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D、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E 、其他住房消费。   中慧公司温馨提示您:同一时间段内,职工仅能选择一项住房消费情形提出申请,不得重复申请。在同一项情形中存在多套住房消费情况的,每次申请提取时,职工仅能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申请提取;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每套住房仅能申请提取一次。   非住房类提取:   A、退休;   B、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C、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均满2年;   D、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E、户籍迁出本市;   F、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G、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H、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慢性肾衰竭、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中慧公司温馨提示您:   1.符合A--G项规定任一情形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2.符合A--F项,提取注销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3.符合H项情形的,职工可提取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用于当期医院治疗费用中自费部分。   4.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可提取账户全部存储余额,并应注销账户。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住房公积金提取提供的其他资料,仍然分为: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取,分别提供不同资料。   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按购房类提取条件中A、C、D、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住房的,一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契税税票;   (二)购买政策性(保障性)住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本市政策性(保障性)住房购房合同和专用收据;   (三)异地购房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和购房发票或者契税税票 ......查看更多:公积金提取需提交资料(住房类)   非住房类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A项至H项规定情形申请提取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另行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查看更多:公积金提取需提交资料(非住房类)   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并预约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业务。   用于其他住房消费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签订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协议后,可以通过公积金中心网上服务平台在线办理。   中慧公司温馨提示您:住房公积金提取网点,共有中行、建行、招行计200个,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准予提取的,由受公积金中心委托的商业银行办理支付手续,银行直接将资金转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储蓄账户中;不予提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提取的原因。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按照本规定如实申报信息和提交证明材料。未如实申报信息或者提交证明材料的,公积金中心可以将其信息作为不良记录录入住房公积金监管档案(系统),并将记录提交人民银行纳入个人信用征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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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称销户提取。需要符合下述要求,才可以办理。 1、职工离职,凭离职证明办理。 2、职工移民,凭相关手续办理。 3、职工死亡,家属凭死亡证明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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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称销户提取。需要符合下述要求,才可以办理。 1、职工离职,凭离职证明办理。 2、职工移民,凭相关手续办理。 3、职工死亡,家属凭死亡证明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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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离休、退休的;(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三)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五)出国、出境定居的;(六)非本市、县(市)城镇常住户籍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不再在本市、县(市)重新就业的;(七)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且户口迁出本市、县(市),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八)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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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市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全额提取: 1、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余额不超过总价款的; 2、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男性年龄满五十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四十五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5、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户籍迁出本市的; 7、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 8、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9、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 第五条 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发生下列住房消费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按照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下同); (二)支付房租; (三)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四)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的住房; (五)其他住房消费。 第七条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住房的,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仅有一套住房时,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合计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可提取额不超过账户余额的百分之六十,且不超过购房总价款;2010年9月30日起,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包括异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予提取。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范围内住房的,可提取额度按照前款规定执行。 职工在购房总价款中实际支出的费用,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份额计算;未明确份额的,按照该套住房房地产权属证书或者经本市房地产权登记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列明的权利人数量平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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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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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申请人应是产权人、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提取有效期限为产证发证日起6个月) (二)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适用于农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或城镇私房) (三)离退休或者到达法定的离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0周岁) (四)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五)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 (六)非沪籍职工劳动关系迁出本市。 (七)一次性提前结清购房贷款本息。(结清提取有效期为结清之日起3个月,结清时已使用公积金的除外) (八)重复建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需合并。 (九)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办理提取手续。 (十)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本人、配偶或直系血亲患重病、大病; 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从而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消费。 (十一)职工因下述三种情况: 享受本市廉租住房政策; 承租经济适用住房;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住房且月房屋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20%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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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的提取具体条件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程序如下: (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 买商品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个人购买自住的商品房后,如无个人购房贷款,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限内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超过办理时限,管理中心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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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也称销户提取。需要符合下述要求,才可以办理。 1、职工离职,凭离职证明办理。 2、职工移民,凭相关手续办理。 3、职工死亡,家属凭死亡证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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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只要你交了首付,凭借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单》,身份证,如果提取夫妻双方的还要结婚证,提取的银行账号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通常三个工作日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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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呀。