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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带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委托承办的银行去查询本人公积金的缴存情况。职工、单位有权查房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职工、单位对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受委托银行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新复核。受委托银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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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查询方法如下:
1.通过柜台查询的,职工应出示身份证;单位经办人员应出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和本人身份证等证件。
2、通过电话查询的,职工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号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号,单位经办人员应提供单位缴存登记号。 3、通过网络查询的,需在网上注册。注册所需的公积金账号请向本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咨询。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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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查询:登陆枣庄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看有没有相关的查询工具,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属于很重要私人信息,因此,请选择官方网站。
(2)电话查询:拨打枣庄公积金管理部门的电话,或者拨打公积金热线,在此提醒,公积金热线是收费的,拨打前,请确认枣庄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开通此号码,以防上当受骗!
(3)现场查询:携带身份证相关资料,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找相关专员为您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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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2、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窗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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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当地社保局可以查询社保个人账户明细信息,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在内的各项信息。
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查询:
1、可以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查询,(区号)12333
2、访问当地社保局网站查询 http://www.shebao5.com/chaxun/
3、或者亲自到当地社保局查询。
希望能帮助得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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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个人住房公积金有身份证即可查询,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查询,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搜索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电话,直接电话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输入查询年限,就会播报你的公积金余额,和每月交款情况。或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还可以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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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自个有效证件及公积金账号至枣庄住宅公积金办理中间工作大厅窗口查询,内容包含:自个住宅公积金余额查询、住宅公积金借款还款明细查询,单位住宅公积金查询、账户查询等。中国农业银行余额查询,中间在5个区建立办理部、在滕州市、枣矿(集团)公司建立分中间,作为分支机构,分中间和办理部在中间指导下对住宅公积金实施一致决议计划、一致办理、一致准则、一致核算。中间内设科室 6个,分支机构7个,分别是:归纳科、归集管文科、借款科、管帐科、稽察科、监察室,滕州分中间、枣矿(集团)公司分中间、市中办理部、峄城办理部、薛城办理部、台儿庄办理部、山亭办理部。地址在山东省枣庄市文化路112号。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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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住房公积金查询有三种方法,一种是直接到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人工查询;第二种是拨打枣庄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查询;第三种是登陆枣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其网址是:http://www.zzzfgjj.com/
贷款具备条件:
枣庄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有枣庄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有固定的职业和收入,同意市中心对个人信用进行查证,个人信用良好,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所在单位已与市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缴存比例各不低于5%,并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借款人及配偶没有为他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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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如下:
1.柜台查询:柜台查询须带好公积金卡及身份证。然后直接到公积金办事大厅,向柜台操作员出示身份证及公积金卡,要求查询余额。如果是代人查询,须带查询人磁卡,身份证,查询证明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2.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3.电话语音查询:首先拨通当地公积金电话语音查询电话,按照提示输入单位账号,然后输入个人账号后可以查询,有些地方有设置电话查询密码,这时需要输入正确的电话查询密码即可查询到个人余额,有些地方还有明细传真的服务。
4.短信查询:短信查询在目前公积金的操作中普及率比较低,一般是输入公积金个人账号或身份证号到指定的服务号码,然后对方自动以短信息回复,而且不少地方还会出现延迟的现象,如今天缴存一笔公积金,可能要过几天才能查到
5.公积金磁卡查询:磁卡一般指的是公积金卡。查询机一般放在公积金办事大厅大堂或者银行网点。缴存人首先在查询机上刷卡,查询机会读出磁卡信息,输入查询密码即可进入查询。这里可以查询到的信息比较有,有余额,明细,状态以及贷款信息。
6.银行ATM机或网站查询:有些地方的公积金中心会与银行联合推出联名卡。这样缴存人可以直接在ATM机上通过银行卡及密码查询到自己怕公积金信息,也可以在网上通过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的方式查询到自己的余额及明细。
7.单位经办人:这个查询方式是最快捷的,因为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会有一个指定的经办人,她的手里有一份公积金余额及明细表。这张表有每个职工的缴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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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查询:
(1)拨打语音电话查询,需要更改初始密码,更改以后用更新密码查询;
(2)登陆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用住房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若不正确必须由单位出证明修改)或联名卡、个人住房公积金密码(如果还是初始密码的,必须更改以后才能使用,更改方式是拨打语音电话或持本人身份证到业务经办网点修改,修改一天后可以在网上查询使用);
(3)用住房公积金查询卡在住房公积金查询机上查询;
(4)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银行ATM机上,点其它项查询,银行卡初始密码更改后才能查询,建议最好把住房公积金密码和银行卡密码设为一致,便于查询;
(5)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或办理网点查询。
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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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住房公积金办公查询
你好,要在枣庄查询住房公积金,可以去枣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枣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属枣庄市人民政府,中心内设科室6个,分支机构7个,分别是:综合科、归集管理科、贷款科、会计科、稽查科、监察室,滕州分中心、枣矿(集团)公司分中心、市中管理部、峄城管理部、薛城管理部、台儿庄管理部、山亭管理部,主要负责枣庄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统一管理与运作。
地址:山东省枣庄市文化路112号。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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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1、登入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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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打电话自助查询:职工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客服热线968128,根据语音提示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号可自助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或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余额,同时可查询住房公积金的法规政策及办理规定。人工咨询电话:1.咨询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支取方面的问题,请拨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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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具体如下: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你们当地的,114查询下”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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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方式 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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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枣庄公积金查询方法:
1.带着本人身份证到山东省枣庄市文化路112号枣庄市住房公积金大厅查询。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的个人查询页面,凭身份证号码及公积金卡号查询。
3.拨打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咨询电话,凭身份证号码和公积金卡号查询。
希望我的答案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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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上注册登录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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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公积金的办法:
1、登陆山东枣庄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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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个人的住房公积金有以下几种方式: 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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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市、区(市)驻地规划区范围内购买、建造、回迁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在1年以内的;翻建住房房龄在20年以上,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危房的;大修住房房龄在10年以上,经市、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为必须大修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调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购买拥有所有权住房商业银行贷款的;
6、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且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已确定的;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缴纳公共租赁住房房租的;
8、配偶、子女户籍在农村、需要在农村集体土地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9、遇到自然灾害等,造成家庭重大财产损失的;
10、重点支持、优先办理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中小套型、中低价位的普通商品房的提取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