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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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凡需支取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支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及配偶,在办理支取手续时,各领取支取记录单一张,并按自愿原则,根据房价款分别确定各自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一方支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等于房价款减去另一方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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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支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条件: 1、公积金存款余额必须在1000元以上才能支取,支取后公积金存款余额必须留100元以上; 2、有房管部门合同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3、本人(即权益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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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以下情况的,可使用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100元以上: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4、有特殊疾病或遭遇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等情况。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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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职工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职工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管委会规定的其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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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办理支取住房公积金手续:(一)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三)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部分。(限定于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公房和私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必须通过汇交单位办理,由汇交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后附有关支取证明材料,经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系统审核后,办理支取手续。住房公积金可以继承吗如果可以,应该怎么办理继承手续在职期间去世的职工,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其结余公积金可以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职工或其合法继承人提取的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继承或受遗赠住房公积金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持经公证的继承和遗赠文件,到被继承人或遗赠人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单位到归集部门提取所遗留的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和办理销户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需要提供什么证明材料(1)购买自住住房,采取一次性付款的职工,应提供购房合同、发票、合法收据及《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每年可支取一次。(2)购买自住住房,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借款合同(或分期付款协议)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每季可支取一次。(3)建造自住住房,应提供政府宅基地批复或其他建房批准证明材料、购买材料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4)大修自住住房,住平房者应提供产权人提出的修缮申请、房管部门出具的修缮证明文件、修缮费用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5)大修自住住房,住楼房者应提供物业管理部门的修缮证明文件、分摊到本户的发票和《北京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支取记录单》办理支取。(6)交房租的,支付超过本人分摊房租中超过本人工资收入5%的部分,应提供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及租赁合同(指经房屋管理部门认可的有效契约),每年3、4月办理支取。(7)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职工的配偶,可以持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办理支取手续。但夫妇双方累计支取额不得超过购买自住住房、建造自住住房、大修自住住房的总款价。我未到退休年龄,被单位辞退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了,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吗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不可以支取,未到退休年龄,被单位辞退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尚未找到新单位的,应办理封存手续,住房公积金在封存期间正常计息,发生符合政府支取条件的,仍然可以办理支取手续。待找到新单位,重新建立住房公积金后,再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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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以下情形;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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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职工及配偶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支取时限由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以内调整为五年以内。 二、装修自住房屋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装修自住住房的。 证明材料: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原、复件,装修合同、小区物业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装修证明。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装修合同签订之日或装修证明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每套房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按自住住房房产证明建筑面积计算,每1200元/m2,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三、缴纳物业费可以支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 证明材料:职工及配偶缴纳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的,凭房产证或正式购房合同。配偶方支取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原、复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每套每年按3000元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四、偿还贷款本息可以支取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 提取条件和对象:职工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直系亲属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证明材料:借款合同原、复件;最近一期还款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子女或父母同意提取其账户内公积金的意见书原件; 申请时限:每年可提取一次。提取额度:合计支取额不超过当年还款金额且账面留存最近三个月缴存额,取至百元位整数。 五、严惩骗提套现公积金行为。 对伪造合同、出具虚假证明等骗提套取行为,我中心将向职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取消职工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资格。并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系统;对协助造假的机构和人员,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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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凡需支取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支取条件的住房公积金交存人及配偶,在办理支取手续时,各领取支取记录单一张,并按自愿原则,根据房价款分别确定各自申请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一方支取住房公积金限额等于房价款减去另一方支取住房公积金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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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一、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1.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且满足以下条件的: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按以下条件提取: (1)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商业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首次提取,不超过首付款额度,以后各次提取,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2)职工或其配偶偿还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限内每年可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参贷人提取金额之和不超过对应时段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自审批文件批准之日起1年内的; 4.租房自住,在租赁合同期限内的; 5.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6.职工或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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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商品房的,自购房合同备案登记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2、购买房改房的,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3、购买拆迁安置房的,自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协议)之日起1年内或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4、购买再交易房、拍卖房的,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日起1年内的。 5、购买保障性住房,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1年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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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购房提取条件 1、购买商品房; 2、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 3、购买公有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 1、租住单位或房管部门公房; 2、租住公共租赁房; 3、租住私房; 4、在校研究生住在学校宿舍。 公积金还贷提取条件 1、申请人应为在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及住房补贴的职工; 2、偿还贷款应为在各商业银行办理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不可提取公积金条件 1、职工与父母(或子女)购买同一住房的,均可以提取;职工与父母、子女以外人员购买同一住房的,仅其中一方可以提取。 2、仅购买住房部分产权且该住房剩余产权未变动的,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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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支取条件如下:房屋类: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职工家庭,夫妻一方或双方及其直系亲属患重病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3、无自有住房,支付自住住房房租的;上述3种情形提取时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其余情形作销户处理,账户不保留余额。非房屋类:1、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3、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4、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5、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7、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8、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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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是: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公积金提取流程图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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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的提取条件,具体条件如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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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条件:   1出境定居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4.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5.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7.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一) 职工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二) 职工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 建 、大修 自住住房 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   (三)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 规定比例的部分。   (四)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 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五)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 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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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的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等(不含商业用房、别墅、低密度住宅等); 4、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如果您满足以上条件,就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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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北京市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有以下几点: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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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提供的资料有:职工或配偶及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和子女)在当地的户籍证明或一年以上在当地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自住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的,不能提取。   能提供的在购房后的六个月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则是在一年以内)带以下材料来管理部办理提取:产权证和契证(购买二手房的情况)、已备案的购房合同和发票(购买一手房的情况)、身份证、自住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单位盖章)、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无卡的,钱将汇至单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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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职工被纳入所在盟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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