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产权的房子不是小产权房。“小产权房”并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概念,它只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目前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也称“乡产权房”,是指由乡镇**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所以,“小产权”其实就是“乡产权”“集体产权”,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说的再直白一些,“小产权房”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打着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也只有享有使用权,农民将房屋卖给城市居民的买卖行为不能受到法律的认可与保护,也就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合法手续。由此可见,乡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的。但这并不是说乡产权房就不能转让,而是说其转让或销售的对象是有限制的,只能在集体成员内部是可以转让、置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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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该商品房已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办妥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2.该商品房已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办妥综合验收手续并取得《十堰市商品房销售备证》。 出卖人与买卖人关于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交付日期及条件的约定: 1. 供水: 2. 供电: 3. 燃气: 4. 排水: 5. 绿化:交付使用一年内达到绿化设计要求; 6. 暖气、热水在入住后第二个采暖期达到使用条件;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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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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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预订甲方受托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预订房屋   1.该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_号__________室   (产权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产权人:___________   2.产权及限制状况:   (1)共有状况:_____________(2)抵押状况:___________   (3)租赁状况:_________(4)其他限制状况:________   第二条预订条件   1.房屋总价: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元;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4.户口迁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预订期限   预订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应于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营业场所(本市__________区__________路________号)与房屋产权人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   第四条意向金条款   l、乙方同意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作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和承诺的担保。在乙方与房屋产权人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后,该意向金转为乙方购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预订期限内,除本条第3款规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房屋产权人签署《上海市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没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产权人(包括共有人)拒绝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确定的预订条件与乙方签署《上海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者由于甲方向乙方隐瞒该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对乙方购房决定产生影响的重要事实、导致乙方不能或不愿意购买该房屋的,甲方愿意向乙方承担双倍返还意向金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生效及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经纪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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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但不一定是你持有的那一份.而且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曾办理过备案登记手续能不能办证,开发商说了不算,请咨询房产登记部门.至于费用,一般是领证时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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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国籍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 地址: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国籍: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 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_____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_____%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条 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_____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_____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____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______(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 (7)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 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 因出卖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_________________3.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3.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______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_%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___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条 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_____________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_______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__________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条 买受人的房屋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页,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出卖人__份,买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章) (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 签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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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能抵押贷款,住房抵押贷款,又称按揭,是指银行向贷款者提供大部分购房款项,购房者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购房契约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谢谢您,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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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办理流程   受理窗口交件----审核(内部)----缴费发证   二、收件内容   1、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交易类、售房单位加盖公章);   2、具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房产测绘成果(售房单位统一发放);   3、个人身份证(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4、商品房买卖契约(乙方正本);   5、物业维修基金交款发票;   6、委托书(本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  7、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出示原件,收取复印件);   备注:1、未成年成购房需要提供监护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证、独生子女证明等);   2、第7项为单位申请登记时提交。   三、收费标准   商品房买卖   1、住宅:   房产交易手续费:3元/平方米(开发商缴纳);   房产登记费:80元/证;  房屋测绘费:1.6元/平方米(开发商缴纳,不足50平方米,住宅80元/件,非住宅140元/件);   2、非住宅:   房产交易手续费:转让双方各5元/平方米;   房产登记费:按宗收取,详见服务大厅收费标准公示栏;   工业产房、商住楼房屋测绘费:2.2元/平方米(开发商缴纳);   多功能结合楼及其他房屋测绘:2.8元/平方米(开发商缴纳);   经济适用房:   房产登记费:40元/套   房屋测绘费:0.8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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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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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所需手续;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二、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非常方便,你和卖方一同到当地政务大厅的房屋产权登记窗口办理,一般7日内办理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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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品房买卖中的期房和现房有特定的含义。