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只知道移动的查询方法: 先发送 DZRZGJJ + 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到10658666 ,定制查询业务,是免费的。这时会收到移动的信息提示。 然后发送 CXRZGJJ + 公积金帐号(或身份证号)到10658666 就会收到最后一次缴纳公积金的时间和金额了。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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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公积金查询个人账户方法 (1)网上查询 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在“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中,输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或身份证号、密码来查询。 (2)电话查询 公积金查询者可以利用拨打12329,根据语音提示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进行查询。 (3)银行查询 查询者可以利用手中的公积金查询卡到安置有公积金查询机的经办银行网点刷卡查询。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工商银行,可凭个人身份证到附近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查询。 (4)现场查询 本人持身份证和市民卡去市民中心服务大厅的自助机查询,或者前往当地的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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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如何查: 1、登入日照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通过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前往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到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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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方法;   打开网站,点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及六位数密码即可查询到公积金情况。具体查询项目包括:公积金综合信息查询、公积金信息查询、公积金明细查询、贷款申请查询、贷款信息查询、贷款还贷信息查询、逾期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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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省日照市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1、登入日照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通过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前往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到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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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先由单位的财务部门填写公积金支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支取凭证,并在上面盖章,之后:      1、有房产证的:带以上的审批表和支取凭证、本人名字的房产证、身份证,有的地区还要求提供户口簿,到所在城市的公积金中心办理支取手续。如果提取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还要带结婚证。   2、按揭的:除了以上的审批表和支取凭证、身份证等,还需要到贷款行打印近期的、一年以上的还款明细并有银行的签章、贷款合同、购房合同、结婚证等,到公积金中心办理。   最后,到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银行办理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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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201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港管理部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港管理部   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海曲中路63附近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岚山管理部   地址:日照市岚山区岚山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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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日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个人账户方法如下: 1、登陆日照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拨打公积金热线电话查询 3、到日照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4、到日照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网点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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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查询方法 按照我国现行公积金管理制度,除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四个直辖市外,我国各省自治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由分散于全国各地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因此,各地市民要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也需要到对应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询。为方便市民查询,全国各地市管理中心已陆续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查询业务。公积金查询主要有四种途径: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各地管理中心网站地址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找。还有一种更便捷的方式是:通过“公积金查询网”直接进入各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查询入口。 该网站作为国内首个专注于全国公积金查询和资讯交流的专业导航网站,收集了全国34个省市全部共计上百个已开通网上查询业务的地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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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进入住房公积金查询网,选择自己所在城市,右上角会有个人账户查询的蓝色框选项,点击进去之后输入身份证号或联名卡号,(可以选择),密码是身份证后四位加00,之间登陆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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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个人公积金查询方法: 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声讯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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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行为,依法维护缴存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管理。   第三条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管理工作,公积金中心所属管理部(以下简称公积金管理部)具体承办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业务。   第四条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实行“本人申请、单位审核、中心审批”的原则。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住房公积金,不得妨碍、限制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章提取条件   第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具有产权住房,租赁不超过一套住房自住,房租及物业费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租赁公租房的;   (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户口不在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与本市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遇到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并入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同时注销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已为他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的,提取时所担保贷款没有逾期的应还款额,符合提取条件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担保人账户内余额应不低于所担保贷款余额的10%。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住房公积金账户被依法查封、冻结的;   (二)购建、大修、租赁商业用房、别墅、办公用房、车库及偿还该项目贷款本息的;   (三)以离婚、分割、析产、死亡、继承、赠与、交换等非房屋买卖交易方式取得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四)因以欺骗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或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被列入不良信用记录档案的。   第三章提取材料   第八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持提取申请表、本人居民身份证、银行储蓄卡(折)、相应证明材料原件。   因特殊原因职工不能亲自办理提取手续,由配偶代办的,除提供提取人居民身份证、提取人银行储蓄卡(折)、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外,另需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提取人委托授权公证书。   第九条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1.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自房屋所有权证办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购买商品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首付款凭证,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建房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自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准文件、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自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所在企业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部门对集资建房的批文和集资人员名单、单位购房协议、集资首付款凭证,自首次集资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购买拆迁安置房的,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和补缴差价付款凭证,自补缴差价付款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房产过户时买方的契税完税证明,自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购买自住住房的,除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外,还应提供本人或配偶的实际工作地或户籍在该房屋坐落地的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实际工作地证明或户口簿)。   第十条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明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第十一条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十二条出境定居的,提供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无法提供上述证明的,提供护照和国内户籍部门出具的出境定居注销户籍的证明。   第十三条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一)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1.按月正常还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在没有逾期应还款额的情况下,每12个月以上可提取一次。提取后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应不低于贷款余额的10%。   2.申请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供经贷款所在管理部批准的提前还贷申请。提取后借款人账户内余额应不低于贷款余额(指扣除申请提前还贷额后的余额)的10%。   (二)偿还本市区域内商业性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申请商业性贷款时的购房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并盖章确认的本次可提取期间的还款记录,每12个月以上可提取一次。   同时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含组合贷款),优先归还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本息余额全部结清后,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商业性住房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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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个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如何查: 1、登入日照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通过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前往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到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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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港管理部                                          地址:   海曲中路63号中国建设银行2楼 可乘公交:6路 23路 48路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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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要有以下的方法:(1).带上个人的身份证,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直接查询,地址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厅(市级机关办公大楼东侧)财政局窗口。(2).拨打日照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电话,住房公积金余额、账号查询热线,同时可以咨询人住房公积金查询、公积金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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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建议你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或者在官网上查询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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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申请人向委托贷款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按规定填写“公积金组合贷款申请审批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经委托银行调查、审查和审批后办理借款手续。 2、签订借款及抵押合同: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 3、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借款人向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预购商品房抵押登记,并向银行送交登记证明。 4、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5、办理房屋保险、合同公证手续。 6、委托银行报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查、审批。 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后即划资金发放贷款。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资金由贷款银行以借款人购房款的名义划入开发企业或售房单位的售房款专户,或以借款合同确定的方式付款。 9、借款人在每月扣款日前在其存款账户存入足够金额缴纳每期还款金额。 10、贷款归还完毕后,由贷款银行开立贷款还清证明或拆押退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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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常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  一)离休、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出境定居的; 四)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五)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 六)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七)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八)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在贷款期限和偿还额度内的; 九)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 十)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十一)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十二)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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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是有以下条件: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2%的; (七)职工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九)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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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照市公积金中心地址: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直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201 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东港管理部,地址:日照市东港区昭阳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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