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就是所有的配套设施还有建筑物的质量合格··,你可以找个比较有经验的人去帮忙验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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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验收合格标准交房,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开发商的主要义务,同时也是房屋毁损、灭失风险由开发商转移至购房人的标志。所以,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交房条件、交房期限等作出详细的约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对于交房条件有五种备选项: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 一般来说,这其中的第五种选项可以约定为“该商品房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这里,谈谈我对于这些交房条件的一些认识。 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许交付使用。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消防、规划、人防等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的规定,商品房只有经过了上述部门的验收并合格后,才能算是达到了交房条件。 由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这种“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对开发商的约束是比较严格的。但是,由于该条款没有具体约定由谁验收、怎样验收,也没有特别约定开发商交房时需提供的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所以在实践中缺乏统一的操作标准。如开发商发出了个“交楼通知书”就要求购房人收房,购房人认为这不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而拒绝收房,而究竟要开发商出示什么东西才收房,购房人自己也很困惑,这样一来二去就形成了开发商与购房人之间的矛盾冲突。 所以,当开发商与购房人在选择了“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这一种交房条件的同时,双方还应进一步明确商品房验收主体及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这样才有可能避免开发商与购房人在交房时的纠纷。 二、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综合验收或分期综合验收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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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外饰面应按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2、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等都应按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规定完成各种测试项目。 3、各种管道还应进行通水、试压、通球试验和暖气热工调试等验收工作。 4、屋面工程项目进行蓄水、淋水试验。 5、户门以内各房间采用预制楼板或现浇板顶棚的,应做到不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直。户门以内各房间基层地面混凝土应做到表面平整、压实,达到粘结牢固、无裂缝。 6、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应严格按照防水层、保护层的建筑要求来规划,在验收时应进行两次蓄水试验,做到无渗漏。 7、地漏与泛水坡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不倒泛水,结合处严密平顺,无渗漏。 8、各种房间水泥地面基层标高,应考虑预留再装修时的高度尺寸要求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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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经验收合格唯一有效法定的证明文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如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不能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取得并出示拟交付房屋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购房者有权拒收该房屋,由此产生的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开发商承担。 (一)商品房的交付使用条件及证明文件 我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暂行规定》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由此不难发现,建筑工程竣工后从施工单位自检,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联合组织验收,到最后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审核备案,核发《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完整工作流程。因此,建设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是工程验收工作中唯一对社会公众具有公示效力法定证明文件。 (二)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标准 如果开发商仅仅出具自检合格报告是不符合验收标准的,开发商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才能证明房地产开发项目已基本上就达到了能够交付使用的标准,购房人也可以比较安心的入住。在此提醒购房者在签订合同时要约定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作为交房条件,此外开发商交房时,还应当同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以上就是关于商品房验收标准和收房时的注意事项,当然如果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开发商约定更为清晰具体的收房条件时最好的,如果不清楚如何约定,可以要请律师协助。在收房时,合同中约定的越详细,出现纠纷解决起来就越容易。在此提醒购房者,注意检查验收证明,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开发商协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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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宅楼带商业网点房的属于按照规定的消防备件抽查项目, 按照 第十三条 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第二十四条 对本规定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施工许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提供施工图审查机构出具的审查合格文件复印件。 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附13条、14条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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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验收必须经过单体验收、消防、规划、人防、防雷、环保、绿化、配套等多方面的验收合格才符合验收合格,因为住宅作为一种特殊产品,其所要验收的环节特别多,只有所有的环节验收合格通过,才能达到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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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坯房验收标准:   1、全部外饰面,包括阳台、雨罩的整个的外饰面应按最初设计文件完成装修工程。   