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购买经济适用房买五年后,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而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在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将原来经济适用住房注销掉,取得房屋完全的产权便可以上市交易。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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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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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的,但经济适用房买卖需要住满5年,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房住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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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修订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对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作出了严格的规定: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细则》还规定,已经购买经济使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价格及合同约定回购。享受过福利分房退回房屋前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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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经济适用房可以买卖,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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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登记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满5年需上市交易,经住房保障部门审查;对已列入3年城市旧房改造、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计划范围的住房,经市政府批准,按当期市场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政府不回购的住房,产权人补缴土地出让金和收益所得后可上市交易。 市住房委员会办公室有关人士介绍,判断经济适用住房的房产登记时间是否已满5年,以住房产权界定卡所标注时间为准。“2000年以前的经济适用住房因为没有发放产权界定卡,以房产证上的办理时间为准。”他说。 ■不满5年想出售,由政府回购 经济适用住房房产登记时间不满5年不得上市交易。如需出售,由政府按原出售价格扣除相关费用后回购。回购住房用于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 ■今年起,新购经适房上市需按商品房市价补差价 根据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新购经济适用房符合上市交易条件的,需按上年同地段普通商品房价格补足差价方可出售。 ▲▲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根据规定,城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 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介绍,市区国有土地的基准地价并非一成不变,一般遵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及时调整。经济适用住房属于住宅用地,目前我市执行的基准地价标准为一级每平方米2400元,二级每平方米1650元,三级每平方米1125元,四级每平方米750元,五级每平方米525元,六级每平方米375元。 如果您需要了解所住地段的具体土地级别,可以到国土资源局的土地登记中心,或者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国土资源局窗口进行咨询。 ▲▲收益所得视购房时段、面积、楼层而定 根据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单套面积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内部分,收益所得按购房时段对应标准收取;单套面积超过90平方米部分,收益所得按对应标准的双倍收取。 购房时段具体标准有三类:1995年至2000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200元收取;2001年至2007年购房的,收益所得按每平方米300元收取;2007年8月以后购房的,收益 所得按每年公布标准收取。 鉴于楼层不同,其差额也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有所浮动。(详见下表)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所售住房楼层为高层建筑(7楼以上),则差额系数按7层楼顶层系数的80%即0.56执行,不再浮动。 ▲▲具体补缴多少,您可以这样算 工作人员通过实例为我们详细解释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 例如,位于涧西区嵩山路附近的某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内,有一套总建筑面积95平方米,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的房子需要上市交易。其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发卡时间为2005年8月;其土地证上标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5平方米。 首先,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土地出让金补缴标准为交易当年基准地价的20%”这一规定,假定土地等级为三级,按每平方米1125元收取,则应缴费用为1125元×15×20%=3375元。 其次,根据住房产权界定卡标注的时间为2005年,90平方米应缴纳的收益所得标准按照每平方米300元执行,超出的5平方米按照每平方米600元收取;根据楼层为3楼(该楼共7层),差额系数为1.3。据此,缴纳的收益所得共计(90×300元+5×600元)×1.3=39000元。 因此,该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前需缴纳的具体费用为3375元+39000元=42375元。 ▲▲办理上市交易,这些资料缺一不可 办理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手续时,您需要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购房者不需要)、房产证、房屋产权界定卡。 另外,如果房屋产权界定卡上的姓名并非一人,则需全部到场才能办理。 据介绍,您可以到位于开元大道市政府西边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一站式”办理交易手续。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到市住房办窗口填写《洛阳市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申请书》,经审查符合条件者,出具《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 2.持《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分别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缴纳土地出让金、市财政局窗口缴纳收益所得款; 3.持以上缴纳费用票据到房管部门窗口办理交易手续,缴纳契税、交易费等费用; 4.交易成功,购房者领取户名更改后的新房产证; 5.购房者持新房产证到市国土资源局窗口领取更名后的新土地证。 《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意见书》的有效期为30天,逾期重新申请。另外,住房保障部门将建立住房保障管理档案,产权人若将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的,不再具有购买此类住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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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是可以的,不过西安购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也是要求条件的,西安的经济适用房证满五年就可以交易,但出售时需要按房屋成交额的2%补交土地出让金,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允许出售。除了商品房交易过户费用以外,出售人按原价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且能提供由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同意其出售的证明的,免收土地收益金,西安市房地产交易管理中心应对其经济适用住房面积部分收取相应价款15%土地收益金,该住房取得完全产权,视为商品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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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关于您的问题经济适用房需要满五年才能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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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武汉市经济适用房当然可以买卖。经济适用房也是商品房,只不过第一次申请购买需要条件。购买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以后,可以与其他二手房一样在市场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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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根据《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建住〔2008〕225号)的有关规定: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产权人应当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通过摇号等方式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购房人须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经济适用住房的购买资格审核手续),由购房人按原价购买或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按原价回购。   (四)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出售所购住房。