你只要是符合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就能提取。一般是买房、租房、退休等等方法。具体见你当地提取公积金的条件,但是卡里必须留10元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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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如果要全额提取,是需要在社保卡也注销的前提下才行的,然后要公司还是社保局出示的单据,网上预约,然后到银行去办理。我之前去银行办理的时候,想全额提取,柜台是这么说的,除非是离深,社保卡也不用了,然后拿一张社保局还是公司出示的单据,再去办理。不然的话就只能每月提取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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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公积金全额提取条件深圳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两类:住房类提取和非住房类提龋 住房类提取: A、购买具有所有权的住房; B、支付本市范围内住房租金; C、偿还本市范围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的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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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依照上述1-3项提取的,提取金额保留到十位整数;依照4-10项提取的,需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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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怎样全额提取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吗?现在不想在原有的单位上班了,想把住房公积金提出来用可以吗?积金的提取具体条件如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七)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程序如下:(1)职工提取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3)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将转账支票交回单位财务部门,财务部门按所列金额给付职工现金。具体不清楚的话,可以问相关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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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各地关于提取时间的规定基本上都是限制的两次提取之间的间隔,对具体的什么时间到什么时间可以提取就没有什么规定;一般的规定是每六个月提取一次; 2、要到公积金帐户开户行自己提取,每六个月提取一次,但手续相对首次提取简单许多;到时候你可以要求银行给现金你或者打到你的银行帐户,但银行是一定要跑得,这个可省不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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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五)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2年(含2年)以上的; (六)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的; (七)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八)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依照前款第(一)、(二)、(三)、(五)、(六)、(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九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三章 提取证明材料及提取额度 第十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除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外,还应根据《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分别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中,职工的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时,应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原件。 职工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还应提供与患者之间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 房屋坐落地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的,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地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户口簿或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原件。 第十一条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载明日期或契税完税凭证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共有房屋产权的,所有提取人的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十二条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偿还购房贷款期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若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在还款期间有年度未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则在本年提取时可累加提取以前年度可提取但未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含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提前偿还部分(或全部)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提取提前还款凭证所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但夫妻双方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款金额。 职工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按期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十三条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按照《青岛市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的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金额。 其中,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承租人和配偶在本市应无产权住房。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就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住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的10%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十四条 享受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提取账户全部余额,并可申请注销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五条 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申请人可提取医疗费用结算单载明日期当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总金额不得超过患者实际支付医疗费用结算单列明的自负部分。 第四章 提取程序 第十六条职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第七条第(一)、(二)、(三)项,第八条第(四)、(七)项情形的,最多允许申请提取两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贷款还清之日起1年。租赁本市住房的,最后申请提取时限不得超过租赁合同到期之日起1年。符合注销账户条件的,仍可办理注销账户提取手续。 职工委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不受本条限制;委托终止后,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符合本条的规定。 职工部分或全部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可以申请以转账方式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并不受本条限制。 第十七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应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应当进行初审。 第十八条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应代职工统一办理提取手续:持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单位经办人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第十九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单位经办人。 第二十条 经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取金额划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账户或委托银行为职工出具银行存单。 第二十一条 根据提取审核工作需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要求职工追加辅助证明材料。职工应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配合相关的调查核实工作;职工拒绝配合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准提取的决定。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取审核中止: (一)职工丧失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二)职工拒不配合提取审核工作的; (三)职工涉嫌提供虚假信息或以其他手段妨碍提取审核工作的; (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进行提取审核的。 中止提取审核的情形消失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审核,提取审核的期间继续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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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退休的,提交退休证;不能提交退休证的,男性年龄应满6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应满55周岁;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交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至四级残疾人证;不能提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当已办理封存手续;......查看更多:公积金提取需提交资料(非住房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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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能,一个地区的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当地了,也就是你的深圳住房公积金只能在深圳买房子时用着,现在的住房公积金还不知道要等多少年才能全国通用呢(强烈建议留着买深圳房子吧,别取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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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销户公积金提取是可以全部提取的,它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金额.公积金提取的部分公积金提取是指公积金的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部分提取的要求,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最高提取额为:账户内留10元的全部。希望可以帮助到您,谢谢,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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