2、公用部位、公共设施、各种管道(给、排、雨水、暖、热)、电气设备(配电箱、柜、盘、插座、开关、灯具)等设施都应按约定的设计文件完成全部装修,并按照原来的规定完成各种类型的测试项目。   3、各种管道位置则应该进行通水、试压、通球的试验和暖气的热工调试等的验收工作。   4、毛坯房验收标准:屋面的工程项目需要严格进行蓄水、淋水的试验。   5、户门以内的各房间则需要采用预制的楼板或现浇板的顶棚,应做到不使用抹灰、用腻子找平,达到板缝密实、无裂缝,接搓平顺无错台,表面平整、色泽基本均匀、线角顺直;户门以内各房间基层地面混凝土应做到表面平整、压实,达到粘结牢固、无裂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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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二十六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和下列要求进行综合验收: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   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第四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罚。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第四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七条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5日内,向备案机关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八条 备案机关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在收讫竣工验收备案文件15日内,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   (二)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   (三)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四)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   (五)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可以并处罚款:   (一)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公众聚集的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者开业的。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警告或者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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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下是某楼盘的交楼标准,供参考: 结 构: 砖混结构,房屋底层采用防 潮架空,屋面现浇叠合层,楼底搞震设防。 层 高: 建筑层高3.0米。 外 墙: 外墙面砖,色彩典雅。 内 墙: 白色腻子抹光。 地 面: 水泥砂浆拉毛面层。 门 窗: 单元入口设对讲程控门,进户均选带门铃外开多功能防盗门,室内门窗预留,外窗采用铝合金(银白色)门窗。飘窗及落地窗设铝合金防护网。 阳 台: 阳台设不锈钢栏杆。 厨 房: 墙面作抹灰平层。 卫 生 间: 卫生间预留上、下出水口,外卫生间安装蹲式大便器。 空 调: 设空调机位及专用插座,预留空调管孔,设外机搁板,冷凝水专管排放。 供 水: 给水管采用PP-R聚丙烯管道,排水管采用PVC管道。 供 电: 设区内专用配电设备,一户一表20A-40A四回路供电。 电话系统: 每户客厅及主卧均预留电话接口。 电视系统: 每户接入光纤电视网络系统,客厅、主卧预留插孔。 集中抄表: 每户独立水、电、气供应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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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 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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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商品房交付的定义 商品房的交付,即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相应法律规定以及相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房屋按期向商品房买受人交付,商品房买受人检验商品房并接受房屋的行为。 二、商品房交付的条件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 根据上述规定,商品房交付必须是经验收合格的,直观的反映在应具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该备案表不仅反映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还反映规划验收认可文件、消防验收认可文件、环保验收认可文件等许可文件内容。 二、商品房交付的程序。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11条规定: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商品房交付大致按如下的程序进行: 1、房地产开发企业向买受人发出书面的入住通知,这一通知一般表现为以特快专递邮寄的《入住通知书》或《交房通知书》。 2、买受人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证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在入住通知要求的期限内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地点,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应当取得的书面文件。 3、买受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实地查验所购买商品房并填写验房单。 4、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存在的质量问题逐项予以修复或作出修复书面承诺并经买受人查验同意后,双方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结算房款。 5、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交纳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6、买受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开发企业指定的第三方处领取房屋钥匙。 7、买受人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选定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并办理物业管理的相关手续。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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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验收合格标准如下 1.水电验收。冷热水管肯定是要分开的,而且是左热右冷,上热下冷,上电下水。线路必须是要横平竖直的,冷热水间距要大于15cm,交叉间距大于10cm,水管嵌入墙体要大于1.5cm。强弱电间距要大于25cm,线管内的电线不能超过3根,双控的可以有4根。 2.泥作验收。看看是否水泥砂浆有没有铺贴牢固,有没有平整,有没有掉角和裂缝等。地砖这边铺没铺好,砖与砖之间的缝隙大不大,地面平不平整,还有防水处理做没做好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注意的问题。 3.吊顶的木龙骨一定要涂防火涂料! 4.刷油漆。一般没有漏刷,没有刷纹,没有鼓泡脱皮,颜色基本一致就ok了。 5.刮腻子。开槽和接缝用布袋或者是防裂胶带做防裂处理,油漆与腻子粉交界处要用美纹纸保护好。 6.涂乳胶漆。涂装均匀,粘贴牢固,无漏刷,不掉粉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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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开发商已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2.住宅生活用水已纳入城市自来水管网; 3.住宅用电已按照电力部门提供的供电方案纳入城市供电网络,不使用临时施工用电; 4.