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了认购协议书不可以退房。一般情况下,签了认购协议书就生效了,具有法律效益,不可以私自改动,要征得对方的同意,或者可以通过法律的正确形式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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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一、预售登记前 购房者欲变更买受人名称或增加买受人的,应首先与开发商协商变更合同,如新的买受人需按规定办理相关公证的应提供相关公证书。 如果购房时采用了一次付款方式则址分容易办理,如采用商贷或公积金贷款及组合贷款方式付款,则办理起来比较麻烦。可按以下办理: 如果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则可以更名,但要到市有关单位开具未竣工检查报告,并由开发商提交合同更名的原因,此时支付相关手续费用。 如果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则无法进行更名,但可在产权证办理出来后再以赠予的形式将产权证的名字改名。 二、预售登记后 购房人要求更名的,具有直系亲属关系(如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可在预售合同上更名,办理时应出具经公证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不具亲属关系的应按预售转让程序办理,即由原买受人提出申请,撤销合同备案后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实践中,开发商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一般为1%。同时,如为更名而非增加新的买受人与原买受人共同购房,则新的单独的买受人应符主体资格条件,如已成年等。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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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例子如下: 1.首先,你和你弟弟签个代理合同,你委托你弟弟以你弟弟的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房屋具体条件你决定,购房的费用由你一人承担,并且房产的所有权归你,你弟弟无权处理这套房产,你弟弟的妻子孩子也无法继承这套房产,并且你承担这套房产的所有法律责任。 2.让你弟弟和你一起去购房,并且让你弟弟签购房协议希望以上资料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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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购房协议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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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楼宇认购书》签订后不买房,客户所交定金能否返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当取得预售许可证。如果订立认购书时,所订楼宇的开发商没有取得该楼宇的预售许可证,认购书属于无效协议,客户可以要求返还定金及其相应利息。如若认购楼宇时,开发商已经领取了该楼宇的预售许可证且认购书条款中对房号、面积、价格、付款方式等有明确约定,即认购书已经对买楼者合同的主要条款有了约定,该认购书属有效协议。客户为履行协议所付的定金属担保条款。在此情况下,客户退房就属于违约行为,不能要求返还定金。但是,如果认购书内容没有约定房号、面积、价格等买楼的主要条款,只有定金条款,即使开发商有楼宇预售许可证,该认购书也属于意向书性质。由于主合同没有订立,从属的担保定金条款也就不能生效。在此情况下,客户收回购房意向,可以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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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交了定金,签了认购协议书的,除非购房人征信不符合贷款规定,是不予退还的.你现在只有找个人去买你定的房子,把房子名字改成别人的,让别人把钱给你,不然,不能拿回这笔钱.走法律程序也是输,所以拿不回来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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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协议有用,但没有房产证的话,对房产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保护仍有不利。 购房协议书是购房合同的一种体现,是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而签订的协议。一份正式的购房协议书范本会包含当事人信息、房屋情况、房款及支付约定、双方违约责任约定等内容。二手房购房协议会加入户口约定和水电煤气费用结算等事项。购房协议只能说明双方对该房屋的买卖关系,不能说明该房屋的合法使用权。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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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自己的责任。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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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范本 卖方: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______ 买方:______(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 地址: 第一条 合同标的,第二条 标的房地产的交易价格,第三条 付款时间与办法,第四条 交房,第五条 违约责任,第五条 本合同主体,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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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按条款来说是退不了的,建议找开发商找建委找工商什么的别怕麻烦,一般的开发商都会悄悄退给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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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买房协议并没有“私下签定”这一说,只要是买卖双方自愿合法的达成的协议,都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买房协议公正属于合同公证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主要包括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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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 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 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 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等; 5. 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 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7. 保修责任; 8. 乙方使用权限; 9. 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 10. 违约赔偿责任; 11. 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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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一购买之前签订的合同,一个非常重要的一点,在你定下这个房子,并且交了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开发商会跟你签订一个定房书之类的东西,这时你要要求开发商给你提供一个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范本,拿到之后,有比较充分的时间对相关的条款进行研究,确定与发展商在签合同过程中的一些重点方面,做好签定合同的一些准备工作。   