期房是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由于许多商品房的开发是由某一个开发公司进行,而销售则由另一家代理商负责,所以,购此类期房时要看清代理商与开发商有无委托销售协议,有售房协议的就可以放心买。当然,购买信誉好、资金雄厚的开发公司的商品房,一次性付款折扣较多,这样可以享受房屋升值带来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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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并事先确认买方有无还贷能力。 2、在银行同意买方贷款的情况下,选择申请同行转按或者跨行转按(注:卖方还贷不满一年的,通常选择同行转按或者同支行转按;已满一年的,则可以选择跨行转按)。 3、买方向银行申请转按揭并提交相关材料及支付相关费用,包括担保费用(银行正常放款时间为过户后三个工作日内)。银行通常都会指定其认可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为该笔提前发放的款项承担担保责任。即在为买方放完贷款后,如果发生卖方违约或者买方违约,导致该房屋无法成交,则由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向银行承担赔偿责任。转按揭贷款中的担保费用由此产生,数额在贷款金额的千分之三至千分之八之间。同时,卖方需向银行、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签署出售承诺书,而买方需向银行出具担保委托书。 4、在转按揭申请通过银行审核后(审核通常需要五个工作日),且银行确认可以去还贷的当日,买方申请贷款的银行所指定的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携带相关款项共同办理还贷手续。 5、办理完结还贷手续,由担保公司或者中介机构为卖方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6、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双方在担保公司或中介机构陪同下去房管部门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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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必须提供购房合同的原件,但不一定是你持有的那一份.而且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否曾办理过备案登记手续?能不能办证,开发商说了不算,请咨询房产登记部门.至于费用,一般是领证时才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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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所需手续; 卖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产证、土地证、房屋买卖合同。 注:卖方的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买方:身份证、户口簿、当事人亲自到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字。 二、过户费用如下; (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 (2)营业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5.5%缴纳。 (3)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 (4)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 (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 (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 三、非常方便,你和卖方一同到当地政务大厅的房屋产权登记窗口办理,一般7日内办理完结。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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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期房是指还没有造好的房子,虽然暂时还不能拿到房屋三证,但因为已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所以在未能律上还是可以得到保护的。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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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买卖。但是一般房产证会在交房后1年时间左右下到房主手上,所以买卖的话不能过户,有的开发商会提供更名服务,不用缴纳过户税费,但是前提是必须还清贷款,而且开发商多数会收一笔不小的手续费,你还得注意一点,按揭贷款如果时间不满一年是不能提前结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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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签订认购书2.签订买卖合同及物业服务合同3.与开发商签订贷款合同4.办理预售手续5抵押贷款合同备案6.房屋交付使用7确认 产权8.办理产权过户,领房证9.办理抵押登记10.还请贷款清楚抵押登记,购房者在购房时未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的,在入住时,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合同。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领取房产证。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的有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协助购房者办理权属登记手续,领取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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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 买房子时注意的事项: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拆迁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该合同文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保证书》。 办房地产权证时应该注意: 产权产权面积和合同面积是否相同,如果不同,可以根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处理,另外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后,还要办《土地使用权证》。相关费用注意除了楼上那位说的外,还有交易费和测量费,是应该开发商出的,但是开发商经常利用购买人不熟悉法规,转嫁给购买人. 二、购房流程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一步:签订认购书 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将签约须知及有关的宣传资料和法律文件交给购房人。 签订认购书是商品房销售程序的一个环节,买卖双方签订认购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开发商名称、地址、电话;销售代理商名称、地址、电话;认购方名称、地址、电话、身份证件;指定律师所名称、地址、电话。 (2)认购物业的楼层;户型;房号;面积。 (3)房价。包括单价;总价。 (4)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5)认购条件。包括:定金金额;签订正式契约的时间、地点;付款地址和帐户,签认购书至正式签约期间违约补偿方式和争议解决方式。 当签订完认购书后,销售方应给购房人《签约需知》,以使购房人清楚下一环节及签约有关细节。签约须知主要内容包括: (1)项目法律文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号、销售许可证。 (2)购房人应携带的有效身份证件。公司应携带的文件、购房批文等。 (3)房款支付方式。 (4)购房应缴纳的税费说明:印花税、契税、手续费、房产权属登记费、权证工本费、权证印花税。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二步:签订买卖契约 购房人在签订认购书后,应在认购书中约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签订正式契约。契约包括:内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内销商品房预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销售契约、外销商品房预售契约、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等。 签订买卖契约是整个购房程序中最重要一环,契约也是销售中最重要的法律文件。契约一般为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开发商和购房人各执壹份。副本贰份,开发商和当地房管部门各壹份。契约的主要条款包括: (1)土地使用证号及使用年限 (2)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3)房产名称及购房人购买房产的类型 (4)所购物业的楼层、面积、房号、户型、交付使用日期 (5)房价款。包括单价和总价 (6)付款方式 (7)双方违约条款 (8)保修条款 (9)买方接受物业管理公司管理条款 (10)预售登记 (11)房屋转让 (12)房屋过户 (13)纠纷、争议的解决方式 (14)附件一:房屋户型图 (15)附件二:装修设备标准 (16)附件三:共有共用部位 同时购房人与开发商还可就其它内容签订补充条款。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三步:预售登记 买卖双方只有办理完预售登记后,契约方能具备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在契约签订后30日内,到所属房屋土地管理局市场处办理。同时交纳印花税。在此期间,买方如转让其所购房产,买方与受让人应在契约上做背书,在背书签字之日起十五日内,双方持有关证件到市场处办理转让登记,在转让登记申请表上签字,市场处在办理转让登记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卖方。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四步:签订管理公约,办理入住手续 当购房人按契约有关条款约定付清房款后,开发商入住通知单,并安排购房人与物管公司接洽。物管公司将给购房人出具物管公约和收费标准。当购房人与物管公司签订管理公约并付清管理费后,就可以拿钥匙入住了。 购买商品房流程第五步:办理产权过户,领房产证。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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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大家所住和所购房子都是商品房,大家的商品房使用年限都是70年,在这70年间我们拥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和居住权,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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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限价房买卖限价房从本质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1、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2、限制: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注意: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中心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房。 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 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 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了一些商品房的属性特点。 3、限价房是国家住房保障性质的商品房:政府在限价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些相近的地方。 4、对于限价房过户手续和流程等方面,不同于普通的商品房,提醒购房者也要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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