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住房公积金网站查询; 2、住房公积金短号码查询; 3、住房公积金办事大厅设置的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4、中心分布在区县的下设机构或派出机构查询; 5、受委托开户银行的50多个开户经办网点查询。需要到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才能查询,网上查不到。 可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查询,或者使用自助终端查询,使用自助终端需要身份证号+查询密码或者账号+密码查询。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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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公积金中心地址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化大街7号 1. 网上查询 2. 齐齐哈尔电话查询 3. 网点查询 4. 短信查询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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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年期月利率2.775‰,6—30年期月利率3.225‰。 担保费应该是年费是千分之一 公积金必须通过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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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公积金查询方法   一、网上查询   查询人登录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点击个人住房可公积金查询按钮即可。   二、柜台查询   柜台查询指的是查询者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的查询方法,需要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如果代替别人查询还需要携带被查询人的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   三、电话查询   查询者可以拨打全国住房公积金热线,按照语音提示输入公积金类型、业务类型、查询类型,输入公积金联名卡号或者身份证、密码就能查询(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四位加00)。需要注意的是该查询方法仅限有公积金联名卡或者公积金查询卡的人。没有办理公积金联名卡人可到合作银行网点办理,具体合作银行有哪些需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四、银行柜台打印对账簿查询   各地公积金中心会与部分银行联合推出公积金联名卡,可持联名卡、个人身份证到对应银行网点打印对账明细,可体现公积金缴存余额。   五、向就职单位公积金缴存经办人要缴存余额明细表   每个缴存公积金的企业都有一个经办人,他们会有每个职工的公积金缴存余额及明细表。其实大家也可以通过自己的工资条或者工资明细来计算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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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公积金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5、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6、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8、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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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所购住房房价总额的8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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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3年全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没有调整,存量公积金贷款的2014年贷款利率将不会变化。如果是2014年的新增公积金贷款,则以贷款发放时的利率为准。目前最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为5年期(含)以内4%,5年期以上利率4.5%。首套房贷款按基准利率执行,二套房贷款利率会基准上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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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1993年,2002年按照国家“一个城市设立一个中心”的要求,原市辖九县住房公积金机构撤并,成立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齐齐哈尔市七区九县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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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公积金账户查询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4、部分地区可通过下载手机客户端查询。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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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执行。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自2008年12月23日起执行的1—5年期月利率2.775‰,6—30年期月利率3.225‰。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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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调整公积金缴款基数: 1,办理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单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6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 2,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具体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3,办理要件: 根据当年基数调整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4,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具体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基数调整。 5,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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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龙沙区文化大街7号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华管理部 公园路20号附近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沙管理部 龙华路109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县区管理部 龙华路109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齐齐哈尔管理部 站前大街133 哈尔滨铁路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齐齐哈尔管理部 站前大街121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锋管理部 龙华路328号附近 龙昌超市(哈尔滨铁路局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公室齐齐哈尔管理部西南) 站前大街1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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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凭身份证或公积金联名卡到齐齐哈尔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2、齐齐哈尔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需要身份证号码或个人公积金账号。 3、齐齐哈尔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查询。 4、单位财务部门查询。(可以查询到是否缴纳、公积金缴存银行、缴存多少个月、缴存多少、个人公积金账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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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国、出境定居或者调离本市的; 5、偿还银行住房贷款(非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6、一次性偿还住房公积金全部贷款本息的; 7、单位撤销、破产或者解散的,其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账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职工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基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只能提取购房合同或协议签定当月之前(含当月)或建造、翻建自住住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费用。 依照本办法第五条第(二)、(三)、(四)项及第六条规定,可以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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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需要到区住房公积金中心才能查询,网上查不到。可以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台查询,或者使用自助终端查询,使用自助终端需要身份证号+查询密码或者账号+密码查询。很简单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帮助,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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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调整公积金缴款基数: 1,办理要求: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个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度调整一次。单位住房公积金末次缴存月份为当年6月份,且正常缴存职工数大于零的单位需进行基数调整。,    2,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具体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3,办理要件: 根据当年基数调整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4,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具体合作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进行基数调整。 5,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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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文化大街5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龙沙管理部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109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华管理部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公园路1附近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锋管理部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330附近 齐齐哈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行县区管理部 地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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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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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由房屋买卖双方及配偶(未婚或离异应出具证明),持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两证原件,以及户口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预登记,领取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二、借款人向市资金中心提交以下贷款资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对账簿)及经济收入证明; (3)所购房屋的评估报告书; (4)买卖双方签定的《存量房购房合同》; (5)原卖方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6)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薄、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身职工应提供单身证明。) 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借款申请人资料,审批确定贷款额度及年限。 四、交易过户: 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理“两证”交易过户手续。 五、签订合同:借款人持已办理交易过户的“两证”及契税完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贷款承诺书到指定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贷款文件,卖方在贷款银行开立存款专户。 六、办理抵押:借款人到房产局办理抵押房屋登记并领取《房屋他项权证》。 七、发放贷款:贷款手续全部办妥后,由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贷款资金通过银行直接划转到卖房方已开立的存款专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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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齐齐哈尔公积金的方法: 1.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网银查询:登录公积金托管银行,登录成功后,进入的是网银欢迎页面,点击导航栏“我的账户”栏目链接;进入“我的账户”页面后,在左侧功能菜单里找到“住房公积金”选项,点开“住房公积金”。 2.根据自己需要选择需要查询的“我的住房公积金”、“查询交易明细”和“查询还款计划表”。 3.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职工本人查询需携带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单位经办人查询需携带单位经办人持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原件、查询职工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人查询需携带受委托人持查询职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书原件;携带资料到区公积金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打印)公积金缴存历史明细(超过近一年半)的,须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前往公积金中心(办事处、分中心)提出申请,职工可在5个工作日后领取查询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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