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具有潍坊市城镇常住户口;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并且至申请公积金贷款前,单位、个人不欠缴住房公积金;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进行住房公积金登记,其单位和个人按现在的工资基数测算,补交2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期限内连续缴交;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稳定的收入来源,信誉良好;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抵押物或质押物。
潍坊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
1、 进入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后,找到“公积金查询”。 2、在弹出的页面输入身份证号(所登记的可能是新号码也可能是旧号码)和公积金账号(可以任意输入一个),其中公积金账号缴存单位有可以查看的,在输入用户密码。再点击“公积金查询”。 3、 注:初次查询,请用户先注册查询帐号。点击“用户注册”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身份证号(所登记的可能是新号码也可能是旧号码)和公积金账号(任意输入一个 )、公积金账号、电子邮箱(邮箱用于找回密码)、用户密码( 用户自行设置查询密码)确认密码等内容,根据自己的身份证号码或者公积金账号(缴存单位有),输入电子邮箱和登录密码就可以。如果您的身份证号码没有登记,请通知单位经办人员尽快到所在县区分中心或管理部补录。
-
潍坊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条件:
购置新房建造或翻建房屋、退休或离职、丧失劳动能力、调离本市、出国、家庭出现重大变故、死亡等。
办理流程:
审核通过并盖章之后,个人可持支取申请和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审核通过的,管理中心将支取金额划入单位为个人开设的银行账户内,到帐后员工可向公司领取住房公积金。要说明的是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前要将材料准备齐全,不然办理过程可能会遇到不能办理的情况。
-
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的不同用途和目的,程序如下:
(一)
提取人凭本人公积金卡、身份证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向公
积金管理机构(包括市公积金中心,分中心、管理部,下同)
或市公积金中心委托承办银行市区所属网点提出申请。
如属偿还贷款提取的,提取人应先到贷款银行取得还贷证明。
提取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1份。
(二)
公积金管理机构网点或承办银行所属网点受理申请并审核提
取公积金的有关证明材料和提取金额,对符合条件的查验原件留复印件,并给予办理提取手续。
【提取的有关规定】
(一)
提取的时效和次数
1、购建住房、
还清全部贷款本息的,提取人自相应票据(证明)开具之日起的一年内可以提取。逾期一律不予受理。除上述情形之外的,提取不受时效限制。
2、购建住房、偿还贷款提取的,其次数在一年内最多不超过两次,提取日期由提取人自行确定。
(二)提取次数的限制及其他
1、购建住房、还清全部贷款本息提取的,提取人只可提取相应票据(证明)开具当月的公积金余额。
2、为体现公积金互助原则,借款人还贷期间暂行个人帐户1000元余额保底的办法,即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方可提取,今后随着缴交额度和比例的变化而调整。当贷款本息余额全部还清后,保底余额可以提取。新职工住房补贴不实行个人帐户保底余额办法。
3、为保证提取的公积金专款专用,防止还贷多提少还,公积金管理机构可逐步实行以“提还等额”为原则审核还贷提取额。
4、提取人有公积金贷款逾期的,公积金管理机构可根据贷款银行月初提供的户名冻结其帐户,暂停提取公积金;待提取人恢复正常还贷凭证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帐户解冻手续后方可提取。
5、购建住房或偿还贷款提取的,除本人及配偶的公积金外,还可提取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的公积金。本处所称直系亲属仅指提取人的父母或子女(含配偶)。
6、提取公积金应由本人办理。
如提取人因死亡、病卧、出市(境)等特殊情况,确需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代为提取人应知晓提取人公积金卡密码,并持相关证明及提取人、代为提取人身份证原件代为提取
【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部分提取的
1、购买商品住房:购房合同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发票或契税
完税发票。
2、购买存量住房:购房合同(契约或协议)和契税完税发票。
3、购买公有住房:买卖契约(张家港、吴中区为房改售房审批
材料)和单位房改售房专用现金解款单。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协议和拆迁部门开具的专用收款收
据凭证。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城建规划部门批准文件和工
程建设许可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
提取公积金的所需的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绑定的银行账户(卡或折),加盖单位印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且根据不同提取情况分别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为提取的,还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
2、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职工和配偶的身份证。
3、职工及其配偶和子女、职工和配偶双方父母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与患者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及其身份证。
提取公积金流程;
1、单位初审
单位根据提取公积金的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次审核,如果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帮员工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如果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可以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2、公积金中心审批
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3、公积金中心拨款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4、发放款项
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
住房公积金查询初始密码方法一:通过银行网上银行进行查询的几个步骤:
1、登录银行网站、
2、选择普通用户登录
3、输入卡号和密码。
4、登录后,选择代理缴费
5、点击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业
6、点击查询住房公积金余额
7、进入下个页面后,输入个人住房登记号。
8、输入密码,在这里需要提示一点的是默认密码是后六位数字
住房公积金查询初始密码方法二: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1、登录
2、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
3、输入个人登记号和密码。
希望帮到你哦!谢!~~
-
你好,【潍坊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你好,【潍坊住房公积金查询】提取流程