住宅小区附近有燃气管网的,完成住宅室内、室外燃气管道的敷设并与燃气管网相接; 5.住宅小区内电话通信线、有线电视线和宽带数据传输信息端口敷设到户; 6.住宅的雨水、污水排放已纳入永久性城乡雨水、污水排放系统,确因客观条件所限需要采取临时性排放措施的,应当经水务、环保部门审核同意,并确定临时排放的期限; 7.住宅小区与城市道路或者公路之间有道路相连接,已完成小区内的道路建设; 8.住宅小区内的绿化建设已经按照园林管理部门审核通过的方案完成,确因季节原因不能完成的,应当确定绿化建设完成期限并在小区内公示; 9.已完成销售现场公示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确定的配套设施建设; 10.住宅项目分期建设的,建成的住宅周边场地清洁、道路平整,与施工工地有明显有效的隔离措施; 11.已依法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并签订了书面物业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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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沈阳商品房验收标准 1.看位置。选房三要素:位置、位置、位置。房产作为不可动的资产,所处位置对其使用和保值、增值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房产作为一种最实用的财产形式,即使买房的首要目的是为了居住,购买房产仍然同时还是一种较经济的、具有较高预期潜力的投资。房产能否升值,所在的区位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看一个区位的潜力不仅要看现状,还要看发展,如果购房者在一个区域各项市政、交通设施不完善的时候以低价位购房,待规划中的各项设施完善之后,则房产大幅升值很有希望。区域环境的改善会提高房产的价值,例如北京亚运村的落成,就使得周围房地产价值成倍增长。研究城市规划,分析住宅所在区位的发展潜力,对购房者十分重要。 随着北京交通路网的建设,车程、车时概念逐渐取代了原来的绝对位置概念。所以在选择区位时还要注意交通是否方便,有多少路公共汽车能够通到小区。交通方便往往是开发商的强劲卖点,有的售楼广告说地铁某号线直达小区、某宽阔大道紧邻小区……其实这有可能只是城市规划中的远期设想。对于交通条件,购房者一定要不辞劳苦亲临实地调查分析。 2.看配套。 居住区内配套公建是否方便合理,是衡量居住区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稍大的居住小区内应设有小学,以排除城市交通对小学生上学路上的威胁,且住宅离小学校的距离应在300米左右(近则扰民,远则不便)。菜店、食品店、小型超市等居民每天都要光顾的基层商店配套,服务半径最好不要超过150米。 目前在售楼书上经常见到的“会所”,指的就是住区居民的公共活动空间。大多包括小区餐厅、茶馆、游泳池、健身房等体育设施。由于经济条件所限,普通老百姓购买的房子面积不会很大,购房者买的是80平方米的住宅,有了会所,他所享受的生活空间就会远远大于80平方米。随着居住意识越来越偏重私密性,休闲、社交的需求越来越大,会所将成为居住区不可缺少的配套设施。会所都有哪些设施,收费标准如何,是否对外营业,预计今后能否维持正常运转和持续发展等问题,沈阳商品房税费计算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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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进一步明确规定未经验收合格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此可见,对未经验收合格的商品房,法律已明文规定不允许交付使用。同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由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消防、规划、人防等有关部门或单位进行验收”的规定,商品房只有经过了上述部门的验收并合格后,才能算是达到了交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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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商品房:首付大概30%,公积金贷款首套商品房有20%,另外自住商品房是可以贷款的如果您是一套房首付是30%,如果是二套房首付是60-70%贷款可以是公积金和/或商贷与普通的商品房付款方式基本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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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 我刚帮您在网上搜索过了这个范文还是蛮多的,建议您可以到百度搜索一份商品房验收标准的范文,上面都是讲的很详细的,您可以下载打印出来,做一下参考,很方便的。希望我的答案有帮到您,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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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哈哈,这位朋友你们这个准业主群经常讨论的问题还是挺专业的嘛。其实我觉得你没有必要关心商品房验收合格的标准,你们应该关心一下,他们的商品房是否能够验收通过?只要能够验收通过的话,肯定是符合标准的。这方面谁也不能弄虚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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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是证件验收:开发商将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交付住宅的还须提供《住房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房屋实测面积报告;如未出示上述相关资料,购房者可拒绝接房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其次是现场验收: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绝签收并在交接记录上如实记载。凡竣工房屋,一般须做到“五通一平”,也就是给水、排水、供电、通讯、通路、土地平整。高层住宅楼生活供水系统,必须具有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用水合格证;高层住宅楼电梯,必须具有劳动部门核发安全运行合格证;高层住宅楼消防供水系统,必须经消防部门检验合格。房屋应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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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验收合格标准:面积一般来讲,商品房在出售时是按“套”或“单元”出售,并以建筑面积而不是使用面积来计算总售价,而这建筑面积是销售面积,指的是购房者所购买的那处房子的套内或单元内的建筑面积(即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栋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套与公用建筑面积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即:公用建筑面积=全套建筑面积-全套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如地下车库、仓库、人防工程等)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阳台建筑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共用墙水平投影面积1/2+非共用墙水平投影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筑面积而: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主体结构根据建设部1991年颁布的《房屋接管验收标准》,房屋主体结构应达到下列要求:(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引起地面变形、上部结构的开裂或相邻房屋的损坏;(2)钢筋混凝土构件不得产生明显变形;(3)砖石结构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允许有明显裂缝。外墙(1)外墙不得渗水,特别是下雨天要注意观察,看有无明显的水印和霉点;(2)外墙不得有较大面积的空鼓、开裂。楼地面(1)面层与基屋必须粘结牢固,整体平面平整,不允许有裂缝、脱皮和起砂等缺陷;2)卫生间、阳台与相邻地面的相对标高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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