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交了有半年的,就可以用来贷款买房的贷款额度要看你每月交纳多少公积金和公积金帐户的余额是多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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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依据公积金缴存基数计算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额度计算年限为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的年限,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2、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房屋价格×70%(房屋价格为房屋的总价款,不含配套费)其中,自2013年2月1日起,经济适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房屋价格的80%。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房屋实际成交价和评估价中的较小值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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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方法: 1、不高于按照借款人、配偶和共同借款人各自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的倍数(住房公积金余额的40倍,补充住房公积金余额的20倍)确定的贷款限额;   2、不高于按照房屋总价款的比例确定的贷款限额;   3、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规定比例(50%)×12个月×贷款期限;   4、不高于最高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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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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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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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只需提供公积金帐号和身份证号码,通过简单的注册流程,便可以成为公积金网的正式注册会员,并获得查询个人公积金、补充公积金、住房补贴帐户、售后公房维修基金信息,论坛咨询及网上申办住房贷款等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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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公积金贷款额度查询方法: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 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4.部分地区可通过下载手机客户端查询。 希望以上方法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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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计算本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月收入: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计算最高可贷款额度:家庭月收入扣除至少400元的生活费后所剩余额,再除以申请贷款年限的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的所得即为最高可贷款额度。 您的公积金应该是按照基本工资缴存的,但您提供的是您全部收入,多以没有办法得知您的缴存比例。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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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上限计算公式是: 贷款职工月计缴住房公积金额度÷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0.45×12×实际可贷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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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公积金装修贷款额度是如何计算的: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正常缴存账户余额、房屋类型、购房金额、贷款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根据以下四个条件: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注:贷款额度不高于上述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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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希望我的回答是有效的并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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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多60万(家庭贷款)请参考以下内容再计算: 五、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正常缴存账户余额、房屋类型、购房金额、贷款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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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首套3成 现在最多能贷35万 跟月缴额关系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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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多60万(家庭贷款)请参考以下内容再计算: 五、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不高于以下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贷款额度; (二)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贷款额度;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正常缴存账户余额、房屋类型、购房金额、贷款年限以及偿贷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实际可贷额度以管理处最终核定额度为准。主要根据以下四个条件: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倍数计算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以上房龄,房龄每增加五年,首付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注:贷款额度不高于上述四项计算结果和规定的最低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数倍确定(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贷款额度可合并计算)。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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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据申请人及其配偶公积金计算的公积金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申请人配偶公积金月缴存额÷申请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12×额度计算年限×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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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站登录个人账户,进入后可以查询余额!你也可以拨打当地住房公积金电话进行自助查询,一、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二、贷款额度 1、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6万元; 2、住房公积金缴存100-150元/月(含1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8万元; 3、住房公积金缴存150-200元/月(含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9万元; 4、住房公积金缴存200-250元/月(含25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1万元; 5、住房公积金缴存250-300元/月(含3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2万元; 6、住房公积金缴存300-400元/月(含4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4万元; 7、住房公积金缴存400-500元/月(含5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6万元; 8、住房公积金缴存500-600元/月(含6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18万元; 9、住房公积金缴存600-700元/月(含7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0万元; 10、住房公积金缴存700-800元/月(含8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2万元; 11、住房公积金缴存800-900元/月(含9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5万元; 12、住房公积金缴存900-1000元/月(含10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28万元; 13、住房公积金缴存1000-1200元/月(含1200元/月)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缴存1200元/月以上的职工,可贷款额度34万元。 住房公积金缴存80-100元/月(含100元/月)的职工,在提供房产抵押担保的同时另提供一名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作为担保人,最高可享受7万元的贷款;1998年12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且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含住房补贴)的职工,可参照上述最高一档可贷额度;每户最高可贷款额度: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的,最高不超过所购住房价值和抵押物价值的80%;借款人如果以国库券、银行定期存单等有价证券作质押,贷款额度加贷款利息不得超过有价证券价值。 三、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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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按还贷能力计算的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   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   (二)按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倍数计算的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按照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15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5000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   对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贷款的,按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申贷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的20倍计算,同时对账户余额设置1万元的起点数,账户余额低于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正常缴存余额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认定为准,非正常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正常缴存余额。   (三)按规定比例计算的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1、购买新建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的7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30%);对符合规定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房,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8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2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2、购买再交易住房(即二手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60%{房龄在10年以内的,其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40%;10年(不含10年)以上房龄的,房龄增加以5年为一档,首付款比例相应提高10%};二次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款的40%(即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房屋总价款的60%)。   再交易住房的房屋总价款,应由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抵押房产进行价值评估,并以评估价值、房屋交易价格相比的较低值确定。   (四)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贷款额度   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5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请贷款缴存条件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最高贷款额度的60%,即购买新建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36万元、购买再交易住房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为2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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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申请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认定标准、贷款额度计算及贷款期限执行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即购买新建商品房个人最高可贷36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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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1、七区范围执行最高限额标准,即商品房贷款最高4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25万元。 2、五市范围执行区域限额标准,即商品房贷款最高20万元、二手房贷款最高15万元。 (二)按公积金缴交基数计算的可贷额度。 计算公式: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即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12×可贷年限×40%。 (三)按房价款的规定比例计算的可贷额度。 商品房不高于房价款的70%;二手房不高于房价款的住房60%。 提示:在不超过各区域限额标准的前提下,贷款额度以二、三项计算的较小值,以1万元为起点,按5000元的整倍数确定。 你的缴费基数是多少?缴费比例是多少? 如果10%(单位也是10%),则你的月缴费基数有3220,最长30年,你可以贷足40万(房价57万以上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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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配偶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还贷能力系数×12×额度计算年限 1、公式中的“还贷能力系数”为30%;2、公式中的“额度计算年限”为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申请贷款之日距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65岁,女60岁),额度计算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希望我的回答是有效的并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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