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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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但是有些限制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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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出境定居的;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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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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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个人现金购买自住住房1年(以《房屋所有权证》发证日期为准)之内的,持相关要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要件:①身份证(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住房公积金查询磁卡;③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申请审批书》;④《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契证》;⑥房屋所有权人的配偶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职工符合本条的规定,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为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定期余额(住房公积金的定期余额为每年6月30日结转的金额),且不得超过购买自有住房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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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呀,朋友。 如果您是想要装修可以提取。 您有特别贫困需要提取做房租的也可以 除此之外离退休人员(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非本市户口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男性45岁或以上、女性40岁或以上且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死亡及被宣告死亡的人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都可以提出申请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所以综上您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过好像提取时间是有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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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取: 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证明资料 (1)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2)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及复印件二份、职工住房公积金龙卡或住房公积金储蓄卡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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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满足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可以取出来的。 提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 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且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但不符合首付款提取条件的,首次及以后各次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贴息贷款的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公积金贴息贷款未还清前,不能以其他条件办理提取(销户性提取除外),职工当次可提取额度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实际还款额度。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缴存职工为农民工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7.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注意: 1.同一提取条件每年只能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前后提取时间间隔1年以上),销户提取和提前还清贷款除外。 2.公积金贷款职工(含参贷人、配偶)在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还清前,除销户提取外,只能办理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贴息贷款)的本息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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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散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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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根据《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专户管理规定》,会员发生下列情况的,可按规定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个人专户存款余额: (一)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按规定在养老、医疗专户留足最低存款的; (二)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 (三)出国定居的; (四)非苏州市户籍的农村劳动者,回农村居住地务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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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据我所知,重庆江北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地址。地址是:重庆市渝北区加州市场加州城市花园民生银行旁。市区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都归口于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地址是:渝中区大溪沟人和街36号。你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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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取的。 住房公积金支取程序 一、支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分理住房公积金支取手续: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的; 7、触犯剂律被判刑(注:不合保留公职人员,保留公职人员做封存处理)。 二、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的材料及证明; (一)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应提供以下材料: 职工因购房,需支取住房公积金(只限于当年的购房行为,支取金额为上一结息年度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1)购房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份证复印件; (2)购房合同附本或正本复印件; A:购安居工程附《安居工程住宅预(销)售合同》; B:购商品住宅附正式签定的购房合同; C:购单位自管住宅的附《优惠售房审批表》及《出售新旧公房评审单》;如补差需附《补差计算表》及《全产权补差评审单》的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购房情况证明,购商品房职工单位需证明其为无房户。 (4)单位主管部门填写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二)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原因支取;   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取住房公积金(只限于支取上一结息年度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应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规划部门须发的《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3)单位开具的情况证明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三)完全丧失劳动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本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开具的情况证明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伤残职工登记表》; (4)《劳动鉴定审批表》。 (四)职工离休、退休原因支取应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本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情况证明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当地主管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离、退休的审批表(中央驻乌单位、集体企业特殊情况另定)。 (五)户口迁出所在市、县或者出境定居支取 (1)职工本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迁出或调函以及出境定居的证明文件: (3)单位证明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六)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原因支取应提供以下材料: (1)职工本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证明及,《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3)贷款令同复印件及《优惠售房审批表》、《出售新旧公房评审单》的复印件,在按时交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下可每年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支取额;至贷款还清止;以上证明文件在第一次支取时应齐备,今后每年只持个人申请、身份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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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住房公积金可以取,方法如下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希望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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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社保跟住房公积金是不一样的,社保是不可以取出来的,住房公积金在你辞职时是可以取出来,但需要单位开证明希望能够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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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如果你是正常离职,也就是辞职的话,那么在转移社保的前提下,可以全部取出来,但是如果你是自离的话,就不行,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如果是辞职,你只需要到当地社保局转移社保,然后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就可以了,一般所需手续需要公司正式的辞职文件,身份证,还有公积金账号,如果你是自理的话,可以网上预约,但是预约只能提取自己缴纳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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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高兴为你回答: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工作调离本市、户口迁出本市、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同一户口)工资收入5%以上(含5%)的、外市户口职工租住本市住房的;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八)外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领取《失业证》的;   (十)职工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一)职工家庭因突发事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导致生活困难的;   (十二)职工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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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若你无购房条件的话暂时无法提取。 若你离职后2年内未就业,那么凭家庭生活困难条件可以提取你全部金额,提取资料为:失业证明、街道办事处开具的生活困难证明、身份证明、银行卡。 若你离职后再就业,新单位缴存公积金,那么可以将你原单位公积金转移到新账户,带着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帐号合并即可。 若你离职后再就业,新单位未给予缴存公积金,那么你的原单位公积金将会托管在公积金中心,以后符合条件即可提取。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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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是可以的,不过正常情况下离开单位后,单位会出具公积金冻结单,那上面会标注冻结或领取的时间,一般是1-2年。按单据上的时间,拿本人身份证,凭冻结单领取就可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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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住房公积金个人能提取的,不收手续费。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业务-中心财务科办理支付。   二、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公积金提取到账的时间为办理完手续后3-5个工作日转到个人账户。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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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取。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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