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商贷转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已有 1 个回答
  • 为什么要提取呢,你是想买房还是租房要用?或者是要去别的地方工作了? 你可以向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提供一些申请要用到的资料(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银行卡号、租房的还要租房合同),再填一份公积金提取的申请表。申请通过或者不通过都会通知你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1,对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而需要提取公积金的,需要出具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购房合同或其它可证明其具备相应提取公积金条件的证明材料。 2,离休、退休人员,在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单位出具的离、退休证明材料,以及单位所提供的申请提取公积金的证明资料,另外携带身份证及户口前去办理。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如果想办理提取公积金的,可在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15日之内,要求以单位名义出具相关提取公积金申请,然后携带身份有效证件前往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4,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人员,可携带房贷相关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明材料,到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5,对于家庭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可携带低保证明、身份证、户口簿以及相关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材料即可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 6,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人员,可到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家庭生活困难证明资料,携带身份证、户口本以及其它相关家庭经验收入来源情况证明资料,就可到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办理提现手续。 7,当然,对于想提取公积金的人员,情况符合以上一、四、五和六,在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手续时,其配偶也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此时只需要提供配偶的相关身份证明资料即可。
    已有 3 个回答
  • 一般办理住房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按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申请贷款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或三个月)以上,且借款人及其配偶均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未向其他公积金借款人提供过贷款担保或辅助借款。 (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购买公有住房的房屋使用权人以及与房屋所有权人或房屋使用权人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和装修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及土地、建设、规划等部门的批准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且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六)、其他规定条件。
    已有 3 个回答
  • 转公积金手续: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已有 3 个回答
  • 转公积金需要要件: 1、个别转移和整体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加盖原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附件九); 2、部分转移需提供原单位出具一式二联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以及包含个人姓名、住房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的转移清册(《转移通知书》第一联和转移清册均需加盖转出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 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公积金转移是指,因职工工作变动,而由原工作单位将其住房公积金余额转入到新工作单位,为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行为。 一般情况下转公积金的手续是: 一、由所在本市的单位为职工办理开户及缴存手续。 二、本人持住房公积金龙卡、身份证及一份复印件,到所在单位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管理部申请开具缴存证明,管理部同时在缴存证明上为职工提供建设银行转账账号。 三、迁入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将职工在当地的缴存款项划转至管理部提供的建设银行转账账户内。
    已有 1 个回答
  • 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 (一)在市、区(市)驻地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建造、回迁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在1年以内的;翻建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的;大修住房房龄在10年以上,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必须大修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到国外,港、澳、台地 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拥有所有权住房商业银行贷款的;    (六)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且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确定的;    (七)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缴纳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八)配偶、子女户籍在农村、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九)遇到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    (十)重点支持、优先办理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的提取申请。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 支取公积金需要: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卡; 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已有 3 个回答
  • 去公积金中心咨询一下。一般来说,原单位倒闭了,应该还有上级主管部门。到上级主管部门出证明,也可以进行合并。如果连主管部门都没有了,可去公积金中心咨询办理手续。公积金多个账户是必须合并的,不然是不能进行其他公积金业务的。公积金单位账户是公积金专户,即使单位倒闭了,原单位的公积金账户都还是在公积金管辖,所以,怎么都能解决的
    已有 3 个回答
  • 终止住房公积金很简单的,不需要任何申请。只要你离职了,公司自然不会再给你缴纳住房公积金,一个月后,住房公积金就会自动封存,知道下次你有了新工作,新公司继续帮你缴纳住房公积金才会启封。你可以跟新公司要求,暂时不帮你缴纳房公积金,那样就可以让房公积金继续封存,直到你想续交为止。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襄阳房贷新政策:“商转公”。“商转公”指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或配偶)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商业房贷,转换成在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的公积金住房贷款。凡符合条件的职工,只需担保公司提供担保,待襄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即可办理“商转公”。对既有公积金贷款,又有商业房贷的组合房贷,不予受理“商转公”业务。
    已有 3 个回答
  •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携带以下资料到管理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1、《你所在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本人身份证(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   除上述材料,按不同提取情形,还需分别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   (a)购买商品住房的,提供商品房买卖(或预售、销售)合同(已实行备案登记制度的县(市、区)需先经备案登记)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b)购买“二手”住房的,提供房产买卖合同及税务部门开具的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或契税证。   (c)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和公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发票联),以及公有旧公房出售分户审批表的复印件。   (d)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提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买卖)合同(或批准文件)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e)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房屋拆迁(或安置)协议书(或购买房屋协议书)和各期购房款的收款收据。如已开具正式发票的,提供销售不动产(房屋)专用发票(发票联)(如专用发票原件已被产权登记发证部门收取的,可提供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和契税证原件)。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建房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3)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以及翻建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安全鉴定主管部门关于应该大修的鉴定报告书,以及大修房屋所需费用的预算或报告。   2、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而引起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1)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提前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提前还款单或提前还款证明书。   (b)提前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提前还贷(已还)结清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2)按期偿还住房消费贷款的提取   (a)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贷款本息偿还证明书。   (b)偿还商业银行的住房消费贷款的,提供住房消费借款合同和贷款本息偿还凭证(或证明书),以及按前述规定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相关证明资料。   3、无房而租赁住房自住支付房租的,提供经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后的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收款收据,并提供户口簿、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未婚的,还须提供未婚证明。   