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着经济的发展,国家对居民购房的政策也进行了调整。 一、购房首付调整: 1.4月13日起绍兴公积金首套房首付降至20% 2.三部门再出公积金新政 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 3.央行、银监会:首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 二、央行五度降息降准 释放流动性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5年10月24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以进一步降低社会融资成本。其中,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35%;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1.5%;自同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已有 3 个回答
  •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条 使用住房公积金,应当按照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执行。   管理中心应当于每年度末根据住房公积金来源和本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编制下一年度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报同级住房委员会批准后组织实施。   制定住房公积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应当优先保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含利息,下同)。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   (五)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   (七)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   第二十二条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二十三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管理中心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进行审核,并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   第二十四条 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担保贷款。   第二十五条 职工按照本条例规定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中心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准予的决定并答复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经管理中心批准后,由申请人到受托银行按有关规定办理贷款手续。   第二十六条 管理中心根据住房公积金年度使用计划,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第二十七条 按本条例规定的增值方式产生的住房公积金增值净收益,由管理中心集中管理,并按规定提取建立风险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的使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除本条例规定的使用范围外,管理中心不得将住房公积金出借,不得将住房公积金用于房地产投资、经营股票、期货或者从事其他经营性活动,不得用住房公积金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12-31 嘉公积金委办〔200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其他各有关单位:   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在稳定对职工保障性、改善型住房消费支持的同时,促进公积金个贷持续发展,现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一届十四次会议纪要精神,决定对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与贷款的有关政策作下述调整:   一、进一步完善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方式   为进一步减轻低收入房贷职工的还贷压力,更方便与简化职工申请办理手续,对现行操作方式作以下改进与完善:   (一)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对象:市本级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和尚未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部分)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二)申请委托按月提取还贷的条件:1、申请人信用良好,申请时无贷款逾期;2、申请人申请时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合计存储余额应大于或等于其上月月还款本息额的12倍(保留的12倍缴存余额限于还清贷款时提取使用)。   (三)申请人委托按月提取还贷金额规定:1、申请人申请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大于或等于其月还款本息额的,每月委托提取还贷额以月还款本息额为准;2、申请人申请时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总额小于其月还款本息额的,每月委托提取还贷额以月缴存总额为准,不足部分由委托申请人自行在每月还贷扣款日前将自有资金补足并存入其还贷银行还贷扣款指定账户,确保按时足额还贷。   二、调整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   对职工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恢复到按嘉公积金委办〔2008〕2号文规定执行,即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不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含组合贷款),可以在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征得其同意),或本人(未婚)及父母(征得其同意)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申请提取时上一个月的存储余额,且以所购住房总价为限;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一年内凭有效证明材料只能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申请提取时一年前的存储余额(保留的存储余额以提取当月个人与单位为其缴存额的12倍计算,包括月住房公积金补贴部分,并在一年内不得提取使用),且合计提取的存储余额与公积金贷款之和不得超过所购住房总价。   另外,对异地购房提取公积金的(本市行政辖区之外),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契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三、调整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对职工购房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政策恢复到按嘉公积金委办〔2007〕12号文规定执行,即房贷职工在还清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连续三期(含)以上恶意逾期还贷不良信用记录的,在第二次购买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可贷额度统一按第二次申请时可享受的贷款额度与首次已享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差额计算确定。   四、以上政策调整全市自2010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委托按月提取还贷政策,各县(市)可结合当地情况择时实施)。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为您介绍一些,按照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相关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在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可以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主要情形有:为了国防和外交的需要、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与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设施等相关的公共事业建设、安居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旧区改造,以及其它法律、法规规定的为公共利益需要而进行的建设项目。因此,关于房屋征收要遵守以下三个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即建设项目的组织与实施,以及房屋征收的实施都是由政府组织; 二是房屋征收公共利益优先; 三是禁止为经济利益集团、个人利益进行拆迁。
    已有 2 个回答
  • 嘉兴住房公积金新政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嘉兴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已有 3 个回答
  • 嘉兴购房贷款政策: 嘉兴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第二套房是首付6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公积金首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只要首套房是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果首套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希望能帮助到你。
    已有 3 个回答
  • 限购政策明确,在市区范围内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限购政策充分体现“因城施策”总体要求下实施差别化调控的思路。明确了限购范围为南湖区、秀洲区、经开区。 限购时间明确,新建商品住房以网签平台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网签平台房屋转让合同或房产交易部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限购政策还进一步强调,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凭不动产登记部门提供的购房人家庭住房登记证明签订商品住房买卖合同或二手住房转让合同。违反限购规定的,不予办理相关房产交易确认手续和不动产登记。
    已有 1 个回答
  • 嘉兴购房贷款政策是: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嘉兴银行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即首付比例不低于3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7倍。另外,针对名下房屋贷款余额为零的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别墅、排屋等非普通商品住房,也可享受首套房政策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下限为基准利率的0.85倍,同时根据近年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情况,将非普通商品住房(除别墅、排屋)的价值标准明确为500万元以上,体现了商业银行对高档住房贷款定价的灵活性和差异性。(希望能帮到你!望采纳!谢谢!)
