规定者外,以木柱承重且以不燃烧材料作为墙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应按四级确定; 2 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吊顶采用不燃烧体时,其耐火极限不限; 3 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2 的房间隔墙,如执行本表的规定确有困难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 的不燃烧体; 4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按本表规定执行确有困难时,可采用0.75h 不燃烧体。 5 住宅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规范》GB 50368的规定执行。
    已有 3 个回答
  •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项目 1.1 工程名称: 项目消防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承包范围:按甲方提供的 项目消防工程施工图纸及乙方完善、优化后经甲方确认的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和招标答疑记录、设计变更、乙方投标预算和招标文件范围规定内容,以及经双方确认、 消防局审核批准的自动报警系统优化设计方案,供货及安装内容为: 1) 与泵房连接、与消防中心连接的水、电管线工程 2) 消火栓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室内外消火栓系统 3) 喷淋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自动喷淋系统 4) 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包括整个商住楼的自动报警联动控制系统及消防中心须增补的设备 5) 消防广播、电话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消防广播兼做背景音乐。 6) 整个商住楼通风防排烟系统设备及控制线路,各设备从相对应的双电源转换器直接取电。 7) 消防电梯系统相关消防控制线路,由消防施工单位向电梯专业提出配合要求。 8) 移动灭火器设备配置。 9) 风机、防火卷帘设备及控制线路;双电源转换器的后面部分全部由消防施工单位完成。 10)切断非消防电源线路。 11)消防水池水位报警系统、线路等。 12)消防设备的监控及反馈系统。 13)气体灭火的设计、施工。 上述消防设计图纸,由乙方负责报送 消防局审核批准后,才能进行消防工程施工;如需在上述图纸基础上增加工程内容才能通过 消防局审核和验收的,增加工程费用由乙方承担,但由于间隔或功能改变的增加工程除外。 上述1~13项工程内容涉及的材料、设备、设施均由乙方采购供货、运输和安装,所有费用包含在合同价内。 1.4 承包方式: 承包方式采用总价包干方式,即本工程乙方必须包报建及费用、包工、包料、包深化设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调试、包验收通过、包施工安装发生水电费、包利润及税金等方式进行,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分包。属于交钥匙工程。 第二条:工程造价(大包干价): 2.1 本工程大包干承包总价为(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整(¥ 元)。 2.2 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子项内容,必须在施工前报甲方确认,施工后由本项目监理公司和甲方签字盖章确认工程量,按 进行计价结算。增加工程造价总计在 万元内的,不支付工程款,多于 万元部分按实支付。 第三条:工期 3.1 乙方须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工,须于 年 月 日前施工完毕, 年 月 日前完成消防验收。如因甲方施工进度或现场未达到乙方进场施工条件,工期由双方协商另行确定。 3.2 自双方签订合同乙方正式开工之日起算,至本工程竣工并经甲、乙双方及消防部门验收合格为止,称为本合同实际总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4.1 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及省市验收标准、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等级以上,乙方并保证工程如期开通使用和质监、消防验收通过。 4.2 工程保修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期自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报告正式批出之日起计 贰年 时间。 第五条:材料设备供应 5.1 工程所需所有材料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产品成品材料由乙方提供样板给甲方、监理方看样板认可同意后,由乙方购买供应到施工现场(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除外)。 5.2 所有材料设备供应附有出厂合格证明及生产许可证件,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及要求进行检验,并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 5.3 施工中,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不适用,甲方给予乙方适当的补偿后,不适用的材料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 5.4 材料设备采用投标文件承诺采用的品牌或同类产品(采用的产品品牌须经过甲方的书面确认)。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 6.1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2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3 工程进度达 %,甲方付至大包干总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4 所有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且消防系统全部开通后,付至大包干造价的 %作工程进度款; 6.5 工程经消防管理部门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提交 份完整竣工图纸资料和结算资料经甲方审核确认后10天内甲方支付工程款至合同结算价的 %; 6.6 余款 %作为质保金,若乙方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满后10天内支付。 6.7 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8 甲方向乙方付款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当于甲方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第七条:现场签证与结算 7.1 现场签证 7.1.1因设计变更或甲方原因导致的合同清单内项目增减或发生合同清单外的签证项目时,乙方须在签证项目完成后 五 天内组织甲方和监理公司验收并提交签证申请(涉及到隐蔽项目的必须在隐蔽前通知甲方验收)。 7.1.2乙方应提交签证申请的资料包括:工程联系单(如由乙方发起的工程联系单,必须有甲方及监理的意见及签字盖章)、《施工现场签证单》(必须有工程量、有单价、有总价。工程量应附计算过程,清单计价的应有单价分析表,定额计价的应有套价书)、现场验收计量的原始单据(甲方工程部人员、乙方、监理方签字)及照片、工程设计图纸及图纸会审资料、签证的书面理由陈述、对应本签证的单项工程验收单;合同外现场签证项目还应包括《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 7.1.3 以上资料由甲方签章确认有效。已签证确认的费用按含税造价处理(不再另外计算其它任何费用),到工程竣工结算时按双方协商的计费方式计付。 7.2 结算 7.2.1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0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 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2) 工程量计算书打印稿及电子文件一份; 3) 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4) 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5) 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6)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7.2.2 本工程的工程量按施工图纸及甲方签证计算。