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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由职工本人办理。确需由他人代办的,除职工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外,代办人还应当提供其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②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当提供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交所在单位核实,单位核实后在《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并出具《现金(转账)支票》。
③职工持本细则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到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理网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书面通知职工。准予提取的,职工持相关证明材料、《现金(转账)支票》和管理中心出具的受理回执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④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提取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单位办理,单位经督促后,在15日内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予以办理。
⑤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指定办理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⑥因特殊情况需由单位代职工统一领取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应当提供代领职工花名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职工按本细则规定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并在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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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北京公积金提取如下: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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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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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啊。如果你的户口在外地了,离职后拿着户口证明可以支取公积金如果你是当地户口,公积金按照下列条件支取公积金支取条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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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条件是你不再在南京找工作,换了一个城市。否则你的公积金是不能取出的。
只有以下情况才能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住房提取 ;
二、拆迁安置提取 ;
三、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包括居民楼“填平补齐”等);
四、偿还住房贷款(包括异地贷款)本息提取 ;
五、租住住房提取 ;
六、租住单位集体宿舍提取;
七、火灾、洪水、龙卷风等自然灾害使自住住房受损提取;
八、离休、退休提取;
九、出境定居提取;
十、户口迁移、工作调动离开本行政区域提取 ;
十一、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连续两年以上(不含两年);
十二、持有残疾证(含完全、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
十三、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四、人民法院判决书涉及住房公积金提取 ;
十五、外来择业人员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十六、缴存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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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北京公积金提取如下: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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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取出来还房贷,不过要准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离职证明原件,回家务农一次性提取申请单,公积金会员卡,需要帮助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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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要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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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如下:1.单位经办人到建行网点领购《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提取申请单》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管理部柜台申请。3.职工按照《住房公积金提取须知》的规定携带表格、支票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建行网点(各区县在公积金中心区县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职工。5.职工到建行指定柜台提取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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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首次购房并且在一年内才能取现,其他都都能取转账支票用于还贷。
携带一下资料到当地公积金发放处领取,每年只有上半年的上半月才能取,如果是江宁的话,公积金管理所在上元大街的建设银行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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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房公积金取出来,需到职工公积金缴存开户的管理部进行办理,并提供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个人储蓄卡到其所在单位开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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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一般只能转移 如果你真想取 可以去找找代取的公司 不过一般要收不少的手续费公积金只有买房,装修或租房的时候才能取,要有相关产生的合同,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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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不是北京本地户口,可以凭离职证明、身份证、单位盖章但没填金额的提取申请表、公积金卡、该银行的储蓄卡,就可以去办销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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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有三种情况:
1、你退休了。当你退休之后,可以凭你的公积金卡和退休证明,去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次性把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出来。
2、买房子。如果你买了房子,合同姓名是你的,那么你可以凭购房合同、房款发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你的房款发票总额。
3、装修房子。装修和买房子一样,你凭装修合同、装修款发票可以去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装修发票总额。申请人要求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核实符合条件的,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盖上公章,在《住房公积金支取单》盖上单位财务章、法人章。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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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提取出来后,帐户内没有余额的情况下,是不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的影响倒是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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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符合规定的可以取出来,目前比较合适的是购房、租房、自建房、退休、户口迁出本市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购买一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购房合同(或预售契约)、购房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购买二手楼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征地补偿购买增大住房面积的,首次提取时,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首次提取时,提供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租房自住的,首次提取时,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收据)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9)失业(或下岗)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的,提供失业证(或下岗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职工死亡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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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是需要开卡才能取的,现在单位每个月往你账户里打的钱,只有在你的公积金卡开卡以后,你才能取到;开卡有3种办法:1.买房用公积金贷款 2.找中介,问问能不能找个地方给你开南京租房的发票 3.买房的装修发票;有着3种都可以去开卡,开卡需要找你单位的人力部门,要是已经离职,就得你自己去办,可能效率有点低,可以具体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问问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在开完卡后,你可以每个月,每个季度,每年提取你的公积金。
以上信息来源于网络,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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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取住房公积金前提必须购买房屋,购买商业网点、车库除外。 购房发票整年有效,如 购房日期为2010年12月,到2011年11月期间都有效,都可以提取公积金。
2、提取公积金所带的材料:(A4纸复印)
(1)旧房:购房收据(正规机打印发票)原件、复印件两张;房屋产权证原件,并打开平铺用A4纸缩印80%,3页全部复印两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写提取申请,单位领导签字 ,盖单位章。
(2)新房:购房发票(正规机打印发票)原件、复印件两张; 购房合同原件,合同的P2页、P7页和P15页各复印两份;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两张(正反两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
(3)商业贷款房屋:重点页数(有贷款金额、有名字、有签字的页数)复印2份。
(4)如所购买房屋的户主不是所要提取公积金人的名字,需带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张;如结婚证丢失可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两张。
(5)在银行办理活期存折或卡(设密码),卡或存折复印件一张,卡号或折号必须清晰(必须是提取公积金本人的名字)。
3、给贷款职工担保者,不可以提取公积金。
4、办理提取公积金时间为每月9日、10日上午(遇节假日顺延)。
5、办理提取个人公积金地点为单位房管部门。或有开发商直接协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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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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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只有首次购房并且在一年内才能取现,其他都都能取转账支票用于还贷。
携带一下资料到当地公积金发放处领取,每年只有上半年的上半月才能取,如果是江宁的话,公积金管理所在上元大街的建设银行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