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五保户一级危房户均补助2万元,二级危房补助5千元。三级危房补助3千元。                          2、低保户一级危房的话,一般补助2万元。二级补助3千,三级补助2千。                          3、困难户以及危房的话,每户补助1万元。二级补助3千,三级补助2千。                          4、一般户以及危房每户补助5千元。二级补助3千,三级补助2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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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昌买房补贴政策: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发放具体标准为: 其中,公务员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局)级,1400元;正司(局)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1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15年以上、25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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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农民进城后,如果将农村的宅基地和耕地归还集体的,国家有一定的补偿,一般来说3-5万元,也就是这样标准了。2、农民工进城买房,以前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是首次购买90平米以下的住房,免征契税。在2014年5月国家出台取消农业户口的政策后,地税局随之就取消了农民工购房免征契税这个规定,也就是说农民进城买房在税收方面没有政策优惠和补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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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补贴无房户8W住房困难户5W货币补贴申请对象主要有两类。 一是家庭申请人,包括离异或丧偶带子女的单亲家庭;另一类是指年满30周岁以上未婚人员,包括离异或丧偶不带子女的人员。两类申请人必须符合3个条件,即具有长沙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长沙上年度城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5%。补贴对象的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长沙市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行动态管理。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申请补贴。棚户区、片区改造等重点工程拆迁户申请经适房货币补贴的,其被拆迁房屋产权面积应低于45平方米,且再无其他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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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只要是危房,又是住房,就可以申请折旧重建补贴。 2、申报步骤:向所属村委会报告,村委会干部现场勘察登记造册后,由村委会向镇报告。 3、批准拆建后可以实施建造,建好后县农业局会派扶贫办同志检查验收。因指标是省下达的。所以,验收后指标下达了,你们家即可领到5000元的补贴。补贴不多,可能还要用一半来招待检查验收人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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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民工就是农民工人,他们是农业户口,但从事着非农业的工作。有些地方农民工购房是有优惠政策,具体要看所从事的工作和时间,可以向单位或者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咨询。城镇对农民工是有保障措施的,应该有优惠,但落实到具体的,就要看当地政府了,因为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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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规定,以现行契税政策,个人购买住房实行差别化税率。当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4%征收。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均按照4%的税率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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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购房补贴政策各个地方的政策不一样。您的当地如果有这方面的政策,可以到当地的乡镇民政处或乡,村委会书记咨询危房补贴,各个地方不一样,我这边是3--4万之间,扣除上交税务,到手2.8万多点。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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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一是鼓励家庭农场投身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参与农村土地整理和连片开发,鼓励集中连片经营10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参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地力建设,探索建立“以补代建”机制。 二是对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实施农业减免税政策和税费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拖拉机不征车船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从事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物保护、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三是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对用于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的贷款给予贴息。积极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设备抵押、流转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质)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支持各类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将家庭农场纳入服务范围,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农业担保机构给予一定风险补偿。 四是优化农业保险服务,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各地开发地方特色品种,积极争取将我省更多的农业保险品种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助范围,这是相关家庭农场的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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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对无房户买房有补助政策、契税享受优惠、房贷的话首付可以到3折!   参看国家规定:对首次购普通住房征收契税的标准:90平方内1%、90平方~144平内1.5%,非首次购房或超过144平按3%缴纳,非普通住房按3%缴纳。