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省省级公积金中心位于云南路苏兴大厦二十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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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江苏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苏州 江苏省阳澄湖中路18号。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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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公积金提取 第一步:准备提取证明文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若提取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时,还应提交户口簿或结婚证书。根据不同条件还应提交以下相应证明文件。 一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和购房契税发票;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的工程概(预)算书。 二是离退休人员要提供离退休证或审批表。 三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提供身份关系证明、合法继承或遗赠证明、死亡职工死亡证明。 四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等证件。 五是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每整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至还清贷款本息止,夫妻双方每次提取不得超过当年的还本付息额,提前还款的不得超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借款合同、还款证明。六是出境定居或迁出本管辖区的,应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   户口迁出证件.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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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登陆当地网站查询。 通过当地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部分地区可通过下载手机客户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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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江苏省公积金比例:单位及个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各为5%-20%,具体缴存比例由单位和个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每个单位只能选定一个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缴存比例取1%的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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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 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 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   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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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常情况下是一个月就可以放款了,但是现在银行放贷压力很大,大多数银行都在收紧房贷指标,提高房贷利率,许多银行现在都积压了很大一批的待放款的客户资料,所以你现在只能等,虽说公积金贷款是属于国家财政局拨款的不假,但是要借助于银行这个平台放给开发商,不是工作人员不作为,应该是现在的房贷压力都比较大,有的10个月才能放款,开发商比你还要着急放款,因为他要急着回款。这个你可以去银行的信贷科催一下,或者去售楼处问一下到哪里了。把心放平就可以了!这样的事情着急也是没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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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应当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其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 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第二款规定“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其修订之前,第二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职工“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但2002年修订时修改为职工“出境定居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存储余额”,将“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的情形删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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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交的公积金能取出来的,具体的提取流程是:1、单位对职工个人提供的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核实,符合条件的由单位经办人填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持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开户管理部提出申请。??2、管理部人员对其提取材料、额度、次数、个人账户信息等内容进行审核。对于符合提取条件的,办理提取手续;对于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不准予提取的原因;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及时答复的,应请示管理部主任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部门,并在三日内给予单位明确答复。3、对于符合部分提取条件的,管理部人员应依据提取材料在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为首次提取的职工个人建立《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单》,并在购房发票(或购房收据、首付款发票、房租发票、完税凭证、购买材料的发票)上加盖“已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字样的印章。4、管理部人员录入《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并确认个人储蓄账户。5、提取确认后,管理部人员打印《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一份、《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式两份,销户提取的,还需打印《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6、管理部人员在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盖章,第一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个人住房公积金销户结息单》一同退单位经办人,第二联与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单位填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机制《住房公积金提取清册》一同留存。7、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计处接收管理部上报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数据,按银行分类汇总,核对无误后,办理资金的划拨,提取款项在3个工作日内划入指定的个人银行储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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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盐城市公积金查询方法: 1.网上查询 2.到管理中心柜台查询:持本人身份证到管理中心查询; 3.电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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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江苏省直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方式: 1.到当地管理中心窗口查询,也可通过自助设备查询。 2.登陆当地网站查询。 3.通过当地12329热线输入身份证号查询。 4.部分地区可通过下载手机客户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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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江苏省直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如下: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和云南路交界处 建议你下载给地图软件,可以准确的帮你查询到具体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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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3).声讯电话: 1、拨打“95533”; 2、按“1”键进入查询菜单; 3、按“5”键进入公积金查询菜单; 4、按“0251#”键进入省级机关查询菜单; 5、按“1”键查询住房公积金或者按“2”键查询住房补贴; 6、按“2”键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 7、输入身份证号码再加上“#”键,语音报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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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地址是:江苏省阳澄湖中路18号联系方式如下:1、拨打“95533”;2、按“1”键进入查询菜单;3、按“5”键进入公积金查询菜单;4、按“0251#”键进入省级机关查询菜单;5、按“1”键查询住房公积金或者按“2”键查询住房补贴;6、按“2”键通过身份证号码查询;7、输入身份证号码再加上“#”键,语音报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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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电子查询机。查询者可以通过电子查询机查询。按查询机显示屏的提示,可以查询单位公积金月缴额、个人月缴额、当前余额、缴至年月及本年度的缴存明细。 2.网点查询。查询者可以到就近的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或到公积金中心查询公积金余额。查询者提供本人身份证和公积金个人账号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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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江苏省西路省建行,就是在江苏省西路和云南路交界的附近,江苏省盐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讯地址:江苏省盐城市迎宾南路26号,省建行湖北路支行,鼓楼站。省建行北京西路支行,玉泉路站。省建行中山南路支行,三元巷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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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问题一,你不应该以购房的方式支取公积金,你应该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支取公积金账户内的所有余额,不过需要你现在的户口不在南京了才行。一般是辞职一年后就可以提取,不知道南京的规定是什么,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 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此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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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一般是辞职一年后就可以提取,不知道南京的规定是什么,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的材料:1、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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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借款申请人必须在申请贷款之月前6个月向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住房公积金并且自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至申请贷款之月前两年不欠缴(单位不欠缴)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属外地转入本市的,转移前6个月住房公积金按时、足额、连续缴存(单位汇缴),且在中心已正常汇缴公积金至少一个月(汇缴状态为正常并无欠缴);2、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是用于自住的普通住房;  3、借款申请人是所购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购房合同上作为买方签名盖章);  4、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和按时还本付息的能力;  5、提供中心认可的担保公司作还款保证或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作质押;  6、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欠款;  7、借款申请人已领取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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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带上个人身份证,到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查询; (2).通过各地市设立的查询电话、互联网站等形式,向缴存单位和缴存人提供准确、便捷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服务 江苏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按规定负责省级机关住房资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工作。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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