第二,在签定合同之前,要再次审定房地产项目的相关证件,象项目的土地使用证、销售许可证之类的,签定合同时,要再次对这些证件进行审核,这些证件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证、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开工许可证,最重要的一个就是北京市商品房的销售或者预售许可证,按照北京市的相关规定,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如果你看到这个项目是现房,开发商跟你说这个房子不需要办理销售许可证,应该要求开发商给你出示其他的一些证件。销售许可证如果你看到原件,还可以通过上网查询销售许可证的号,是不是跟审批的范围相一致。   再有就是土地证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证有一个备注页,如果开发商向银行进行了开发贷款,在土地使用权证上会有注明。还有开发商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不是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土地经营许可,如果是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的,要对他的资格进行审核,比如说执照以及跟开发商之间的授权书等。   第三,要携带相关的一些证件,如果是北京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如果是购买经济适用房,还有户口本,如果是外地的话,需要有身份证和暂住证,如果是公司购房,需要有营业照的复印件等等。   第四,在签订购买合同之前的一些手续,如果买售人,也就是房主,不能亲自到售楼现场签定合同的,需要事前签订授权书,并且经过公正。如果是16岁以下人购房的,比如说由家长买房,写孩子的名字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必须在未签约前,必须到公证处进行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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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买房签协议可以请教律师,或者是去政府网站下载最新的模板,打印下来,房地产开发商一般也会提供协议,但是买主一定要仔细阅读之后才能签,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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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本上你签认购书时,认购书上会注明7天后签正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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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部认购在打“擦边球”  开发商进行内部销售行为,北京商安律师事务所的曾明律师认为目前市场上主要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开发商提前销售形式,即开发商在取得相关的几个证件,但是房屋销、预售许可证仍未拿到,这种只能说是开发商钻了法律空子,但是万一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利益是无法得到保护的,这种做法是开发商打了一个“擦边球”而已,并不能说是不违法的行为。  开发商通过提前销售,可获得两方面利益:一方面可预先知道自己的销售情况,另一方面可帮助开发商制定出自己的销售策略等。但是对于消费者来讲,开发商需要做到给予购房者解约的任意性,购房者无论买不买房,开发商都应将订金退还给购房者。  第二种是危旧房改造,开发商通过提前收取资金,这种情形其实也是一种内部认购的行为。但是由于危房改造是政府行为,是为了改善居民的居住条件,与商品房的买卖是不同的,对于购房者来讲不会有什么风险存在。  第三种是违法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内部认购是不合法的。由于开发商是违规建设,将来被查处,有可能可以补齐证件,也有可能就补不齐,对于购房者来讲存在风险是很大的,不但交付的订金收不回来,而且交付的楼房款也得不到,所以,购房者应认清认购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并且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内部认购是无效行为  北京市汉华律师事务所刘晓峰认为商品房的购房者为获得开发商给予的一定房价的优惠和先占一套较满意的房号,经常会认可开发商所采取的内部认购行为,而与之签订《内部认购协议书》,此种行为尽管有时会成为购房者购买商品房的一个良机,但作为购房者风险也随之而生。  内部认购行为存在法律上的风险,一份内部认购协议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为有效或无效。但是,可以肯定地说,采用内部认购的方式变相买卖房地产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行为。目前房地产市场中的内部认购行为许多为无效行为,即认购协议无效。还有相当一部分内部认购协议存在着部分条款有效部分条款无效。  ■内部认购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  作为商品房买卖,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的合法销售手续前借此方式变相买卖房地产的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的合法销售手续前,双方签订内部认购协议时,购房者有权拒绝开发商向其收取各种款项,在此种情况下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诸如“定金”之类的款项,只能表明购房者有意购房的一种诚意,该款是性质待定的债权,此款并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此时该定金条款不成立,这不仅因为合法销售的条件没有成就,而且还因为买卖合同条款没有确定等诸多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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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不可抗力:导致发展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原因很多,不可抗力即是其中之一。由于相关法律规定难以对不可抗力事件一一列明,发展商通常会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作扩大性解释,例如将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或其它发展商不能控制的因素列入不可抗力的范围,以规避由于逾期交付房屋而需承担的违约责任,对此购房者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尽量明确不可抗力事件的范围,在出现不可抗力时发展商应该提供政府主管部门、公证机构或专业鉴定机构的证明性文件才能作为其免责的理由,同时约定当不可抗力事件导致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时,购房者有权终止合同,要求发展商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款项,或者就逾期实际天数要求发展商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 关于分摊建筑面积:作为房屋总建筑面积的一部分,分摊面积的多少,直接影响购房者实际获得的使用面积。对此尽管《北京市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等法规作了明确规定,实际操作中个别发展商仍然将经营性用房、人防工程或其他与房屋无关的面积调整实测面积和暂测面积的误差。购房者可以参照上述有关规定,认真审核发展商在补充协议中列明的分摊范围,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部分坚决要求予以删除。或者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所购房屋的实际使用率,即实际使用面积与房屋总建筑面积的比率,当发展商交付的房屋达不到约定的标准时,购房者即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 关于装修标准:对于欲售商品房,特别是约定了精装修的欲售商品房,购房者一定要明确该等商品房的装修标准,防止被发展商以“进口”、“高级”、“先进”等不明确的表述误导。建议在补充协议中详细约定与房屋有关的所有内外装修、设施设备的种类、型号、品牌、颜色、位置、方向、可以参照的市场价格、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违约责任等,以最大限度地保护自己的利益。 