工程师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60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的工程量、甲方签证及本合同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7.2.3 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甲方有权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上述事项不予结算,视乙方违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双方责任 8.1 甲方责任: 8.1.1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套。 8.1.2 开工前 天内完成由甲、乙方和设计方、监理方参加的施工图会审。 8.1.3 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图纸错误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 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8.1.4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它事宜。 8.1.5 保证按第六条支付工程款的办法进行工程款项支付。 8.1.6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造成返工,甲方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经有关部门审定后赔偿由此而造成乙方的停工、返工、材料等损失。 8.1.7 协助乙方解决施工期间水源、电源及材料堆放和施工人员的住宿场所。 8.1.8 在竣工验收后的保修期内,因使用不当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修费用由甲方负责。 8.2 乙方责任: 8.2.1 收图后,在开工前 天内完成施工图会审,在开工前 天内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并送甲方。 8.2.2 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并保证安全施工,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物件堆放整齐,场地清洁卫生,道路畅通。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监理方及有关部门。 8.2.3 委派 为现场管理代表,须持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资格证书,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等问题。 8.2.4 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施工中如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时,应立即以书面通知甲方。 8.2.5 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8.2.6 乙方负责办妥消防报建、验收手续(注:由于本合同范围外项目引致不合格的问题不属乙方责任)。 8.2.7 对竣工验收后保修期内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8.2.8 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 天内清理场地并撤离施工现场。 8.2.9 在施工中,甲方发现乙方工程进度或工程质量等与合同要求或施工组织设计等不符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究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损失。如因乙方材料质量不合格或材料质量保证资料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部门的要求而导致工程不能按期通过质量监督站或广州市消防部门的验收,乙方要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九条:工程验收 9.1 工程验收以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记录、有关变更书面文件、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为依据。 9.2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后填制验收表,以书面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接通知后 天内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时由双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9.3 单项工程竣工前 天,由乙方通知甲方验收,并在竣工后 天内验收完毕。甲方不按时验收,则视作甲方认可乙方单方验收。 9.4 乙方在本工程施工安装完毕,应在完工前 天由乙方申请要求市消防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并保证验收通过和开通使用,属于交钥匙工程,并按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如实际竣工日期比合同约定竣工日期延迟的,乙方应承担延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9.5 自动报警系统和相应部分经乙方优化设计修改后,如市消防部门验收通不过而需重新整改所需的工程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并由乙方承担因此延误交工而造成甲方的损失。 9.6 属于甲方负责完善的消防工程项目(包括防火门、应急照明、疏散标志、管井的封堵等)应在消防验收前达到验收标准,否则乙方竣工验收时间顺延。 9.7 工程竣工后,在工程结算之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完整的竣工图纸资料各 份。工程变更不大的,由乙方在原施工图上加上注明及编制竣工资料;工程变更较大的,应由乙方重新绘制竣工图,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8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 第十条:工程变更 10.1 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优化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设计及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10.2 在工程进行中,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修改、补充、增减原有工程设计,乙方应依照甲方要求进行。其增减工程量由监理单位和甲方签证确认,并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内容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甲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3%。 11.2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超过十天仍未能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并退还甲方已付全部款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11.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 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1.4乙方如将甲方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1.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1.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1.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1.6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1.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条款 12.1 甲方已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建设监理,乙方必须服从监理公司的管理,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工程验收、工程签证必须经监理公司和甲方盖章确认。 12.2 工程保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的质量投诉或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四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如逾期处理,甲方将另行委托,其所有费用及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12.3 施工用水源、电源设施甲方接到工程主体内,由乙方接到施工现场内各施工地点并按表向总承包单位缴交水、电费。 