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般是按照职工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国家规定不能低于5%,通常是在5%—12%之间进行调整,如果职工的工资低于上年度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话,按照社会平均工资的6-%交,如果职工工资超过社会平均工资的300%,以300%为上限。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上限是19230,下线是1850,另,贴心提示你,缴费比例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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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例行调整,从2016年7月1日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为11%,同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2016年最低月工资标准1950元,最高不得超过210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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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公积金缴存比例与帐户存储余额是挂钩的,目前的倍数最高已经从15倍放宽到40倍,如果按贷20万元(不包括补充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帐户中至少要有5000元的存储余额。另外,借款人申请贷款前还须连续6个月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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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2007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由单位和职工各9%统一调整为单位和职工各10%,最高缴存比例可达单位和职工各15%,最低为单位和职工各5%。同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不超过7110元,不得低于670元。本市同时将进行住房公积金年检,规范缴存行为,维护职工权益。 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随单位走,不能随个人走 公积金贷款只给当地买房的人贷款,至于你拿外地的房产证进行抵押估计不可以的,除非你把该公积金账户转移到你要的城市,但是要求许你在的城市须有另个单位给你继续缴纳公积金的情况下,缴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即可申请贷款,最多按当地的人均收入水平而定,深圳上海什么的能贷40多万好象,这个看当地的公积金贷款上线是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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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2016年1月16日移交至全市统一管理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可按移交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 (三)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四)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850元,最高不得超过19230元。 (五)单位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新录用和新调入的职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为自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16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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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天津公积金缴存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单位和个人各12%。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位缴存2016年4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为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职工缴存基数保持不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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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3、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4、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权证交易过户手续;5、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权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存款专户;6、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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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公积金缴纳比列: 根据建保[2008]93号文件精神,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缴存比例高于各12%的,其超出部分应计入个人当月薪金收入,缴纳个人所得税。凡超出部分没有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从即日起将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到各12%以内。经检查没按此通知办理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单位,见报公示,其责任自负。 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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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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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 b、相关证明材料。 c、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提取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d、代替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可以寻求亲朋好友的公司帮助缴纳,与你找的那个代理公司签定代理协议,审查该公司的合法性,如它的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机关,主管部门等颁发的证照是否齐全。防止是皮包公司圈钱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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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补缴的程序 1、单位填制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补缴书》、《补缴清册》及与《补缴书》金额一致的转账支票到管理部办理补缴手续。对于未在《补缴清册》中列明补缴原因的补缴还应报补缴说明一份。 2、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补缴书》、《补缴清册》、转账支票。 3、补缴确认后管理部接柜人员打印《补缴书》一式两份盖章后一份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若出现支票金额与《补缴书》金额不一致的情况管理部接柜人员还需打印《暂存款凭证》一式两份此时机制《补缴书》下方注有“该《补缴书》与《住房公积金暂存款凭证》共同构成单位住房公积金补缴金额”字样。管理部接柜人员盖章后一份与机制《补缴书》一同退单位经办人一份与机制《补缴书》、《补缴清册》、补缴说明、转账支票一同交管理部复核人员复核并作为原始凭证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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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代提公积金费用在北京是500元一份,不限金额,租赁方式,政府交税。   (1)住宅抵押手续费:0.3%;(2)非住宅抵押手续费:0.2%;(按抵押金额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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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公积金缴存新政规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过单位和个人各12%。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动为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调整后职工缴存基数保持不变,缴存比例为单位和个人各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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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2017年天津公积金缴费基数:缴存基数2017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低不得低于1850元,最高不得超过19230元。缴存额度天津市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1%。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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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单位发生集体缴存以前年度缓缴住房公积金及应缴未缴的公积金、职工个人漏缴公积金等情况时,可以通过补缴方式完成。补缴所需资料流程如下: 1、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 2、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3、补缴原因需另附说明的,报补缴说明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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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年度指本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公积金年度 一般需等我们中心出台相关的调整文件后,各缴存单位可按文件进行基数与比例调整 工资基数一般是指年收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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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比例: 1.“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全部记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所以说交住房公积金对职工很划算啊! 2.至于你说的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的缴交比例,就看你的单位怎么缴了,只要单位和个人总数不低于10%就可以.扣了个人多少,单位也同时交那么多,单位和个人一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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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全市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企业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060元,可申请降低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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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 (一)单位可根据自身经济状况,申请提高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比例最高为单位和职工各15%。   全市机关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最高比例,将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二)缴存单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降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职工最低不得低于各5%。   1. 符合国家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条件;   2. 单位上一年度亏损且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6410元。   (三)缴存单位前两年连续亏损,且2013年、2014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分别低于为2424元、2564元的,可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待经济效益好转后,应按照规定或批准的缴存比例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四)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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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 1. 单位经办人正确填写《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两联),(此表可在网上下载)并加盖单位预留财务印鉴。 2.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及支票或现金到开户办事处进行补缴登记。 3.登记完成后,中心柜员将加盖结算印章的《委托收款专用凭证》第二、三联、《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单位联、《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单位联及支票(现金)交由单位经办人到银行窗口存款。 4.银行窗口收妥款项后,在《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上加盖银行收讫印鉴,返单位经办人作为记账凭据。 说明:补缴业务分为正常补缴、不定额补缴和差额补缴三种 1.正常补缴即集中汇缴形式的补缴,指个人(非单位整体)因故中断公积金汇缴一段时间后,单位为恢复该职工的正常汇缴而进行的对该时段的集中补缴。在正常补缴业务中,月补缴额应当等于该职工的月汇缴金额。 2.不定额补缴指职工由外省市调入时,为其开立个人账户后进行的一次性补缴。 3.差额补缴指单位因调整缴存比例或基数,对已进行正常汇缴的职工所做的超出原汇缴金额的差额部分的补缴。 注意事项: 4.对单位整体欠缴一段时间后,想恢复正常汇缴的或单位整体采取几个月集中汇缴一次的,不得采用上述补缴方式,应按正常汇缴处理,否则会导致单位仍处于欠缴的状态。 5.单位办理补缴业务时,应当在补缴清册中正确地填写补缴类型,以便中心柜员作出正确的判断,进行相应的处理。 6.单位填写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中的个人账号、姓名、补交金额等项不得有涂改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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