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盐城市人民政府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下设东台、大丰、盐都、亭湖,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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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3]7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登记、账户设立、缴存、转移、封存、结算等。 第三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的管理,依照《条例》规定,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并组织执行,编报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二)委托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缴存、转移、封存等手续,与受委托银行签订委托协议,按规定支付手续费,并实行目标责任考核; (三)受管委会委托,受理、审批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 (四)与职工、单位和受委托银行定期对帐; (五)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明细帐,向职工发放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六)承办盐城市市区范围内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的具体业务; (七)承办管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设各县(市)的管理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登记等业务,根据法人内部授权,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完成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 (二)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手续;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四)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账和查询; (五)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下列单位及其职工应当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四)外国及港、澳、台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本市代表机构、流通企业连锁店。 前款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和形成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第二章 登 记 第五条 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 第六条 单位新录用或者新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者调入职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转移手续。 第七条 职工姓名发生变更的,原单位应自职工姓名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第八条 单位名称、地址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之日起三十日内凭相关手续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办理变更登记。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在受委托银行设立集中封存专户,对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住房公积金实行集中封存,统一管理。 第十条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三十日内由原单位或清算组织凭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批准文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已经撤销、解散或破产终结的单位,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注销登记的,由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的,由该单位的开办人或者股东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三章 缴  存 第十一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工资总额)。 新录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是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职工工资总额构成,按国家有关部门及本市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 第十二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第十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自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新录用职工从参加工作第二个月起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月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建立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并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第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的结算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以及缴存基数的调整年度为当年的七月一日至下一年的六月三十日。 第十六条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第十七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十八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提出降低缴存比例申请: (一)连续两年亏损; (二)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本市(县)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四十。 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期限为每次一年,最低缴存为5%。 欠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也可以按规定申请降低欠缴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提出缓缴申请。 (一)连续四年亏损; (二)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低于本市(县)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 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条 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通过,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当恢复到规定的比例或者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第二十一条 单位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二)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 第二十二条 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比照所欠职工工资优先予以偿还。 单位缓缴住房公积金未补缴的缓缴部分,应视为欠缴的职工住房公积金。 第四章 转  移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单位或职工应当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 (一)职工工作调动的; (二)单位合并、分立的; (三)单位撤销、破产、解散,职工与新就业单位重新建立劳动关系的; (四)需进入集中封存户管理的; 第二十四条 集中封存户内的职工重新就业的,应当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第二十五条 办理转移手续的,原单位应当自变更(注销)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下设管理部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第五章 封  存 第二十六条 职工在退休之前,与单位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该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内部封存手续。 第二十七条 职工在离、退休之前,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不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当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手续。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帐户设立手续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违反《条例》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 未按照规定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的; (二) 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指定的银行以外的机构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 (三) 未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的; (四)未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 金的有效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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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输入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的后四位,登录后可根据提示自行修改密码。 (2)查询单位公积金,输入单位公积金账号,初始密码为123,登录后可根据提示自行修改密码。 (3)个人贷款查询时请输入个人贷款账号,初始密码为个人公积金密码,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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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只要满足下面条件中的一条就可以了: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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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盐城市公积金查询的流程是: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12329”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办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直接地到联名卡银行查询。 4、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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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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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是盐城市政府下属事来单位,市民可由此登陆官网进行盐城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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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直接登录盐城市公积金中心网站进行查询,也可以直接去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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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代表市人民政府行使本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决策职能的事业机构,     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使用、提取、核算和贷款等管理工作。,楼主可以坐公交101路、107路、108路、109路、159路、176路、623路、627路、902路在河池区政府下车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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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登录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在登录网站之后,选择个人登录下面的网上办事大厅,在选择之后会提示你安装密码插件,主要是为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安全,在安装好插件之后就可以在个人登录下的公积金账户里面输入自己的账号,信息和密码信息以及验证码信息,在点击立即登录之后,就能够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了。 2、查询盐城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方法还有就是,个人拿着自己的,住房公积金交纳证明和身份证,去盐城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然后让工作人员帮助你查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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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迎宾南路158号盐城市房产大厦 附近公交站有: 迎宾路世纪大道口(公交站) 26路 市行政服务中心(公交站) 9路 鹿鸣路口(公交站) 9路 迎宾路鹿鸣路口(公交站) 26路 黄海派出所(公交站) 21路、22路、60路、B支4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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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申请公积金贷款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有公积金账户的借款人已开户满半年且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对曾经在异地(外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协议或经有关部门批准建修住房的证明文件。 (三)购买、建修首套自住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米(含)以下的,首付款(自筹资金,下同)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20%;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总房价的30%。购买、建修第二套自住住房,首付款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40%。 (四)借款人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信用良好。夫妻有一方信用不良或其未婚子女有赌博、**等恶习的不能贷款。 (五)有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借款人不能按要求提供担保的,管理中心可拒绝贷款。 (六)购买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商品住房,下同)的,在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前(所购房屋为现房的,在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购房款一次性交付的,在全额付款发票开具之日起三个月之内申请;购买二手住房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开具后三个月之内申请;建修自住住房的,在取得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七)用房产作抵押,抵押人应出具能够在处分抵押物时自行安置的承诺书。不满18周岁人员的房屋不予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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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公积金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登陆盐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输入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2.到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3.电话查询:拨打盐城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热线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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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  邮政编码:22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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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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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找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一般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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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推荐三种方式:第一:在就近的公积金服务站咨询,第二:也可以打电话咨询,全国统一的,第三:也可以在网上公积金管理网站登入查询即可,以上信息希望对业主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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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158号 途经公交车:b1路;b2路【逆时针】;b2路【顺时针】;b支2路 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盐城市人民政府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处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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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迎宾南路158,您在市区搭5号公交车可以到达哦,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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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登录盐城住房公积金查询网站,在登录网站之后,选择个人登录下面的网上办事大厅,在选择之后会提示你安装密码插件,主要是为了您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安全,在安装好插件之后就可以在个人登录下的公积金账户里面输入自己的账号,信息和密码信息以及验证码信息,在点击立即登录之后,就能够查询到个人住房公积金的余额了。希望我们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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