4、离休、退休的,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或提供离休、退休证(提取时,如居民身份证显示男已满60周岁、女干部已满55周岁、女职工已满50周岁的,可免提供离休、退休批准文件或审批表)。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6、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主管部门出具的大部分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文件(或审批表)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7、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以及失业证。   8、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失业证以及经职工所在居(村)委会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的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报告。   9、出国、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国、出境定居的出境卡或签有定居内容的护照(或居留证)以及经公安部门认可的翻译机构翻译的中文翻译件。   10、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进城务工人员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提供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口证明和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书。   11、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提供公安部门户口准迁证明或已注明迁出(迁入)户口的户口簿。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包括死亡证明书、火化证明书或已经死亡注销的户口簿等)和证明提取人系死亡职工的法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证明(公证书、判决书等)。   13、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待遇的,提供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特困职工证。
    已有 1 个回答
  • 可客服说账户需要封存。请问应该怎么办理封存?需要什么手续办理封存?需要多长时间?如果今天办理封存,是否可以马上提现?谢谢了!回复内容:您好!1、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的封存手续应由原单位到缴存银行网点办理。您可以请原单位尽快为您办该手续。2、您离职离开苏州,待原单位为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以立即办理住房公积金销户全额提取。
    已有 3 个回答
  • 租住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资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需提供婚姻关系证明、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和无房证明;无工作单位的提供户口所在街道办事处的无业证明;5、房管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证、租房协议原件及复印件;6、支付房租证明;注:一般缴交契税的fapiao才能作为支付房租的有力证明7、家庭成员相关证明。
    已有 3 个回答
  • 1、首先,您可以打电话给管理部或亲自到管理部进行咨询,了解清楚需要哪些材料;在您备齐材料后就可以进行初次审查;《评估报告》出来后,再到管理部进行进一步审核,确定最终的贷款年限、贷款金额、担保方式等;最后一次来管理部,就是在有关合同上签字,然后,即可等待个人贷款经办银行通知您办理贷款发放手续了。  2、您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委托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证的代办机构代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委托代办机构后,您应与您委托的代办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代办机构可以在授权委托书授权范围内,代您办理具体贷款手续。如果购买的是经济适用房,您委托的代办机构与北京市住房贷款信用信息服务中心签订了协议后,还可代您办理信用评估的申请手续。但是在您的贷款申请批准后,您应该注意的是,您本人(已婚的须夫妻双方)必须到受理您贷款申请的公积金管理部,在有关合同上签字。
    已有 1 个回答
  • 对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手续: 1、为了保证资金安全,并方便职工,目前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采取转入个人储蓄账户的方式,只需提供职工在中直分中心指定范围内的储蓄卡(折)中任何一种卡(折)的账号即可,账号必须是提取职工本人的,开户姓名与身份证姓名完全一致方可。 2、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必须由单位办理,职工只需要将相关资料交由单位经办人即可。 3、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第二次及以后提取,只需要提供提取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即可,如需修改记录单信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已有 3 个回答
  • 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只能申请提取一次,且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不能超过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先持购房发票,房产证到单位申请(没房产证带购房合同),单位会给你写一份公积金申请单递交公积金管理中心;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只要你的单位按时缴纳都可以申请下来,没有按时缴纳的补足也没事;在管理中心指定的银行开个户,将帐号报上去,管理中心将公积金打入该账户,只能是100的整数倍。住房公积金归集部门经办人员审核支取申请,符合支取条件的将支取数据资料和储蓄帐号或银行卡号等录入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统一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个人储蓄帐户.当然会有人审查的.但你只要找一家装修公司叫他们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等建房许可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大修住房的,提供房屋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购买材料的发票拿着他们的装修成本核算单.去审请就行.了.一般要二十个工作日吧.1.购买原租住房屋的产权;2.购买商品房;3.新建私房(有国土局的批文)、翻修私房(有土地使用证);退休;注销本市户口。符合这些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提取凭证 2、离休、退休的;提取凭证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凭证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取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凭证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提取凭证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已有 3 个回答
  • 1、离休、退休的。符合法定离、退休条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在职人员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审批表和身份证,失业(下岗)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劳动部门或医院(县级以上)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以及身份证。 3、户口迁出本市的。申请提取时,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4、出境定居的。申请提取时,提供经签证的护照或定居签证。 5、死亡或宣告死亡的。由继承人(受遗赠人)提供死亡证明和与死者关系(赠与合同)证明。 6、非本市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申请提取时,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和本人身份证。 7、购买自住住房(含经济适用房、二手房等)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购房发票或房屋所有权证书。 8、新建、改建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需提交规划、国土、建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工程预算书。 9、大修自住住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交房屋安全鉴定书、房地产权证、工程预算书。 1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申请提取时,提交购房贷款合同和最近一次偿还贷款的证明。 (1).首次提取的,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所购房款首期款额和已供款额的总和,在贷款期限内,每年可申请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年度实际应偿还的住房贷款本息之和。 (2).属提前还贷的,同时需提交贷款银行批准的提前还贷证明材料,支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贷的金额,住房贷款到期或实际偿还完住房贷款本息后,不得再提取住房公积金;属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年度逾期还贷超过三期(含三期)以上的,次年将暂停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11、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在异地购房的,申请提取时,提供家属户口证明、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契约和首期购房发票。 12、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总收入的10%的。申请提取时,应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交和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可一次性提取至租赁合同期满超出收入10%以上部分的租金。 13、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或在本市(县)人均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申请提取时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历、药费单据和单位证明或民政部门核发的低保证。提取额度最高不得超过住院费用。 按1至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专户;按第7至13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提取其个人帐户的存储余额,但不得销户。
    已有 3 个回答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无房职工租赁本市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支付房租的 3.离、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7.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8.偿还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10.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连续满二年且未重新就业的; 11.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12.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13.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