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共有产权住房,其主要做法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以较低的价格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个人抵押贷款的话,首先看房主在银行的信誉度如何?在查下房子是否是大产权的商品房等等,大概流程:准备资料--房产评估--银行面签--补齐资料--银行批贷--抵押登记--放款,希望可以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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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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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的流程主要有:   1、买卖双方持买卖协议、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房屋所有权证》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并申报交易价格;   2、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实际上是必须,因为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般和房地产评估机构是一伙的),要求对交易的房地产进行价格评估;   3、由买方到财政部门缴纳契税,卖方到地方税务局申报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根据情况有优惠政策),任任何买卖双方(也可以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一方)到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缴纳交易费、工本费;   4、等待领《房屋所有权证》   5、买方持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原来的《土地使用权证》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工本费,领取新的《土地使用权证》。 希望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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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想要申购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家庭首先要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并不限制是否具备北京户籍。 主要为了满足刚需,申请家庭成员还要做到名下无房。如果是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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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据我了解,一般集体产权都是部队、农村或者大企业什么的机构,这种没产权,首付都很高,接近二套首付了。厦门集体产权房是可以买的,但是可能会有一点风险,而且不能过户,也不能办理贷款。 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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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就是两人或者以上共同拥有房屋的产品,如果无特别说明,会平分房屋的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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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住房申购条件及受理点 一、新就业人员 1、申购条件 (1)具有市区城市居民户口; (2)具有中专以上学历; (3)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毕业不超过八年; (4)已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并参加市区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 (5)申请人已婚或未婚; (6)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市区无私有房产。 2、受理点: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部(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2楼) 二、进城务工人员 1、申购条件 (1)已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2)在市区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两年以上; (3)申请人已婚或未婚;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在市区和户口所在地县的县城(含淮阴、淮安区)无私有房产; (5)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122元。 2、受理点:市住房保障中心服务部(健康东路55号房产大厦2楼) 三、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1、申购条件 (1)具有市区城市居民户口2年以上; (2)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2122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高于16平方米,且无其它房屋; (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5)家庭财产不得高于规定额度。 2、受理点: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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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建部副部长齐骥日前表示,在住房保障制度改革方面,近期将着力推进指导地方有序开展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探索。专家表示,广州已具备试行共有产权房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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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1]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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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可以买卖,但是需要所有产权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对外出售。只要有一名产权人不同意买卖,就没办法进行。共有产权的判定首先以房产登记的产权共有人为主,如果房产证上没有登记产权共有人,但是实际过程中油产权代持协议或其他形成共有事实的情况存在,也可以认定产权共有,但是这种方式比较隐蔽,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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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政府将原来供应经济适用房划拨的土地改为出让,将出让土地与划拨土地之间的价差、政府给予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显化为政府出资,形成政府产权,从而形成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政府按不同的产权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共有产权房的购买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可以申请购买政府部分的产权。按规定,自房屋交付之日起5年内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原供应价格结算;5年后购买政府产权部分的,按届时市场评估价格结算。 房屋出售时与此类似,出售所得按购房家庭与政府的产权比例进行分配。当购买者经济情况发生变化,家庭收入高于政府规定标准,进入中高收入群体时,政府也无需强制其搬出,而是对政府产权部分收取市场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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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主要是中低收入的住房苦难家庭购房时,可以按照个人和政府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的产权。产权主要是公民和政府平分的,公民也可以向政府赎回产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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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所谓共有产权房,就是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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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 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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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住建部日前召集了部分城市在北京召开了一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座谈会。在会上北京、上海、深圳、成都、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国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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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虽然国务院及其下属部委明确提出今年在全国范围推广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但目前仍未下达统一的共有产权房申请标准,以下仅从已推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的城市确立的申购标准做参考。 淮安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购买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十分严格,家庭人均月收入在600元—800元,具有市区城镇常住户口8年以上,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主要是针对低保人群,要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同时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在10平方米以下。 2010年,上海市共有产权房开始申请供应,申请人需要具有城镇常住户口3年以上,且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无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在准入条件上,上海实行“双困”标准,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其中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中两代以上复合家庭可享受一定面积放宽。经济困难标准自2010年起连续4次放宽,目前3人及以上家庭已放宽到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人均财产15万元以下,两人及以下家庭可在此基础上上浮20%,基本覆盖了中等收入但仍无市场购房能力的“夹心层”群体。 山东省平原县刚开始实行“产权共有”时,分配面很窄,2010年规定必须是城镇低保户、无房(如有房,人均不超15平方米、总住房面积不超50平方米)的家庭;后来经过多次调整,2012年的8月20日,平原县将执行标准放宽到“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家庭住房总面积不超7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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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即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可由政府和市民平分,市民可向政府“赎回”产权。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该模式已在江苏省其他地区获得了推广。 2012年1月,上海降低共有产权房的准入门槛,月收入达5000元的也可以申请。 2013年10月末,上海共有产权保障房开始摇号选房,2013年共筹集约3万套房源。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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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要看房屋的产权是在谁的名下了,目前对首套房的判断是,在同一户口下,是否拥有房产。也就是说,如果两个人分别成家后各自有户口,且房屋产权不是两人共有的,那么不拥有产权的人将可以购置首套房,享受优惠。但如果房屋产权是属于两个人的,需要区房管局转至其中一人名下,另一人即可购置首套房。如果两人仍在同一户口中,那将不存在首套房的情况,无产权者必须先从户口中转出,才能购买首套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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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有产权房就是让地方政府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益,然后低价配售给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家庭所建的房屋,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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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产权分割分为两种,一种是协议分割,另一种是通过法院进行裁判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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