12.4 甲方对乙方工程进度或质量不满意时,虽经甲方提出要求改善,而乙方并未执行,则甲方有权不须提出任何理由而随时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乙方必须遵从在 天内退场,甲方保留对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的索赔权。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13.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3.2双方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有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任何一方均可向 工程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乙方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五条:附则 15.1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5.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4.3.1 《消防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14.3.2 《报价一览表及工程量清单》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已有 3 个回答
  • 规范的标准很低,穿管暗敷,什么线都可以,只有保护层的厚度要求。 穿钢管明敷,再涮防火涂料,或者用耐火金属线槽,用普通导线也能满足要求。 普通电缆包防火带,涮防火涂料,明敷也能满足要求。 现在的设计图省事,一律用阻燃和耐火,也无可厚非。 并没有说强制的,但从安全角度出发(我指的是设计的安全角度),一类高层消防负荷有条件时,最好用NH线,其余用ZR线。
    已有 9 个回答
  • (1)设有消防给水的建筑物,其各层(无可燃物的设备层除外)均应设置消火栓; (2)室内消火栓的布置,应保证有两支水枪的充实水柱同时到达室内任何部位。建筑高度小于或等于24m时,且体积小于或等于5000m2的库房,可采用1支水枪充实水柱到达室内任何部位。水枪的充实水柱长度应由计算确定,一般不应小于7m,但甲、乙类厂房、超过六层的民用建筑、超过四层的厂房和库房内,不应小于10m;高层建筑、高架库房内,水枪的充实水柱不应小于13m水柱; (3)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静水压力应不超过80m水柱,如超过80m水柱时,应采用分区给水系统。消火栓栓口处的出水压力超过50m水柱时,应有减压设施; (4)消防电梯前室应设室内消火栓; (5)室内消火栓应设在明显易于取用地点。栓口离地面高度为1.1m,其出水方向宜向下或与设置消火栓的墙面成90°角; (6)冷库的室内消火栓应设在常温穿堂或楼梯间内; (7)室内消火栓的间距应由计算确定。高层工业建筑,高架库房,甲、乙类厂房,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30m;其他单层和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的间距不应超过50m。同一建筑物内应采用统一规格的消火栓、水枪和水带。每根水带的长度不应超过25m。
    已有 3 个回答
  •   1、建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公安消防机构受理案件后,验收具体经办人应查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不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申办单位补齐,并在验收前1-2日通知建设单位做好验收前相关准备。   3、按消防工程验收程序的规定由不少于二人的消防监督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参加验收的消防监督员应着制式警服,佩带《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具体验收程序如下:   (1)参加验收的各单位介绍情况。建设单位介绍工程概况和自检情况,设计单位介绍消防工程设计情况,施工单位介绍工程施工和调试情况,监理单位介绍工程监理情况,检测单位介绍检测情况。   (2)分组现场检查验收。验收人员应边检查,边测试,并如实填写消防验收记录表。   (3)汇总验收情况。各小组分别对验收情况作汇报,根据总队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试行)》,按子项、单 项、综合的程序进行评定、评定结论在验收记录表中如实记载,并将初步意见向建设、施工、设计等参加验收单位提出,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要及时向建筑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参加验收的建设、施工及设计单位发表意见或提出问题时,消防机构验收参加人员应给予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给予解释。   5、消防工程验收或复查合格后,各单位参加验收人员和消防机构参加验收人员在验收申报表上签名。   6、工程验收承办人应及时填写验收意见书,行文呈批表,并整理验收档案送领导审批。   7、建设单位到窗口,出具回执取回验收意见书;   8、验收和复查不合格时,建设单位应组织各有关单位按《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向公案消防机构申请复验,复验程序与申请验收程序相同。   9、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申报资料将不予退还。申请复验时,申报资料与正常申报验收资料相同。
    已有 3 个回答
  • 建筑消防安装合同: 发包方(全称): 承包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消防工程设备、材料的供货及安装及调试: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淋系统; 消火栓系统、稳压系统。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承包方应在开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五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承包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经发包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3、暂停施工。发包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承包方须按发包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实施发包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发包方代表批准后,方可延续施工。 4、工期延误。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发包方应出具书面依据),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电等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4小时,不可抗力因素及其它工种影响工期因素; (2)承包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五日内向发包方提出书面报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三日内予以签认、答复;发包方代表收到承包方通知后5日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已有 3 个回答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规范 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疏散距离与喷淋无关。 房间内任一点到该房间直接通向疏散走道的疏散门的距离,不应大于表5.3.13 中规定的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至安全出口的最大距离,建筑物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本表规定增加25%。
    已有 3 个回答
  • 1、高层建筑施工,应按楼层面积每100m2,设两个灭火器。施工现场的灭火器的配置,应根据工程开工后的进度和施工实际配备。易燃物品、动用明火作业场所应增加配置。 2、安装消防高压水泵的施工现场应有值班制度,未安装消防高压水泵的施工现场也应保证水源供应。 3、高层建筑施工期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如需存放,应堆放在指定区域,并配置专用灭火器材。4、消防水源和消防灭火器材,不仅应在现场平面布置图上标明,还应对施工管理人员、义务消防队员、现场办公作业人员交底,一旦发生火险,及时进行补救。我觉得是很不错的。
    已有 3 个回答
