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的其中一种福利,由单位向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按月缴纳数额的一半,另一半由员工工资中扣除。没有单位是无法申请的,但假如你自己开个规模小店,经营稳定,凭营业执照也可以申请缴纳。 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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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步骤一: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步骤二: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步骤三: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步骤四: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步骤五:签订借款合同。 步骤六: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步骤七: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步骤八: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步骤九: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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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   离休、退休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的; (五)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   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的; (七)   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   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   进城务工农村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   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   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只要满足上面的一个条件就可以去政府部门申请提前领取公积金。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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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福利的一种,由单位和你个人按照你每月工资的比例,各缴纳一半。 公积金有一般公积金和补充公积金两种。补充公积金的缴纳需建立在一般公积金缴纳的基础上。 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并且公积金余额满5000元,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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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你还款满一年后持身份证(需提取配偶方住房公积金,应出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结婚证)、联名卡(无联名卡持单位盖章的《职工提取证明》两份)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近半年的还贷明细。(提前还款,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还款凭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审核。 一年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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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不知道你是哪里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按照上海的公积金还款方式,首先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两种,第一是月充,就是每个月从你的公积金账户里面扣除你每月的还款额,直至扣完余额,然后你就需要往你的卡里面充钱了(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应该会要求你办理一张银行卡的).第二种是年充.就是每年的4月和9月把你的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充还贷,平时还是跟月充的还款方式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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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将工资条中的住房公积金一项的金额乘以2既是自己每月的缴存额。 第二,去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咨询 第三,本人持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何一个管理部查询。 第四,利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查询,方式如下 1持卡到各管理部营业大厅的专用查询机和工行、建 行的ATM上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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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的金额转到个人账户上。公积金提取分成约定提取、部分提取和销户提取三种类型。 2015年1月28日,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发布通知:①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②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③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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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方法如下: 1、委托单位经办人到所属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2、本人持身份证件到所属分中心或管理部查询历史明细 3、对于已经成功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缴存职工,可以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站,在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中查询、打印历史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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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房贷新政策公积金:贷款条件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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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是每个单位都要缴的,一般是市属或国管的企业才有. 原则上每个原位都需为本地户口的员工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缴纳住房公积金,是硬性规定.但是,如果确定公司效益不好,不能按规定标准缴纳或不能缴纳的,在公司向有关部门(具体部门忘记了,不好意思)提出申请后,可以暂时不缴纳或降低缴纳标准,但效益好转的话,必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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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是在试用期结束,转正之后即开始缴纳。但是前提是你的公司提供公积金福利。因为这个福利是可选的,并不是政府强制公司必须要缴纳的。所以你要先弄清楚你们公司是否有公积金,这个可以问人事部门负责绩效的工作人员。至于交多少,这个是根据你的工资底薪的一定比例交的。一般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20%自行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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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非常高兴可以为你解答。 建议预约办理公积金开户,中心开户时间30分钟左右,但是银行要1个小时。建议预约时间开户。 带上公章、私章、财务章;(三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基本行开户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复印件,法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授权说明; 以上所有证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另外需准备开户申请,中心、银行各一式三份(实际上中心一份,银行三份) 现场要填写表格和验审证件原件。顺利的话一上午,不顺利的话要一到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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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你不是南京户口的就可以办理销户提取,要身份证、离职证明、单位盖章的公积金申请表(一式三份,空着金额)、公积金卡、银行储蓄卡,除申请表外还都要备着复印件。拿齐资料去办理销户提取,几个工作日内就可以转帐到你的储蓄卡内了。如果你是南京户口,那就只能等你买房了或是退休了才能提取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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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4、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家庭成员涉及大病医疗的; 8、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9、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符合提取条件的; 10、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办理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府〔2014〕50号):   第三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的;     (四)离休、退休的;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的;     (八)市公积金管委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 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 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名确认 ↓ 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帐到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上 办理时限:   资料齐全情况下,即时办理。需核查事项,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提取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外市购房需要向外地房产地登记部门核实资料的,在得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时间间隔:   除租房提取、其他住房消费和委托自动转账外,以其他情形办理的非销户提取,每次提取必须相隔三个月或以上。