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尽管从表面上看,房屋所有权是由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与发展商并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构成其义务。但在实践中,房屋所有权权证颁发的延迟往往是由于发展商手续不完整、未能履行交纳土地出让金、测绘费等义务。因此需要让发展商作出相应的承诺,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履行各项义务以确保购房者顺利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否则应承担一定数额的罚金,超过约定期限的,购房者还可以退房并要求开发商承担由此给购房者造成的经济损失。 贷款办不来怎么办?由于在商品房购房购销过程中,普遍采用按揭贷款或公积金贷款方式分期支付购房款项。而上述贷款是否会得到批准主要依赖发展商提供的担保情况、购房者本人的资信状况等因素。如果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后贷款得不到批准,就会面临无法自行支付全部剩余款项,从而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因此应该在补充协议中分清责任,如果由于开发商原因导致贷款得不到批准,则购房者可以选择退房并要求发展商承担违约责任;如果由于自身原因,则届时可以选择变更付款方式或要求退房。 关于保修责任。有关房屋质量的保修责任,国家及北京市已经作了明确规定,在此不再赘述。值得购房者注意的是,在北京市新增楼盘中,部分采用了通过燃气系统独立供暖的方式,而不再通过市政热力管线集中供暖。由于提供该种燃气系统的大多为德国、意大利等国外厂商,地域分散、国内售后服务网点较少,加之该种系统设计寿命较长(一般为十年左右),更增加了购房者在使用上述供暖系统中保修和维修的困难。因此,最好在补充协议中将开发商的责任和厂商的保修、维修、更换的责任连带起来,要求开发商在购房者联系不到厂商的情况下保证正常供暖,并负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关于开发商在促销过程中的承诺。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开发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学校、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对于开发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不厌其烦,一一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开发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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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回迁房的买卖涉及到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这两次税费应当如何承担,应当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严防“一房数卖”   回迁房买卖无法办理预告登记,这就为出卖人“一房数卖”留下漏洞可钻,一旦房价高涨,违约成本过低,出卖人极有可能将房屋出售给他人。   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出卖人并没有取得房产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因此,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的时间,实践中虽然不能保证何时取得房产证,但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确定具体的交房时间,若在签订合同时就是现房,则可以约定缴纳首付之日即为交房时间。   买方要留尾款   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违约责任的规制显得非常重要。但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缴纳法院诉讼费用、律师费,还需花费时间等成本。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当然,具体如何将为款留下,且能顺利地完成买卖协议的签订,需要房产经纪人或者买方较高的谈判技巧。   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   实践中,回迁房一般属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该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处分应当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否则可能产生两类法律后果:其一,若房价上涨,而配偶借口不同意出卖房屋,则有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其二,若在过户之前,卖方夫妻离婚,则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以上两种情况,只要卖方配偶签名,并辅之以必要的条款,则基本上能够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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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个人售房协议书范本 售房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房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关于乙方向甲方购房事宜,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具体情况: 1. 位置: 市 区 县 小区 楼 单元 号 2,房屋类型 ,建筑面积 平方米,结构 楼层 ,房屋走向: 房屋形状: 用途 。该房产的总占地面积: 3.该房产连同地产总计房价 拾 万 千 百 拾 元整。 二,甲方销售该房屋应具备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如买卖该房屋引发产权纠纷,概由甲方负责处理. 《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 土地证编号: 三,房屋四界: 房 屋 四 界 东: 西: 南: 北: 四:付款方式: (1)该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叁拾柒万元整,协议签定之后,首付拾万元订金。 (2)甲方完全搬走之后,再付款人民币贰拾万元。 (3)房产产权转让手续顺利办完之后,再付清剩余柒万元。 五:甲方应有手续证明,所售房屋质量过关,并非危房。 六:甲方应保证所售房产、地产与周边四邻及其他单位没有所有权纠纷。 七:乙方属于残疾人福利事业,在购房过程中,甲方应该向有关部门协调,减免或免除房屋交易税、土地交易税和其他费用。 或采用税费分担的方法 (1).甲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甲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公证费、协议公证费。 (2.)乙方承担房产交易中房产局应征收乙方的交易额的____%的交易费,承担房产交易中国家征收的一切其他税费 八:甲方应给乙方协调大门的位置及免除重建大门、重新安装水表、电表的费用。 九:甲方帮助乙方和郾城区药监局共同协调化粪池、下水道等共用设施的使用方式。 十:乙方购买甲方该项房产,所有费用均属于××个人出资购买,其所有权完全属于××个人所有。 十一:附件 (一)《房屋所有权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 (三)卖方上级主管部门或房产主管部门允许卖房的批文。 (四)该项房产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五)该项房地产的结构、层高、形状、土地面积、四邻测绘图纸。 十二: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 本协议壹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单位签章) 乙方:(签字签章) 代表:(签 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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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关于 ****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正文 因**,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违约责任 第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签订地: 甲方(签字或手印) 乙方(签字或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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