  • 居住建筑   一类 :      高级住宅 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普通住宅       二类:     十层至十八层的普通住宅 公共建筑   一类 :1.医院2.高级旅馆3.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1000m2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4.建筑高度超过50m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m2的商住楼 5.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6.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7.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8.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9.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10.建筑高度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二类: 1.除一类建筑以外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2.省级以下的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3.建筑高度不超过50m的教学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已有 3 个回答
  • 民用建筑 5.1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5.1.1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和层数可分为单、多和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根据其建筑高度、使用功能和楼层的建筑面积可分为一类和二类。民用建筑的分类应符合表5.1.1的规定 表5.1.1 民用建筑的分类 名称 高层民用建筑 单、多层民用建筑 一类 二类 住宅 建筑 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现规范为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的住宅) 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现规范为十层至十八层的住宅) 建筑高度不大于27M的住宅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现规范为一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至六层为多层住宅) 公共 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在24M以上部分任一楼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的商店、展览、电信、邮政、财贸金融建筑和其他多种功能组合的建筑(包括商住楼,现规范中商住楼使任一面积超过1500㎡) 3、医疗建筑、重要公共建筑(医疗建筑不分高度,统一归为一类) 4、省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和防灾指挥调度建筑、网局级和省级电力调度建筑(设计时需要参考特定建筑规范来做,现规范仅是达到与制定规范不冲突相协调) 5、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馆、书库 除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外的其他高层公共建筑 1、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 2、建筑高度不大于24M的其他公公共建筑
    已有 3 个回答
  • 在网上找的,你可以参考一下。 第一步 消防申报 申报材料告知单 1. 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 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加盖建设单位的公章 4. 主体建筑的消防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如地址和现在地址有变动需提供证明加盖物业或当地派出所公章)或房产证复印件(如只有房产证必须是95年前的房子才可以使用)。 5. 装修所在层面的原始竣工平面图 6. 消防设计文件。内容应当包含:(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7项内容)。(5)设计蓝图,每页都需要加盖年度报审专用章。应反映出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7. 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外省市的设计单位,设计资质必须为甲级。 备注:标有红色字体的资料是由产权单位提供。 标注: 成套蓝图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总体规划图、顶面布置图、地面布置图、新建墙体平面图、原始平面图、 排风系统图、空调系统图、给水系统图、排水系统图、排烟图、弱电(强电)布置图 第二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 申报材料告知单 1. 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装修单位公章) 2.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详细填写申报表中各项内容(注明用电、消防水源情况以及现场周围环境)。 3. 建审批文复印件或备案凭证(如是备案未被抽到需提供原始验收批文或房产证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加盖装修单位公章) 5. 施工现场平面图表示,图中要求表明消防车道、消防器材和安全出口等。(加盖装修单位公章) 6.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加盖装修单位公章) 7. 用火用电制度。(加盖装修单位公章) 8.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安全协议。(加盖装修单位和甲方公章) 9. 施工单位全套施工资质 还有验收及开业
    已有 3 个回答
  • (1)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60号令等法律法规,就消防安全责任作了具体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应严格 遵守,自觉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艾务,努力提高全体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抗御火灾整体能力。高层建筑涉及多家产权位,承包、出租或委托经营时,又涉及 多家使用单位。各产权单位、租赁单位在房地产商签订购买租赁合同时,必须与房地产商签定相应的消防安全责任,明确各自责仟,共同维护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房 地产商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产权单位与使用单位应在订立合同中明确备方消防安全责任,特别是各产权单位在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 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方面明确管理责任。同时,针对高层建筑的管理特点,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物业管理单位要细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主管理,期刊导航网严格日常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高层建筑安全。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落实, 针对高层建筑内部功能复杂、使用单位人员多、消防设施多、危险性大、火灾后果严重的特点,督促高层建筑产权单位应重点要抓好规章制度的建设落实,消防安全 人员值班、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的检杏保养制度和应急预案必须落实。同时,高层建筑产权单位还要组织人员加强对那些已投入使用消防设施维修和保养,提高消防 设施整体安全系统使用性能。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技术规范规定。国家规范是建筑消防设计、施工和监督必须遵循。 (4)严格依法监督。 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高层建筑消防消防设施管理工作的监督。从源头抓起,全面实行消防设计自审,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消防设计资格证书制度、施工人 员上岗证制度和消防执法监督人员上岗证制度;加大对高层建筑消防监督捡矗力度.严格消防执法,协助有关单位搞好管砰。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对高层建筑消防设施 管理实细化标准。对检查发现的各类火灾隐患,公安消防部门要依法责令产仅单位于以整改,对到期仍不整改的,依法停产停业,确保高层建筑的消防安伞。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