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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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退出合法宅基地进城购房的和符合建房条件而放弃申请宅基地到城镇购房的,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进城购房产生的税收(含房产开发商销售商品房产生的税收)县级留存部分全部用于奖励,奖励部分预计为房价的8%到10%。据了解,对上述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复耕参加实施“增减挂”项目的,还可以享受5万元/亩的奖励。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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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危房改造补贴政策: 1、危房是指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鉴定属于整栋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2、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分散五保户、低保户和其他农村贫困农户。 3、不得纳入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补助资金范围内的危房改造对象:一是对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二是有两处以上住房,其中一处是最危险的;三是不属居住的临时用房、简易房,不影响人员生活的独立厨房、厕所和畜禽养殖圈舍等;四是已经纳入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规划的住房重建户,以及因灾倒损重建户。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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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变化一:农业大户也能申项目,不再要求是独立法人    政策规定,经有关部门认定或登记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都可以纳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扶持范围,不再受独立法人资格条件的限制。 变化二:申请主体不必“两年连续盈利”对于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来说,只要是在工商部门注册1年以上、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都能够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这次的规定,申报材料要取消。   3、对于财政资金的投入,农民也能持股这次的政策明确:鼓励部分财政资金的投入,由农民或农民通过合作社,对龙头企业持股。   4、鼓励各省实行资金“先建后补”新政策提出,各省可以实行“先建后补”,项目立项批复后先实施、后报账,待项目全部完工、经县级财政部门和农发机构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报账。农业经济组织可以不用等钱再建设,只要申请成功了,留好各种票据,项目建设就可以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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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住房补贴政策如下: 发放标准:住房补贴由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组成(以下均简称住房补贴)。老职工中的无房户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住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标准的,购房时按规定面积标准与原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住房补贴。 ⑴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购房补贴面积之积。购房补贴面积按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与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的差额计算。现行干部和职工的标准为: 一般干部、初级专业技术(助理级与员级)人员、高级工及以下职工为 75平方米 科级干部、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技师为 90平方米 处级干部、高级专业技术(正高、副高)人员为 110平方米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贴标准按市政府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现为 720元/平方米。如遇标准调整,调整办法按照市政府届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⑵工龄补贴额为职工家庭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现为 8.16元/年·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面积三项之积。工龄指职工1992年6月30日以前的工龄。 ⑶住房面积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①住房补贴=购房补贴 +工龄补贴 ②购房补贴=补贴标准× [住房面积标准-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 ③工龄补贴= 8.16元/(年·平方米)×工龄×[住房面积标准-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 住房面积的认定方式: ⑴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管理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均计为双方的住房面积。 ⑵职工同意将分配给其的公有住房,由其子女承租或购买的,仍认定其职工夫妇的住房面积,不计为子女的住房面积;其中住房面积超标准部分未按规定支付超标准款的,计为其子女的住房面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宁委办发 号文规定,不符合过户条件的除外)。 ⑶职工离异前购买的公有住房,离异后不论归谁所有,也不论是否再婚,仍计为离异各方的住房面积。再婚后又取得的公有住房,均同各自再婚前取得的公有住房合并计算(含已购公房)。 ⑷ 2002年12月31日前,公有住房经产权单位同意调换的,以调换后的房屋计算其住房面积;擅自调换住房的,以调换前的原住房计算其住房面积。 ⑸单位为回原籍的退休职工建房的,所建房屋计为其住房面积;给予安家补助费的,安家补助费应当从住房补贴款中扣除。 ⑹军队干部 1999年(含)以前转业的,其夫妇在军队或地方的住房应当计为其住房面积。退出军队住房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军队住房后住房仍未达标的,实行差额补贴。 ⑺住房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未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按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测定的面积为准,或按使用面积乘以系数计算,其中高层住宅系数为 1.5;多层成套住宅为1.4;非成套住宅为1.3;平房为1.1。同幢同套型的其它住房已登记发证的,可按已登记发证的房屋面积计算。 职工职级的认定方式: 职工职级按申领住房补贴时的职级为准;退休职工按退休时的职级为准;职级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职级为准;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单位根据其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相应的行政职务所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所对应的住房面积标准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此对应关系不涉及干部职级问题);军队转业干部的现任职级与其在军队的职级不一致的,以其中的高职级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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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农村盖房补贴政策是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民自筹为主,住房补助金为辅,政府分类住房补助的标准为:中央补助7500元,省级补助1900元,县级补助4500元,总共补助1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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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2017农村旧房翻新补贴政策: 按东、中、西部每户补助6500元、7500元、9000元的标准;同时按人均1200元补助标准,支持建设危房改造供热等配套基础设施。 