    已有 3 个回答
  • 嘉兴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贷款购买过房产,(无论是否结清或卖掉)又以贷款买房才叫二套,新出的政策二套要首付50%,利率也要上浮10%。算第二套房,贷款到达首付都按照第二套来计算。哪怕你之前没有贷过款,因为名下有房产。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根据最新消息了解,央行、财政部等五部委联手救市,打出了救市的第二、第三枪。央行、住建部、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自今年3月31日起执行。   央行等同时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财政部等同时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两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两年以上(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据统计,目前市场上进行二手房交易的30%-40%的房源是在五年以内的,如果改为满两年免税,按照目前的税费,一套100万元的房子可以免税5万多元。 以上价格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2 个回答
  • 1、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已拥有1套住房的还可以购买1套;已拥有2套住房的不可以再购买住房了。 2、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在本市已经拥有1套住房的以及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不能提供累计1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就不可以在本市购买住房了。 3、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没有住房且在办理房地产权属转移登记时能够提供累计1年以上(含1年,下同)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可在本市范围内购买1套住房。
    已有 1 个回答
  • 新政规定,首套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仍上浮20%。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公积金政策就是要让更多的购房者受益,“尤其要力挺首套首次”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能得到您的采纳!
    已有 3 个回答
  • 据我所知,嘉兴买房贷款的条件不是很高,只要你在嘉兴社保交一年,或者在嘉兴交公积金交一年,就可以在嘉兴贷款买房了,我的好多朋友都在嘉兴工作,交了社保,就可以在嘉兴买房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嘉兴外地人购房贷款买房需要条件: 一、同意以所购住房为抵押担保。 二、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国境内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四、必须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一定比例以上的首期购房款。 五、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六、已经签署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注:外地人向银行贷款买房的流程住房贷款申请流程一般如下: 1、提供咨询、受理申请、贷前调查 2、贷款审批 3、贷款发放 4、贷款回收 5、贷后管理
    已有 1 个回答
  • 嘉兴购房贷款政策: 嘉兴二套房首付比例将从目前的6成上调至7成,而利率也将由1.1倍上调至1.3倍。但是各个银行表示目前并未接到通知,现在二套房贷款政策仍按照“二套房贷款首付6成以及1.1倍的利率政策”执行。   “二套房”是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简称,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高于当地平均水平的,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一是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房贷次数;二是以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为准,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已高于当地平均住房水平;三是已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家庭,再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房贷房。   商业贷款首付比例:第二套房是首付6成,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   公积金首付比例: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只要首套房是面积120平方米以上住房,再购买第二套住房时,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如果首套房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再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已有 3 个回答
  • 2016嘉兴房贷政策: 贷款申请条件 在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最近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已签订购房合同; 已付清除贷款金额以外的首期付款; 同意提供贷款委托人认可的贷款担保; 非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已还清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再次贷款条件; 愿意办理抵押贷款综合保险; 抵押住房能够办理抵押登记或者抵押预告登记。
    已有 3 个回答
  • 1、对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精装修除外)并首次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或职工),最低首付比例由目前的30%下调至20%。 2、除了购房人群获益外,本次公积金政策调整还放宽了租房提取政策。按照新政,职工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3、在公积金政策提取手续上也进一步简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经单位及社区或村委会审核的《住房租赁核实表》,不强制要求提供税务发票。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提供税务发票的,提取限额仍按年提取金额不得超过15000元控制;不提供税务发票的,最高提取额度为每户每月1000元;单身职工最高提取额度为每人每月500元。
    已有 3 个回答
  • 一.公积金缴存范围扩大 目前全国各地公积金缴存比例差异大,有的私营企业缴存比例不足10%,新条例中,对公积金缴存范围进行明文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由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享有提取、贷款等权益。 二.公积金提取范围扩大 住房公积金余额提取范围: ①离休、退休的; ②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 ③出境定居的; ④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⑤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 ⑦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 其中,若职工符合第①、⑤、⑥、⑦项规定,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三.公积金缴存比例、基数进行统一 众所周知,不同行业、不同城市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差异很大无法保障公积金缴纳的公平性。对此,新条例有新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且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四.缩短、明确公积金贷款申办时间 因为公积金办理繁琐,时间过长,新条例缩短了公积金办理时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通知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五.严惩骗提骗贷 新条例对骗提骗贷行为进行法律责任的规定: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或违法贷款额10%以上30%以下罚款,并取消缴存职工5年住房公积金提取及贷款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公积金用途和投资渠道新规定 新条例明文规定: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国债、大额存单、地方政府债券等。可以增加职工的投资回报率。 七.规定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机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①单位:单位不配合监督检查,或者在接受监督检查时谎报、瞒报相关信息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②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违反财政法规的,由财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您,望采纳。
    已有 3 个回答
  • 你要在嘉兴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你必须在嘉兴连续交半年以上的公积金。 2、房子必须是在嘉兴地区,而且开发商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协议。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已有 3 个回答
  • 政策一:对拥有一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购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40%。 解读:二套房首付比例的调整,带来的最大利好在于改善型需求置业的门槛得到大幅降低。门槛的降低,势必带来改善型购房需求的积极释放,市场需求量加大,供不应求,房价必将因此上涨。在涨价前出手购房,正是时候! 政策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20%;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最低首付30%。 解读:公积金首付降至二成,势必会打破刚需购房者的观望情绪,刺激市场消化库存,进而导致供不应求,房价势必会因此上扬。 政策三: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解读:在两项政策的叠加效应下,购房者尤其是改善置业者的购房成本将大大降低,可以扩大购房需求,转变市场观望情绪,势必引起新一轮的购房热潮。
    已有 6 个回答
  • 嘉兴二套房的界定是以家庭为单位,通过贷款购买过房产,(无论是否结清或卖掉)又以贷款买房才叫二套,新出的政策二套要首付50%,利率也要上浮10%。算第二套房,贷款到达首付都按照第二套来计算。哪怕你之前没有贷过款,因为名下有房产。
    已有 2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