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合同是一个网站签订、备案的,从系统里面打印出合同后会有一个提交到键,提交后,房产局在2个工作日内备案,备案完成之后就可以去公积金办理提交手续了,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供提取人身份的相关资料、合同复印件,另外还需要提供合同签订时设置的合同查询密码。 快慢速度要看你们单位的办事速度了,一般半个月就可以拿到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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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本人凭身份证就可以弄的好像,要去天河的总部那边,那边开证明,好像是有两份,三份证明,只要房子是你的名字。手续是一样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发票、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公积金卡、银行卡。 具体也可以问下你一些取过公积金的同事,因为不同的城市,可能稍有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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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带上材料: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卡号或帐号 申请前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第二次提取无须提供以上资料,只需《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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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消费贷款。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职工,在本市城镇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其所购买的产权住房作抵押,向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受托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需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城镇户口,参加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购房人必须一致。2、借款人家庭(一对夫妇)没有住房公积金债务或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还贷能力的债务。3、借款人申请贷款前6个月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包括时间和金额)。4、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5、住房公积金欠缴单位,在为职工个人补缴齐所欠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与贷款额等额相等的保证金后,职工也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此项业务限在建行办理,同时须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复议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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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需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住房公积金提取储蓄卡卡号或帐号 申请前填制《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第二次提取无须提供以上资料,只需《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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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或者看当地的公积金政策。如广东就有八个城市内可以用相互的公积金贷款,不知杭州这边有没有。建议你咨询一下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如果不行,只能商业贷款在异地买房了。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抵押贷款,是面向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并在本市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在职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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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之前也全款购入一套二手房,需要带了购房有关资料,再去当地相应的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申请住房公积金。办理这些必须要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发票那些,而且要在购房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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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现阶段解决住房问题的一个福利制度,购房没有对象限制,都可以购买,在申请前要与开发商沟通,因为住房公积金到帐太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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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流程: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在提取之前,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相关操作,具体如下: 1、进入成都公积金管理中心,登陆个人账户后申请公积金提取,并签订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 2、协议签订完毕,借款人携带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公积金提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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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   一、初审: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二、评估: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三、审核: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四、办理担保手续:申请人持《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  五、签订借款合同。 那里的楼盘合适要看你自己的具体要求了。 6 六、申请条件: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前提条件是,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注意事项 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到受委托的银行及经办网点办理公积金贷款,还可就近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分中心、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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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首先,根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办法》的规定,申请这种贷款的借款人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   (1)借款人是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2)借款人购买的是贷款人认可的经济适用住房;   (3)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4)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   (6)借款人同意将其与开发商签订的《住房销售合同》项下所列房产抵押给贷款人,赋予贷款人优先抵押权和受偿权,作为偿还本息的保证;   (7)借款人有支付不低于购房所需资金30%款项的能力。   2、具备这些条件之后,带上身份证、房产公司签订的购房合同、月收入证明(工资单)、公积金中心开具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了。一般来说,为保证资金的安全,银行要对借款人的信用、经济实力等进行一定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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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只能和银行协商,取到你自己平时交的钱,公司的帮你交的钱取不到的,取完钱后再一次性补齐差的钱还是可以买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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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买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知》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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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辅助帐簿,定期登记、核对帐簿,年末装订成册,归档管理。 二、 按月计提汇缴。工资岗位每月清理人员增减情况、工资变动情况,按文件规定的汇缴比率及缴纳基数,计算每人公积金的缴交额,按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要求,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公积金补缴清册”、“公积金汇缴清册”。从职工每月工资中代扣部分和单位承担部分一并转入暂存款。住房公积金管理岗位复核每月应缴数,转账缴到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同时取回 “公积金汇缴清单”。 三、 办理因人员调动、退休、死亡等原因的个人公积金领取手续(每月最多一次)。 (1) 填写“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 (2) 收集办理个人公积金领取所需的有关资料。 调动:个人申请、调动手续、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查询卡。 退休:个人申请、退休证明、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查询卡。 死亡:个人申请、死亡证明、个人查询卡。 (3) 拟定单位领取证明,并进行备查登记,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4) 办理领取手续,将领取总额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转入院直财务科账上。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代管款项---待领公积金”。 四、 办理个人支取手续。通知本人或其近亲属到财务处领取,审核领条,账务处理为借记“代管款项---待领公积金”,贷记“现金”。 五、 根据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个人利息清单,逐笔增加到职工公积金个人账户上。 六、 定期与广汉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核对余额,如有不符,立即查明原因并纠正。核对无误后,双方经办人在核对表上签字确认。 七、 完成个人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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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1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3、银行账户; 4、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不动产权管理部门网签登记的《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和税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增值税发票。 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契税完税证》原件。 提取额度: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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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怎么使用住房公积金: 1、申请人携资料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 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当地的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 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当地宿迁市房地产管理处办理抵押登记; 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划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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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一个账号,一般可在单位财务查到,也可以到当地的建设银行去查,知道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就可以查到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情况。为您提供深圳公积金帐号查询:1、网上查询,查询项目:个人明细帐、基数调整、变更清册和个人贷款等情况;2、电话查询,查询项目:个人公积金明细、公积金账户余额;3、服务网点。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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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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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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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住房公积金是市(县)政府用于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及中低收入的居民住房问题的专项基金。城市住房基金从同级财政现在用于住房建设、维修、管理和补贴的资金,当地提取住房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出售属于国有资产的住房回收资等渠道筹集。建立职工住房公职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1:筹集住房资金;2:提高职工个人购房、建房能力;3:使房屋福利分配制向房屋货币化分配转变。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义务性住房储金。它是按照国家政策规定,通过“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的办法建立的一笔属于个人的住房消费资金,专项用于个人支付住房方面的费用。何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大有门道很多公积金缴纳者常常认为只有向银行贷款时才能使用公积金。其实不然,公积金除用于贷款外,还可因为购房、建房、装修等事宜,将公积金这一“长期金融不动产”活用起来。根据有关规定,市民缴纳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一项强制缴存、统一存储、专项使用的长期住房储金,由员工和其所在单位缴存两部分构成,属于个人所有。如何用好、用活自己的公积金,并且让它最大化地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富,这里面有很多理财要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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