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可以拿着购房合同、以及购房的机打发票,去房管局契税科交就行了,这是个人意见,希望对你有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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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一般由购买人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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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完税证是一种凭证,代表你这个交易已经完成了。 纳税人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但如果因各种客观原因未取得原购房发票,可以将原购房时的契税完税凭证作为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抵扣凭证,所以整体来说,契税完税证还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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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地税:即属于地方固定财政收入,由地方管理和使用的税种。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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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申报缴纳契税时需提供的资料有:房地产买卖合同、买方身份证,如果是二手房,有的地方需要提供卖方原购房时缴纳契税的完税证。 一手房:需要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发票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二手房:需要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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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建商品房缴纳契税应该携带的资料有: 1、   商品房买卖合同(封面,1-7页,合同签订期所在页); 2、   购房发票或收据; 3、   个人纳税需提供身份证,委托代办需要提供业主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单位纳税需提供营业执照; 4、   房屋实测报告表或实测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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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抵扣原则:契税不能抵个人所得税,但在计算房屋转让个人所得时可以扣除。个人购买144平米及以上住房契税费率适用4%,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上至144平米之间的2%;个人首次购买住房,且建筑面积在90平米以下(含)适用契税税率1%,优惠政策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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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契税(Deed Tax)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缴纳契税。   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   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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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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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完税证是一种凭证,代表你这个交易已经完成了。 纳税人在向地方税务部门申请差额缴纳营业税时,需提供购买房屋时取得的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作为差额征税的扣除凭证。但如果因各种客观原因未取得原购房发票,可以将原购房时的契税完税凭证作为差额征收营业税的抵扣凭证,所以整体来说,契税完税证还是非常重要的。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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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l997]第224号)的规定缴纳契税。  土地、房屋权属,是指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承受,是指以受让、购买、受赠、交换等方式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行为。单位,是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国家机关、军事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个人,是指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但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③房屋买卖;④房屋赠与;⑤房屋交换。  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①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③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④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应纳税额。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契税的计税依据: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2)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3)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4)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  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契税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以人民币计算。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以外汇结算的,按照纳税义务发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应由房地产转让者补缴契税。其计税依据为补缴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3)减征或者免征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经批准减征、免征契税的纳税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的用途,不再属于该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减征、免征契税范围的,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的税款。  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是指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国家规定标准面积以内购买的公有住房。城镇职工享受免征契税,仅限于第一次购买的公有住房。超过国家规定标准面积的部分,仍应按照规定缴纳契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减征、免征契税: 1)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是否减征或者免征契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  2)纳税人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 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3)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以及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双边和多边条约或协定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联合国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外交人员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经外交部确认,可以免征契税。  (4)契税完税凭证是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要件。纳税人应当持契税完税凭证和其他规定的文件材料,依法向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纳税人未出具契税完税凭证的,土地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有关土地、房屋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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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是房产交易税的一种,房产交易税含有契税、营业税、印花税等。