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一)、职工采用一次性付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购房合同或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二)、职工采用贷款的方式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以下流程任选其一): 1、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购房首付款发票、借款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2、房本原件及复印件;购房全款或者首付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三)、职工购买二手房的,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 1、买房人在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登记部门办理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管部门代税务部门开具的契税完税凭证及房地产交易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如果购房时采用贷款方式,还需提供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积金联名卡或工资卡 (四)、夫妻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1、如双方都建立住房公积金,主购房人应先办理提取手续,配偶方才可办理; 2、主购房人首次提取时应提供提取所需材料原件,配偶方首次提取时除提供材料原件外,还需出具结婚证书及主购房人的支取记录单; 3、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购房款的总价; 4、如主购房人没有建立住房公积金,无法提供支取记录单,配偶提取时,须由主购房人的单位开具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五)、约定提取(只有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才可以申请): 1、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此申请书找人力行政部景倩或曹海明填写); 2、身份证复印件; 3、提取记录单(只有之前办理过住房公积金提取的职工才有此单据,如之前未提取过,请按上述几种情况分别提供材料先办理提取同时将联名卡的账号填写约定提取申请书); 备注:如果员工之前办理过公积金的提取,二次提取时只需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无需再提交上述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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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申领条件 1、购房提取 2、建房提取 3、大修住房提取 4、本地还贷提取 5、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比例提取 6、离、退休提取 7、调离本市提取 8、出境定居提取 9、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0、男职工年满45周岁,女职工年满40周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未再就业提取 11、职工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提取 12、职工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 13、职工遭遇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难提取(如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 14、职工连续失业满三年且未再就业提取 15、职工办理个体工商登记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6、职工被判处刑罚提取 17、职工死亡提取 18、偿还异地购买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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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是这样的没关系,你可以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大约可以提69%,当然前提是你是农村户口。 要是城镇户口,那就取了了,只能在你找新工作时转过去,不需要转移单,现在都是联网的,查一下就知道你的扎更好了,很方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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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欠缴、漏缴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时,应对欠缴、漏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应采取个人补缴。   单位补缴个人住房公积金时,应根据职工补缴金额填写"焦作市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以下简称"补缴清册")和"汇缴书"(注明补缴月份)并开具转帐支票,到经办行办理补缴手续。   经办行复核无误后,将其中一联"汇缴书"、"补缴清册"加盖经办行印鉴后退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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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个人应根据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向单位提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书面申请,单位核实无误后出具证明; 2、职工持单位出具的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中心申核同意后,通知申请人办理有关手续。 3、职工单位开具“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一式三份,由单位领导签章并加盖预留的银行印鉴,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务部开出支票,然后到经办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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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时是不要取了,比如我现在的住房公积金卡里有1万元,那么我就可以贷10万,买房的话公积金贷款首先是手续简单(容易贷到),而且公积金的利息要比商业贷款的利息少2个点哦,别看着两个点,因为贷款总金额的基数和年限比较大,2个点的利息能为你省很多钱呢。而且钱放在公积金卡里就相当于存在银行而已,你又不急用钱,取了干嘛,就当固定存钱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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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1、网上预约流程。   2、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3、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4、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码后,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   5、进入“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后,可选择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或预约业务。   6、选择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密码修改业务(首次登录)。   7、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界面”点击“联名卡密码修改”。输入卡号、旧密码、新密码后,联名卡密码修改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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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看看是否符合下面的规定,符合的话可以办理提取。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2,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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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买的是一手房吧,你所说的取公积金指的是取公积金贷款还是取你公积金账户里的钱。如果是取公积金贷款,那么你就不用管了,售楼处会直接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房款的;如果是取你公积金里面的钱,那么等你拿到备案合同和房款发票或契税发票,就可以去取了。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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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   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四、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象(本人、配偶或继承人)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 住房消费支取   1.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或协议,购房发票或收据办理支取。   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办理支取。   3.建造自住住房的,需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规划房管部门开据的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办理支取。   4.大修自住住房的,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办理支取;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办理支取;家住农村的应提供乡、镇一级或乡、镇以上房屋管理部门开据的大修、翻建证明和产权证明及购买材料的发票办理支取。   5.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以及上年度内的租房缴款发票。   (二) 销户提取 1.离退休的: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2.出国定居的:护照签证、户口注销证明及国外定居证明;   3.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职工死亡办理销户,如职工死亡前已办理了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取的个人储蓄卡,法定继承人可提供死亡职工开立的个人储蓄卡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个人储蓄账户明细表”上签字,将支取款项直接划入该账户中。 广兴理财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为个人办理全国公积金提取公司。公司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无论名下有无房产亦可提取办理。全国住房公积金全额提取。在职离职均可办理。先提取后付费。点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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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提取规定》,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你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 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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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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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我了解到上海住房公积金汇缴方法如下:办理要求: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办理场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要件:1、当月缴存人员不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转账支票;2.当月缴存人员变动的需提供填妥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书》、填妥并加盖单位公章或住房公积金业务专用章一式二联的《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转账支票。办理流程: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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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手续:1.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出示本人身份证,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2.以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必须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4.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先提取职工的《提取记录单》。若应先提取职工未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则应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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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程序 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八条第(四)、(七)项情形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租赁本市住房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 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不受本条限制;委托终止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 第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第十八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第十九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第二十条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 第二十一条 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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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向青岛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二,离休、退休的;   第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第四,出境定居的;   第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6.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不是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的 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9.出国、出境定居的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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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由单位的财务部门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支取凭证,并在上面盖章,之后:      1、有房产证的:带以上的审批表和支取凭证、本人名字的房产证、身份证,有的地区还要求提供户口簿,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如果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还要带结婚证。   2、按揭的:除了以上的审批表和支取凭证、身份证等,还需要到贷款行打印近期的、一年以上的还款明细并有银行的签章、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结婚证等,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最后,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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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2、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3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5、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6、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7、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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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行代取公积金这一步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申请提取公积金。一般情况下,满足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公积金贷款的可在最后一次还贷时提取; 商业贷款的可提取两次,分别为购房时提取一次,最后还贷时提取一次; 离休、退休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并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非本市户籍或户籍迁出本市,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 各地方对于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可能会有补充或者增减,具体以地方的实际规定为准。只有满足以上条件之一,你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并且遇到代取公积金的问题。 END 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流程 首先,申请人要根据规定准备相应的资料,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交给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 其次,单位的人力部门需携带申请人的身份证、相关材料及单位证明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批手续。经审核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清单。 最后,本人只需要持公积金提取清单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到中心指定的地址办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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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都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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