(一)单位初审。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三)公积金中心拨款。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标准利率,1—5年(含)为4%,5—30年为4.5%;第二次(或购买第二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利率上浮至同期首次申请贷款利率的1.1倍,1—5年(含)为4.4%,5—30年为4.95%。贷款期内法定利率发生调整的,1年期贷款按合同约定利率计息,1年期以上贷款于次年1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相应利率档次计息。
-
公积金账户面包括公司自缴纳既都账户提取起提取所住房公积金等于单位给员工种福利家强制种住房福利要符合提取条件性全部提取
-
-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及流程:1.持个人相关有效证件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2.拨打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电话查询;3.如果有公积金联名卡,直接到就近的银行自动柜员机自助查询。开通网银直接登录网上银行查询;4.短信查询;5.互联网查询,进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望采纳。
-
2017年潍坊住房公积金比例以前为员工上年度平均工资的20%,目前上限为12%。
《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一是,各地区应当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二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暂按两年执行;
三是,生产经营困难企业除可以降低缴存比例外,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
你好,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含二手房)、建造、翻建、大修(维修费用超过房屋造价30%以上)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出境定居的;
(五)调离本市的;
(六)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七)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过家庭收入15%以上的;
(八)下岗失业的;
(九)与单位中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1年以上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
一、缴存比例
目前,市直各部门、单位的缴存比例是12%,外商投资企业为16%。
二、缴存基数
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三、缴存上限
最低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劳动部门规定的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原则上不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
-
现行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4.50%,月利率为4.50%/12,五年及以下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4.0%。而且在贷款期限、额度和利率方面,根据《潍坊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最长不超过30年,最高额度不超过30万元。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购买的是二手房,购房者需先将房产过户,然后才能进行潍坊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
以上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根据新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希望能帮到你!
-
1、单位初审
单位根据提取类别需要条件进行初审,初审不符合条件的,退回职工;初审合格的,单位负责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联)并加盖印章,由职工本人或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当提取职工人数较多时,由单位经办人统一办理提取。
2、公积金中心审批
公积金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或单位经办人。
3、公积金中心拨款
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财政集中支付中心,由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再划入职工单位;其他单位的,公积金中心将提取款项划入职工所在单位开设的银行账户内。
4、发放款项
职工所在单位负责支付至职工本人。
-
你好,这样子的话你可以试试看下面的方法介绍
可以登录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公积金查询栏目,输入个人相关信息后,可以查询到自己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贷款等有关信息。
-
2015年央行对贷款基准利率进行下调,公积金贷款的利率5年以下(含5年)降至3.5%,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下降至4%,下面将为大家专门介绍一下公积金贷款计算的方式方法。[1]
公积金贷款计算,要根据还贷能力、房价成数、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最高限额四个条件来确定,其中四个条件计算出的最小值就是贷款人最高可贷金额。
1.以还贷能力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或夫妻双方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40%-借款人或夫妻双方现有贷款月应还贷额]×12(月)×贷款年限。其中月工资总额=公积金月缴额/(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
2.以房屋价格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房屋价格×贷款比例。其中贷款比例根据不同类型来确定,一般来说,购买房屋的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7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房款的80%。
3.按照贷款最高额度计算,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公积金贷款的,且符合其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贷款的,且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
4.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依据的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为: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20。
-
1. 潍坊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
登陆潍坊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说明:打开页面后在右上角选择《个人公积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姓名即可查询。
2. 潍坊住房公积金电话查询
拨打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3. 潍坊住房公积金窗口查询
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潍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公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括: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