契税是在土地,房屋不动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按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等对产权随人征收的一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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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其产权的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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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契税是:1. 契税按房价的1%。大于90小于144平方米的是1.5%,大于144平方米的属非普通住宅是3%。 某些地区会调整为2%和4%。 2. 首套小于90平方米的普通住宅是1%;90到144平方米的是1.5%;144平方米以上的是3%。 非普通住宅及非住宅性质的都是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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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关于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普通住宅标准暂按每套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掌握。即如果个人购买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  自从国家调整房地产市场若干政策于1998年8月1日执行后,涉及到个人购买住房应缴纳的契税也作了相应的调整,具体而言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个人购买自用的普通住宅(根据财税字[1999]210号文件,是指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暂减半征收契税。契税实行的幅度税率为3%~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  (2)个人购买1998年6月30日以后建成的非普通住宅,也就是住宅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或者是1999年8月1日之前税收优惠政策尚未执行时购买的商品住宅,个人要缴纳契税的适用税率为房屋全价的4%,不能享受减半或是免税照顾。  个人在购买自用住宅时,应注意运用这些政策,尽量减少自己的应缴税款。当然购买的住房应以适用为主,不能一味地追求节税。在住房的各方面条件均符合自己要求的情况下,比较各套房屋的应纳税款,从而选择最合适的住房。  根据以上的规定两套相似的均是150平方米的住房,价格150万元,其建成时间可能就可以影响契税的金额。1998年6月30日之前竣工验收的不用缴纳契税, 1998年6月30日以后竣工验收的,应适用当地的契税税率征税,比如北京地区为4%的税率,就要缴纳契税:  150万元×4%=6万元  除了上述的税收优惠外,纳税人还可以利用下列税收优惠减少税收:  (1)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的住房,免征契税。此项规定只限于第一次购买,并且为在国家规定的标准面积内购买的公有住房。根据北京市的住房政策,在市规定面积以内的部分,免征契税,超过部分,要按照4%的税率纳税。另外,如果住房面积没有达到市规定面积标准的,重新购置公有住房的,视为第一次购房。  (2)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减征或者免征。  (3)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用、占用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是否减免。  (4)相关规定:对各类公有制单位未解决职工住房而采取集资建房方式建成的普通住房或由单位购买的普通商品住房,经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房改部门批准,按照国家房改政策出售给本单位职工的,如属于职工首次购买住房,均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契税暂行条例》)第六条第三款“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的规定,免征契税。  另外,在购买住房时,也可以适当的考虑二手房市场,其实房屋交换也是一种买房子的方式,而且,这种方式可以减少购买方的契税。  如果纳税人甲拥有一座60平方米的住房,想出售并同时购买新的120平方米的大房子;纳税人乙是城镇职工,没有住房,想购买60平方米左右的房屋。这时,两者便可以通过合作节省契税。首先,乙以自己的名义买下120平米的房子,根据规定免征契税。然后甲和乙再将房子交换,这项行为只须就其价差缴纳契税。比如,甲的房子是60万元(包括装修等),而购买的新房子价格为90万元。则只须缴纳契税(90-60)万元× 4%=1.2万元。如果不进行筹划,则应缴纳契税90万元× 4%=3.6万元。通过筹划,可以节省契税2.4万元。  但是在实际的生活中,要想达成节省税金的目的也需要各方面条件的具备。需要纳税人积极的进行节税的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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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很高兴为您解决问题。 契税是指房屋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房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具体规范如下: 1.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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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情况下,在签订房屋合同的当天就应该申请缴纳契税。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您需要在签订合同并且在纳税义务发生后,在10日内,到契税窗口办理纳税申报。契税窗口人员将告知您税款缴纳的时间、税率、税额等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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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免交契税规定内容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就房地产交易环节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 二、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三、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本通知自2008年11月1日起实施。 福州市出台《关于促进福州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个人不负担;购买超过2年普通住房转让的,免征收营业税;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收土地增值税,对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税率为1.5%,个人负担购房款总额0.5%的契税。 三、福州政策实施细则 (1)2008年11月1日始至2009年11月1日:个人销售或购购买住房暂免收印花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收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2年以上的住宅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对个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暂免征收契税;对于对个人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普通住房(含二手住房)的,契税暂按购房款总额的0.5%征收。 (3)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个人购买超过2年的非普通住宅转让、或者个人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宅转让的,营业税按成交价或指导价减去原购买置价或原抵债作价金额的余额征收。2008年11月1日始至2009年12月31日个将购买超过2年的普通住房转让,暂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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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契税是指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国家按照当事人双方签订合同契约,以及所确定价格的一定比例,向承受权属者一次性征收的一种行为税。它是对房地产产权变动征收的一种专门税种。 根据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我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该《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该《条例》中所称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出租房屋不缴契税。契税是一种重要的地方税种,在土地、房屋交易的发生地,不管何人,只要所有权属转移,都要依法纳税。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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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契税:普通住宅:均价低于5000元/m2,评估价*1.5%;非普通住宅:高于5000元/m2的,面积超过144m2的,用于其它用途的,评估价*3% 2、个人收入调节税:(评估价-原购入价)*20% (规定是卖方交,可是如今很多都是买方啊) 3、营业税:住宅购入不满五年的:评估价*5.55%;非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评估价-原购入价)*5.55%;普通住宅购入五年以上的免交。 4、房产交易费: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5、印花税:评估价*0.1% 6、房产证工本费:85元7、土地证工本费:105元8、交易评估费:评估价*0.3% 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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