其中: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贫困地区105万户,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15万户,东北、西北、华北等“三北”地区和西藏自治区14万农户结合危房改造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各省(区、市)危房改造任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确定。 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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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农村建房补帖一般有三个方面: 一是困难户,象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等,一般由民政部门对每户补贴4000元至8000元不等; 二是新农村建设,因有些地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对按规划要求做房的给予一至三万元不等的补贴,此项补偿一般直接由政府负责; 三是迁村腾地,目前有些地方由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迁村腾地,对迁村腾地中重新做房的给予一定的补助。 价格来源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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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进城买房补助政策也是有一定的调整,我觉得还是很不错的,房产管理局和荆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对农民工和农民进城购房实施补贴的通知》,简单点说,就是农民进城购房可以享受补贴了,具体是200元/㎡,价格来自于网络,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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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每年都会拨钱给农村危房改造《中央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如果是土瓦结构单层,楼板夹层不算层数 确实漏雨,裂缝,家庭困难等原因,向村委会提交危房改造补贴申请,7个工作日没有回复,向县级以上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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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家的相关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扎实的推进相关的社会主义的新农村的建设的意见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稳步推进相关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1号文件和"十一五"规划《纲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作出了进一步部署. 目前,全国的上下已经形成了相关的关心,支持和参与相关新农村建设的热潮,一些的相关地区也总结出了一些成功的做法和经验.总体上看,新农村的相关建设开局良好,进展顺利.但是也要看到,当前新农村建设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一些地方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和理解存在偏差,没有抓住发展相关农村生产力这个根本; 一些地方脱离当地农村实际水平,超越农民承受能力,工作上急于求成,盲目攀比,搞形式主义,出现了重复建设,浪费等苗头性问题; 个别地方还存在着借新农村建设之名,违背农民意愿,随意调整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等损害农民权益的现象,这些倾向和做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发展改革委作为各级政府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肩负着重要职责,要认真贯彻落实精神,结合宏观调控和管理职能,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的指导,大力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在农村住房改造过程中,浙江省按照“宜改则改、宜迁则迁、宜并则并”的思路,因地制宜多形式开展。具体到每家每户拆不拆、建不建、迁不迁的问题,则充分尊重农民自身意愿。 一些基础干部,热衷于搞小洋楼,不考虑农民自身生产,生活需要,热心政绩工程,盲目攀比,甚至有个人利益在其中。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市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工作,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济宁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农村住房建设。从2009年起,连续3年实施以合村并点、旧村改造、压煤村庄搬迁、城中村改造、新型乡镇及小城镇建设等为内容的农村新居建设工程,每年确保新建农房8000户,力争完成1万户。 (二)农村危房改造。从2009年起,力争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5000户农村一级危房改造任务,2009年先行改造1000户。 (三)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统筹安排、配套建设村庄道路、供水、排水、污水和垃圾处理、沼气与供气、集中供热及科教文卫等设施。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加快发展。实施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要与加快城镇化进程相结合、与新型乡镇建设相结合、与压煤村庄搬迁释放矿产资源相结合、与建设用地及工业园区用地挂钩置换相结合,集约建设,节约土地,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营造更大空间。 (二)坚持政府统筹。充分发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统筹协调作用,统筹规划,统筹资源,统筹资金,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及环境建设。要强化政策激励作用,推动农村居民居住由分散向集中转变、平房向楼房转变、村庄向社区转变,促进人口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耕地向规模经营集中。 (三)坚持以人为本。尊重群众意愿,以农民群众自我改造为主体,不搞“一刀切”,不搞命令。 (四)坚持科学规划。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加快村镇规划和农村建设用地挂钩规划编制,统筹安排农村住房及配套设施。 (五)坚持市场运作。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六)坚持激励先进。本着“谁干谁优先、谁干谁受益、多干多受益”的原则,切实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调动基层积极性。农村住房建设整村迁建项目优先安排在腾出建设用地较多的乡镇(街道)、村居,资金投入向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倾斜,并优先安排市调剂使用的建设用地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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