产权人应按原购房价格和出售价格价差的7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三、本通知发布之日(含)前签订购房合同的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确需出售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有关规定执行,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予以退还。   (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家庭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五年后,可以按市场价格出售,产权人应按出售价格的10%补交土地收益等价款。出售价格低于指导价格的,应按指导价格作为收取土地收益等价款的基数。产权人原购房时因面积超标交纳的综合地价款在应补交价款中核减。同等价格条件下,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可以优先回购。   购房人按市场价购买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后取得商品房产权。   文件的主要内容就是   1。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而且是政府回购;   2。取得房产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满5年的,可以按市场价上市出售,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回购;   3。以2008年4月15日为界,之前取得房产证或契税满5年的经适房,上交10%的收益金,以后取得的,上交70%的土地收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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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在五年之内是不能进行买卖的。这是法律规定的,如何经济适用房未满五年就将其进行买卖则就是违法的,所以如果它在五年没到是不能买卖的。由于经济适用房各个市地政策不一,因地制宜,所以这些规定也并不是硬性的。 对于经济适用房来说,国家对这种买卖交易是不允许的,换句话说就是非法的,所以这种情况下签的过户合同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至于公证,也是做不了的。到时候房子还是卖方的,如果人家反悔,充其量也就把房款给您,再或者搭您点利息,要是一旦出现纠纷就麻烦了,总之都得不偿失,还不如看看其他类型的房屋。 1.对于尚未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规定不允许按市场价格出售。因此,确需出售此类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以不高于购买时的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相关部门收购。以原购房价出售已购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人需提供原住房买卖合同、转让合同等证件。若出售家庭符合条件可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2.经济适用房满五年交易需要交一个10%的综合地价款,10%是有一个地区指导价的,并不是指房价的10%。已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按市场价格出售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的,凭相关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产权过户手续即可。 经济适用房不同于其他房屋,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买卖和出售的,需要经过审核和批准,达到一定的要求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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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买经济适用房买五年后,经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准,并办理补缴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而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差价的80%计算,在依法办理相关房地产权属登记手续,将原来经济适用住房注销掉,取得房屋完全的产权便可以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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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买卖交易的,但是规定未满5年不得正式上市交易;政策规定满5年后,补交土地出让金把经适房转为商品房后就可以合法销售;目前还未满5年情况下,签署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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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适用房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性质为集体)和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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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可以贷款的。一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3)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 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5) 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6) 在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7) 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一手房按揭贷款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2)婚姻状况证明;(3)还款能力证明,收入证明;(4) 已支付购房首付款的证明文件;(5) 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6)有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的,共同借款人或共有权人需提供相关的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承诺、有共同借款人的还需提供还款能力证明文件;(7)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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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是明确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二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三是明确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四是明确个人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在取得完全产权以前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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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而言,经济适用房指标本就是要满足条件才能得到的,一般不能转让,如果是私下转让,就有涉嫌违规操作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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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1991年拟定推行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房,1998年正式启动开建经济适用房以来,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政策已经走过了近20年的历史。在经济适用房方面,重庆一直紧跟国家的改革发展,在经济适用房保障领域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近年来,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闲置“豪宅”,已售经济适用房呈现“高租售率”;经济适用房难买;经济适用房小区出现大量有钱人……一系列现象的出现,让人们对经济适用房制度产生了怀疑,经济适用房从全民“宠儿”渐渐变成了人们诟病的对象。但是尽管如此,凭借着巨大的优惠补贴,经济适用房还是吸引了大批的市民哄抢。那么2014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及重庆经济适用房价格有哪些变化呢?要提醒有意出售经济适用房的市民一点:对于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可上市交易,确实需要出售的,只能以不高于购买时单价出售,并且只能出售给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或由政府相关部门收购;对于已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业主现在可以依照目前市场价格进行出售,但出售后业主需按房屋成交额的10%补交综合地价款。对于二手经济适用房购买者而言,购买此类二手经济适用房除正常缴纳1.5%的契税、0.5‰的印花税外,需要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目前市国土局发布消息称重庆拟出台《重庆市经济适用住房再交易管理办法》,该文件将对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再交易进行规范。文件出台前,已购满5年的经济适用住房尚不能上市交易。除了重庆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外,重庆经济适用房价格也是很多想要申购经济适用房市民关注的热点,据了解,今年庆经济适用房价格依旧贯彻低价多惠的政策,均价都在3000元/平方米出头,与商品房相比,优惠政策非常明显。这也难怪会有如此多市民挤破头想要申购经济适用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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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购房满5年可以买卖,不满5年不可以进行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第三十条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买合同中予以载明,并明确相关违约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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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是可以但是这个还需要国家的政策来规定,我个人认为,买卖时可以的,但是国家为了控制公租房的价格是会控制公租房的交易价格的,这个是绝对的,我认为公租房卖也是原价卖给**完了**在原价卖出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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