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房落户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 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 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迁入人居民户 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以 及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随迁子女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需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满20周岁 的子女不能随迁。 市内迁移的户口业务请直接带齐以上材料到迁入地所属派出所办理,如需了解户口相关政 策文件请百度长沙市公安局2008 230号文件。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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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关于购房、投资落户文件(大政发[2006]57号)规定   ,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下列区域购买单套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下同)达到相应标准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⑴、在主城区(中西沙甘)购买商品房,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 ⑵、在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商品房,购房款70万元以上; ⑶、在金州、旅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50万元以 上; ⑷、在卫星城(北三市、长海县)购买商品房,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办理手续步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结算发票、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落户申请表、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   。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口结构办(市政府行政大厅4楼)核签,落户其它区市县的到本区市县人口结构办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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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下发之日后签订,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得上市,确需上市的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上市出售应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补交金额根据原购经济适用住房时的价格和出售时同地段房屋状况基本相似的普通商品房价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对于老房而言,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5年的不能上市交易,确需上市交易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5年后可上市交易,补交价款按原有关规定执行,即按上市成交价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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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 (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 (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 (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 (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 (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年龄条件和面积标准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4. 未租赁保障性住房且符合本条例第1条规定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自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且符合本条例第2条第一款除第(四)项规定以外条件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可以申请货币补贴。 货币补贴按月发放,补贴金额按照户籍人口数计算。 5. 租赁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因经济原因缴纳租金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租金。 申请缓缴、减缴或者免缴保障性住房租金的具体办法,由市政府另行制定。 6.本章规定的收入线标准、财产限额、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货币补贴标准,由市主管部门会同人居环境、财政、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等相关部门,每年根据本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政府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划定,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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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按相关规定,购买的房屋面积已经达到落户长沙的标准,就可以在购买房屋后,按购房落户的政策,将户籍迁移到长沙,具体办法,可以到民政局查询相关政策,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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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⑴、在主城区(中西沙甘)购买商品房,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         ⑵、在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商品房,购房款70万元以上;         ⑶、在金州、旅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         ⑷、在卫星城(北三市、长海县)购买商品房,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办理手续步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结算发票、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落户申请表、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 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口结构办(市政府行政大厅4楼)核签,落户其它区市县的到本区市县人口结构办核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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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2月22日起签订的正式购房合同执行新政。 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米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米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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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湖南省内的户口,在部分银行贷款不需要纳税证明(因为有的银行湖南省内的户口就算本地人,有的银行只有长沙市户口才算本地人);如果是非湖南省内户口则至少需要首付提高,利率上调。 如果是非本地户口,又想享受首次置业的优惠政策,则必须有一年以上的纳税凭证或者社保缴费凭证。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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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6日,长沙市住建委明确表示长沙正式解除楼市“限购令”,但是由于长沙的“限购令”仅设计90平米以下的商品房,解控相对简单,因此没有正式文件。 8月8日,“湘五条”出台,救市举措有:(1)政府回购普通商品房用于保障性房源;(2)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3)住宅产业化建设项目资本金监管减半;(4)各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简化审批程序;(5)各地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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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政府关于购房、投资落户文件(大政发[2006]57号)规定     ,市外人员及本市农业人口,在下列区域购买单套商品房(指依法取得大连市《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首次出售的商品房,下同)达到相应标准的,购房者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迁入:    ⑴、在主城区(中西沙甘)购买商品房,购房款8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商品房,购房款100万元以上;    ⑵、在开发区、金石滩度假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5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商品房,购房款70万元以上;    ⑶、在金州、旅顺购买商品房,购房款3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50万元以   上;    ⑷、在卫星城(北三市、长海县)购买商品房,购房款10万元以上,购买公建房,购房款15万元以上。办理手续步骤:《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结算发票、契税完税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落户申请表、迁入人原籍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审批表、迁入人员审核表     。到购房所在地派出所申请,由区、市、县公安(分)局审批,落户市内四区的,到市人口结构办(市政府行政大厅4楼)核签,落户其它区市县的到本区市县人口结构办核签。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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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长沙市财政局、长沙市地方税务局、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行文的长财乡[2011]2号文件规定,对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含)以上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米(含)以下普通住房,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可以认定为家庭唯一住房:(1)个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首次只购买一套(同进购买多套,只能有一套享受,下同)的;(2)个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曾有过住房但目前无住房,重新只购买一套的;(3)个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有非住宅但无住房,只购买一套的。 对申请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的,在纳税申报时,购房人应提交房屋登记机构出具的家庭成员无住房证明及家庭唯一住房的书面诚信保证书;非本市户籍的,还需提交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在本市已连续缴纳一年以上社保的证明。未提交上述材料的一律不享受家庭唯一住房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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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长沙购房新政策,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给予实缴契税额100%补贴;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以上、144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及购买300平方米以下商业或办公用房用于创业的,给予实缴契税额50%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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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长沙市保障性住房政策;申请条件;1、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2、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3、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4、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5、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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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长沙户籍新政策如下   长沙2015年12月28日起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性质区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在长沙市副市长,长沙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向阳看来,这是一场全面、彻底的改革——随着户口登记制度的统一,将剥离原来附加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上的各种利益。实现现有与户口挂钩的政策与户口性质脱钩。“比如养老保险等问题,原来与户口性质相关,以后只与区域相关。”   基本实现医保城乡一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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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实行区域性住房限购 (一)限购区域有: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望城区、长沙县(限长沙经开区、星沙区域)。 (二)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房。 (三)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本省外户籍家庭凭在本市连缴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房;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税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分别负责严格审核纳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补缴、补办个人所得税纳税或社会保险缴纳的证明不予认可。 二、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有1套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商品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二)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包含购买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二手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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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在限购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购房家庭,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5%; 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未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第2套的,首付比例不低于45%;暂停发放第3套及以上住房的商业贷款。 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购买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20%,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户籍家庭购买家庭第2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5%,暂停发放家庭第3套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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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长沙市房地产政策有以下这些: 1、落户条件:凡在我市通过购买、受赠、继承、自建、单位分配等途径,获得住房所有权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可将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父母户口迁入我市。      2、所需材料凭证:迁入人凭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核发的房屋产权证(按揭房凭房屋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和银行按揭协议)、购房不动产统一发票、契税完税证、迁入人居民户 口簿、居民身份证办理。直系亲属要求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以及子女与父母关系证明,随迁子女满18周岁未满20周岁的,需出具学校在读证明;满20周岁的子女不能随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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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购房优惠政策: (1)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 (2)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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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住房补贴政策,长沙市户籍无房(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2平米住房困难)低收入家庭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低收入标准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010元。要申请经济适用房货补需提交公安部出具的《户口户籍信息证明》,市房屋产权监理处出具的《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长沙市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提供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身份证,户口本等其它资料到您户籍所属的区住房保障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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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步就需要用款人像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光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就够你准备一阵子的,同时提供单位。关于申请书发放,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冰箱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个人账号。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授权,单位核实真是厚出具证明。这里主要给大家谈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问题,同时加盖预留印鉴。到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很多手续需要办理,然后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支取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填写相关事项,上交的流程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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