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男60岁,女55岁)。   推算公式为: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现年龄(周岁)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其中1—5年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但还款能力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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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一般30个工作日内能审批下来。   公积金贷款贷款办理程序:   1、借款申请人向受委托银行领取并如实填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附规定的全部材料报送受委托银行。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报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和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调查、核实,确保内容完整规范、证件齐全有效、材料真实合法。   2、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的各种证件、资料审查合格后,签署意见并注明时间报送管理中心。   3、管理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按照三级审批制度先由信贷经办人员对借款人的资信状况进行考察、测算、核实,签署意见,经信贷业务处室负责人审查后,报管理中心分管负责人批准。然后向受委托主办银行出具《委托贷款通知书》,明确贷款的对象、金额、期限、利率等内容,同时将委托贷款资金划入主办行账户。对不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申请人并说明原因。   公积金贷款审批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2、《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公积金贷款受理范围及申报材料:   (一) 受理范围   1、借款人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   2、已交付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首付款;   3、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材料   1、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有效的担保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3、单位集资建房公积金贷款应提供的材料   单位集资建房原则上由单位集中办理,集资建房因其特殊性,单位在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立项批复;   (2)国有土地使用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材料审批通过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集资建房单位按照担保法的有关规定签订《协议书》或《担保合同》。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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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新政策是:‍   一、为了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对住房的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那么我市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是怎样操作的。   二、新出台的《通知》规定了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可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出具的证明合并计算。各地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以所购住房抵押为主。同时,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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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申请上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材料如下; 根据是的购买的是一手房或二手房分别提供:买卖夫妻双方身份证明、户口本、结婚证、房权证、土地证(或复印件)、买卖合同、契税票、评估报告、买方夫妻收入证明、无房证明、担保公司担保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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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聊城公积金贷款额度:1、个人基本公积金首次贷款,额度30万,若有补充公积金,额度10万,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40万。夫妻二人以家庭为单位最高60万,都有补充公积金,最高80万。2、签好买卖合同并支付首付款后,如果是纯公积金贷款,到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各区县受理网点办理。如果是组合贷款(有商业有公积金),直接在商业银行一并办理。3、目前上海市公积金还不能申请大装修贷款。根据日前住建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通知,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得用于投机性购房,三套房全面叫停,二套房首付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根据新政策,目前上海公积金贷款政策是:对于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或按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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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公积金管理中心最新通知规定,从2015年3月1日起,下调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4.25%下调至4.0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75%下调至3.50%。2015年3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公积金贷款利率。2015年3月1日前发放的未到期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新公积金贷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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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招行有开展公积金贷款,目前公积金贷款5年期以上年利率是3.25% ,5年期以下(含)年利率是2.75% 。可在8:30-18:00致电95555选择“2人工服务-“1”个人银行业务-“4”个人贷款业务进入人工服务提供贷款城市及用途详细了解所需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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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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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执行。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做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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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2、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 3、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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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上海公积金贷款申请要求: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3、所购买的房屋符合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   4、购房首期付款的金额不低于规定比例;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6、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债务;   7、配偶一方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的另一方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8、贷款申请的配偶、同户成员(同户成员是指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与贷款申请人属同一户籍且时间在一间以上的直系血亲。虽实际居住但不属于同一户籍的,或者虽属同一户籍但同一户籍时间在一年以下的,不属于同户成员)作为住房公积金共同借款人的,可以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机选,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无公积金还贷债务并且无尚未还清、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的其他债务;   (2)贷款额度计算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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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公积金各种贷款条件 一、个人购房贷款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城镇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二、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 贷款对象: 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职工家庭。除借款人外,借款人的配偶和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共同借款人;借款人的直系血亲和产权人之外的经济适用住房共同申请人,经本人同意可作为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三、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 贷款对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符合建造、翻建、大修条件且具有所有权自住房的职工家庭 申请条件: 1、具有城镇常住户口;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4、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应提供市、区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零星)》。棚户简屋的修缮应提供本市房地部门颁发的督修单等批准文件;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全部工程款的30%; 6、与施工单位签订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工程合同; 7、若借款申请人无法直接将房屋抵押给担保机构的,应提供阶段性担保。 四、限制贷款条件 1、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2、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少于六个月;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还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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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提高实际贷款额度。综合考虑当地房价水平、贷款需求和借款人还款能力,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际额度。 二、设区城市统筹使用资金。同一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分中心应当统一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政策,统筹使用贷款资金。 三、拓宽贷款资金筹集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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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商品房首付三成起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限额最高为30万元,若有补充公积金为40万。改善型二套房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15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对于申请非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家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再受理。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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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非沪籍职工调离上海时。 (6)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其中(2)、(3)、(4)、(5)情形,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应以销户形式全额提取,所提取的金额为职工私人所有。 另外,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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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政策? 可以跨市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户籍在该市但在就业地(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该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向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该市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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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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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搜索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本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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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1登录网站,用个人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会员; 2、点击进入“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页面; 3、点击“账户查询”进行余额查询及明细信息。 上海住房公积金网,用个人公积金账号和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会员后,即可查询余额及明细信息。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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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贷款复议需要7个工作日,复议好了才审批,需要10个工作日,时间是相当长,我是组合公积金复议通过,后申请了纯公积金复议贷款,目前已经快2个月了,还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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