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你好, 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希望能帮到你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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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有分为一手房公积金和二手房公积金两种 一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3、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正本; 4、首付款发票;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购房时间以买卖契约登记时间为准 二手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购买二手房(含开发单位转为自管产的商品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如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 3、《存量房买卖合同》(《商品房现售合同》、《存量房交易合同》); 4、《房屋所有权证》; 5、其配偶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6、其家庭成员符合同时提取条件的,还应当提供家庭关系证明。 购房时间以交纳契税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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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而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比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要低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不办理贷款,职工也可在以下几个情况下动用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是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二是离休、退休的;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是出境定居的;五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在职工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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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条件: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公积金卡和身份证,未领卡职工需到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他人代办时需同时提供提取人和代取人身份证。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对象为职工本人和配偶(配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共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夫妇双方(共有权人)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价格。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职工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一)购买住房 1、职工购买商品住房(不含商住楼和用于营业目的住房)且不需要办理公积金贷款时,可选择:①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可以提取购房合同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②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可以提取《房屋所有权证》签发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2、购买公有住房的,提供《公有住房出售评估表》和缴款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书;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和契税完税凭证。可以提取有效批准文件当月前(含当月)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职工也可在办好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 3、对异地购房、集资建房、拆迁安置住房等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凭新领取的《房屋所有权证》办理。 (二)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1、自建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翻建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房屋所有权证》。3、大修自住住房的,需提供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大修鉴定证明或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 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批准的离、退休手续。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供县以上劳动鉴定职能部门出具的《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和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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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 1 )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 2 )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 3 )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 4 )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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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或在本市无产权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10%的;(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八)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工符合(一)、(五)、(六)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希望可以帮到你。 第(六)项(不含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中的房租按实际承租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超过下列标准的,按下列标准计算租金:一人户40平方米,二人户50平方米,三人及三人以上户6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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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提取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的。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希望能帮到你哦,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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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一、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的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包括:购买商品房,二手房,单位房改存量房,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和拆迁安置房等;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的;   (四)离休、退休的; 备注:正常情况下比较难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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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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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取,但是周末不能去,银行公积金柜台周末不上班。 提取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 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你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问你原单位或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去询问清楚,因为每人个的情况都不一样,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有差异的,这个任何人都给不了你确切答案,可以肯定的就是离开南京去外地就职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当然,也可以转到现在的单位。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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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取条件: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公积金卡和身份证,未领卡职工需到原单位开具《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由他人代办时需同时提供提取人和代取人身份证。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公积金,提取对象为职工本人和配偶(配偶提供婚姻关系证明,共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夫妇双方(共有权人)提取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所购(建)房价格。所需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工作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职工本人。复印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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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向单位申请,填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并提交各条件下对应的支取证明材料;单位审查通过后通报公积金中心,职工销户提取时单位还需往经办银行办理相关人员公积金封存。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公积金提取申请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转账至单位,由单位转入职工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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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提取条件 折叠基本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的; (八)非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不在本市就业且离开本市的; (九)职工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职工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造成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发生福建省劳动社保部门规定的特殊病症(参照公积金中心网站的“部门文件”栏目),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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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到以下地址提取申请单 1、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 2、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江宁管理部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578 3、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溧水管理部 地址:南京市溧水县中大街48-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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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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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51号。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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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很荣幸回答你的问题, 不管在那一个地区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都是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的,以下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可供参考: 1.住房消费提取:(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1)离休、退休的;(2)出境定居的;(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4)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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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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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流程如下: 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 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你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以问你原单位或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去询问清楚,因为每人个的情况都不一样,所要准备的材料也是有差异的,这个任何人都给不了你确切答案,可以肯定的就是离开南京去外地就职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当然,也可以转到现在的单位。 您参考一下,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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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已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一年以上而且正常缴存的职工,在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般而言,公积金贷款比同期的商业银行贷款要低1个百分点左右。如果不办理贷款,职工也可在以下几个情况下动用住房公积金余额。一是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的;二是离休、退休的;三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是出境定居的;五是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是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在职工死亡的情况下,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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