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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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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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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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相比较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很多人对于集资房可能会比较陌生。什么是集资房呢?商品房有产权,那么集资房产权有吗?了解了房改房是什么意思,接下来了解下什么是集资房吧。下面小编来为你整理出集资房的完整信息,帮你解答什么是集资房。什么是集资房集资房也可以叫做单位集资房,也是政策性住房,是企事业单位为了解决内部职工的住房问题,企事业单位以拥有的划拨土地建设、按成本价出售给内部职工的房屋。集资房说的通俗点就是有关单位在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利用自身闲置用地招集外单位集体或个人、本单位个人的资金,共同解决生产、生活用房而出现的一种福利房。集资房的建设一般是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集资房的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上市条件、供应对象的都必须要经过严格审核。供应对象必须限定在本单位无房户和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家庭。集资房产权集资房产权分为两种1、低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格,其产权为房改成本价房。2、该房屋出售的价格高于当年的房改成本价,其产权界定为经济适用住房产权。集资房的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集资房按出资比例分为全额集资和部分集资,如果单位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也就是说与单位共同拥房屋产权。如果单位员工离开该单位,单位有权收回房屋的所有权。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有限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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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体产权房屋修建在集体土地上,不能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不属于私产,不能上市交易。集体产权土地是国家划拨的,也就是国家想要回去就要回去了,其次,你买的房子是没有产证的,属于有限产权,各地方有限产权的接轨方式相信是不同的,也就是说你要办产证不容易,要叫土地收益金,还要最好现在集体单位出面去办。所以不建议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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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两人或者以上共同拥有房屋的产品,如果无特别说明,会平分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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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房子的产权和无产权的区别:所谓产权房,是指产权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对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拥有使用权,产权人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排他的,不受其他任何人的干涉和影响,产权人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典当等方式合法处置自己的房地产权利。 2、无产权房顾名思义就是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或者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房子。这种房子法律禁止公开交易买卖。但是无产权房只有限制使用权,即可居住、一定程度的可出租(经产权所有人/法人同意后),但不可转户,即无权交易、上市、赠与、继承(需要办相应手续回购才可以继承),如需卖出(权利),产权人具有优先购买权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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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委明确提出今年在全国范围推广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但目前仍未下达统一的共有产权房申请标准,以下仅从已推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城市确立的申购标准做参考。淮安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十分严格,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主要是针对低保人群,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2010年,上海市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请供应,申请人需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在准入条件上,上海实行“双困”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其中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中两代以上复合家庭可享受一定面积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自2010年起连续4次放宽,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已放宽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财产15万元以下,两人及以下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基本覆盖了中等收入但仍无市场购房能力的“夹心层”群体。山东省平原县刚开始实行“产权共有”时,分配面很窄,2010年规定必须是城镇低保户、无房(如有房,人均不超15平方米、总住房面积不超50平方米)的家庭;后来经过多次调整,2012年的8月20日,平原县将执行标准放宽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家庭住房总面积不超75平方米”。共有产权房制度与经济适用房制度有什么区别?与经适房存在的源头审批和套利漏洞不同,住建部有关人士表示,共有产权房不仅可以保持其保障房属性,而且,即使住满5年后上市转让,购房者也要优先转让给共有产权人,也就是地方政府,由政府按市价购买产权获得完整产权。按照约定,上海当地政府占共有产权房30%―40%的产权,60%―70%的产权归个人。由于产权收益共享、补缴差价等因素,使得溢价大幅缩小,杜绝了共有产权房的寻租现象。北京近日也明确规定,自住型商品房为“共有产权性质”,购买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5年后转让的,按照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同时,保障房从“完全产权型”转向“共有产权型”,有利于地方政府积蓄财政实力和制度保障来推进保障房建设,也有利于让市场介入、发挥市场作用。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中市场总监李国政认为,当前的保障房建设模式,政府提供了财政补贴、出让金优惠等支持。而共有产权房实际上是把这些支持以共有产权的形式明确下来,使住房保障政策更加法治化。希望您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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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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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条件比较简单的,你只要需要带好身份证,户口簿,产权证到户籍地所在地街道(镇)社区事务服务中心有专门窗口咨询、申请。 共有产权房的申购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获得住房60%或70%的产权。一旦购房家庭想进一步借助市场改善居住条件,可在满规定5年限之后,将拥有的产权出售(政府拥有优先回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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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屋一般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所谓“按份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共有的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房屋共有权保障共有人的权利。   二、办理《房屋共有权证》的条件:   (1)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对共有房屋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2)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个人或法人同时出资购买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资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办理《房屋共有权证》。   《房屋共有权证》的颁发方式:   共有的房屋,由权利人推举的持证人收执房屋所有权证书,其余共有人各执房屋共有权证书一份。《房屋所有权证》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证书由市、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是指该房屋的所有权为两个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个所有权同时归属两个主体享有的权属状态。根据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   三、由于双方共有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类型,因此,在处分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也应分为两种情况:   (1)处分按份共有关系的双方共有房屋产权时,按照两个所有者各自的份额,对房屋享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并且也按份额分担义务。按份共有的双方均有权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但任何一方不经他方同意不得擅自处分房屋,且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先获得权。   (2)处分共同共有关系的双方房屋产权时,由于两个所有者对房屋享有平等的所有权,承担共同的义务,在这种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擅自处分房屋均属无效。当这种关系终止时,按照友好、协商的原则对房屋产权进行处理。有协议的,按照协议进行处理;无协议的,根据等分的原则进行处理,并考虑共有人对房屋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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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主要是中低收入的住房苦难家庭购房时,可以按照个人和政府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产权主要是公民和政府平分的,公民也可以向政府赎回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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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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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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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有住房也称公有住宅、公产住房、国有住宅,在国外也称公共住宅、公营住宅。它是指国家(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城市政府)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所有。公有住宅主要由本地政府建设,主要向本城市居民出租出售;由企业建设的住宅,向该企业职工出租出售。公房随着出售而变为私房。 公房有时也指拆迁后分到的房子。 公产房与私产房的最大区别在于产权,公产房没有产权人,业主只有承租权,没有转让权,所以公产房不是想卖给谁就能卖给谁,也无法继承或办理婚前公证。公产房交易步骤是先由房管局下属部门对卖方进行评估,同时由房管站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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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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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障住房又称经济适用房。 共有产权就是你住的那套房有一部分是你的,有一部是政府的(或者他人的),具体产权比例在合同中会有约定。政府那部分产权什么时候可以转给你,在合同或者分配经济适用房的时候有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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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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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就是让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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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租房是没有产权的也不会给您买产权的公租房的唯一好处就是不会像房东这样赶你走只要你付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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