住房贷款购房已办理委托提取自动转账的,将每月自动划入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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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公积金贷款,只有70年产权的住宅立项的房子才能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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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主城区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服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分中心各服务网点缴存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相应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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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需要一定条件,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为准。 一、提取条件 1、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部分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或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六)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办理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 (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五)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达到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二、提取程序 公积金提取程序 ( 一)、职工申请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携带提取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咨询台或单位领取《xx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单位核实 职工持《申请表》到所在单位进行初审,单位对申请人是否是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是否符合提取条件等方面内容进行核实后并如实填写,然后在《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在银行的预留印鉴,由职工本人办理提取手续。 (三)、公积金中心审 批 职工持单位核实盖章后的《申请表》及提取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审批,手续齐全,资料真实、完整、有效的即时审批。 (四)、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中心审批后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委托银行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提取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经银行工作人员复核无误后,办理提取公积金转入职工银行卡(折)或还贷账户手续。 三、提取所需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商品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登记备案证明》、购房发票、本人身份证1、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2、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本人办理提取,因特殊情况本人不能办理委托他人办理提取的,需提供公证委托书。 3、配偶代领的需提供结婚证、双方身份证。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必须为自住住房,自住住房的认定按有关规定执行。 5、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公积金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中应注明共有或各自占有的产权比例。 6、职工应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买卖契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等签订一年内一次性提取,逾期不予办理。 7、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个人拥有产权部分的购房款。 8、拆迁安置房和经济适用房根据项目备案名单及相关材料办理。 9、因患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医疗费用发生时间一年内办理提取。 10、支付房租的,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中心规定的一年房租额; 11、申请人不符合销户条件的,提取金额为百元以上部分,其余的应保留为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 12、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还清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只能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13、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齐全的,即时申请,即时办结。如有疑问需要核实的,在三个工作日给予答复。 14、本说明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2)、购买二手房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 (3)购买公有住房公有住房:《房地产买卖契约》、有效付款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本人身份证。 (4)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书》、产权备案证明、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 (5)拆迁安置住房拆迁安置住房:《拆迁产权交换补偿协议》、有效付款凭证、本人身份证。(6)自建住房自建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明》、本人身份证。 (7)翻建住房翻建住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本人身份证。 (8)大修住房大修住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危房鉴定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本人身份证。 (9)离退休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部门批准的离、退休审批表、本人身份证。 (10)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经市劳动鉴定部门审批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或《残疾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 (11)非本市户籍且户口在农村,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回户籍所在地的,非本市户籍户口簿、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 (12)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未再就业,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提供《就业登记证》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文件、本人身份证; (13)本人、配偶及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供市(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三万元以上医疗费收据、单位或街道开具的生活特别困难证明、提取申请人与患者的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重大疾病范围具体指:恶性肿瘤、白血病、严重脑中风、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心脏瓣膜开胸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手术、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严重烧伤。 (14)被判刑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判决书载明刑期届满时,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的,提供判决书、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身份证; (15)法院判决住房公积金作为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等涉及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两名法官的执行公务证; (16)出境定居的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本人身份证或护照; (17)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银行还款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其它购房贷款(限一次性还清)提供借款合同、抵押合同、银行允许还款证明、还款明细、本人身份证; (1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死亡证明、死亡人与继承人身份关系证明(户口本或结婚证)、继承人身份证,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有遗嘱的还应提供遗嘱。 (19)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房屋产权部门出具的家庭成员无房证明、家庭收入证明、经房屋管理部门登记备案一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租赁年度内一年的支付租金凭证,本人身份证。 (20)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经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或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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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交公积金可以在异地买房子。根据国家最新政策,公积金是可以异地提取的。但是各地情况有所不同,需要到当地公积金中心咨询。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联合下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要求各地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今后职工连续缴存6个月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并首次明确提出公积金将实现异地互认。住建部2015年9月21日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办理流程为:   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   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   5、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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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符合提取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审核通过以后就可以提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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