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果你是外地户口 那么你离职就可以取 如果没离职也不买房子又没有贷款暂时是取不了 除非你不在济南干了 去别的城市 只要是离职了就可以取 需要的手续是: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住房公积金支取审批表...可以去单位会计那领取...如果没有就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去...然后单位盖章 需要你带本人身份证 户口本 离职证明 这些东西的原件及复印件 前提是你是外地户口 如果是的话你现在就可以办理!!! 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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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已经修改的可跳过此操作流程;   (二)公积金提取网上预约:职员→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和地点;   (三)办理提取: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专柜→业务办结。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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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建行提取,但是需要先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经十路和历山路路口往东50米,路北。 去时需要持房产证、购房发票和单位盖章的提取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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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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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贷款是不能跨区域办理的!只能将公积金取现用来异地买房的每月房贷月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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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查询】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公积金何种情况可提取,详细的看看这个:提取公积金三步走:每一步都很详细及需要什么资料等。可以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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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济南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公积金提取条件放宽连续缴纳3个月可提取租房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本市住房自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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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济南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1)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济南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济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4、济南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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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按下列程序办理: 2、完整、准确地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单位核实有关证件后,加盖单位预留印鉴(暂存职工除外)。 3、单位专办人员持《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及本办法第八条规定的有关证件到管理中心办事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审核后,为职工办理划转或存折手续。 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原则上由本人办理。由配偶代理提取的,还需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证明代理人与提取人关系的结婚证、户口簿等文件及其复印件。 6、职工本人或配偶因身体状况、出境定居等原因本人或配偶确不能办理提取的,经办人员需提供经本人签字授权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办理。 7、因公外派人员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按抚住房综字[2009]第11号文件执行。 (二)提取监督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 2、单位不为符合条件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相关材料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 3、职工有权对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举报。经查属实的,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4、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或提供虚假证明套取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追回提取的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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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咨询自己单位,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这是常见的情况之一,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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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进你所在地的公积金中心网站,输入你的名字和身份证号码就可以查了。一般情况下地市一级的公积金中心都有,如果没有,你就凭身份证去公积金中心查询。 (一) 购房支取公积金 1.支取条件: a)购房,自签订购房合同起,一年之内可以提取公积金一次(现金); b)超过一年,只能办理还贷支取,不能提现,只能转帐至还贷账户。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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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济南提取公积金手续: (1)购房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公积金卡; 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主买房人公积金提取记录单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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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般在建行提取,但是需要先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经十路和历山路路口往东50米,路北。 去时需要持房产证、购房发票和单位盖章的提取证明。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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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装修房子可以提取公积金;济南住房公积金支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规定提取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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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未还清前,不得以其他非销户原因一次性提取账户余额,以保证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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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有以下的手续需要进行处理 济南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济南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1)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济南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济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无本市自有住房,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物业服务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4、济南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  1、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协议或房改分配表。  2、购买拆迁安置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记有该笔贷款查询结果、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购房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或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0、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调离本市并已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调令、接受函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也可采取账户异地转移方式将账户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的方式办理。  1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并离开本市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条件:  1、基础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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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取公积金是不收费的, 携带省份证还有公积金证明(公积金密码卡),如果是公司离职的,拿着离职证明去当地的住房管理办支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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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有以下的手续需要进行处理  济南公积金提取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济南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1)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济南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 济南公积金租房提取材料:   (1)无本市自有住房,且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15%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证明共同居住家庭成员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成员收入证明原件(家庭成员无收入的需提供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的有关证明)、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自有住房证明、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证》、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费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物业服务费发票等原件及复印件。   4、 济南公积金退休等非住房类提取材料 :   1、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有效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和购房协议或房改分配表。   2、购买拆迁安置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房屋拆迁安置协议、拆迁安置补偿结算表原件及复印件。   3、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首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记有该笔贷款查询结果、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职工偿还自有住房商业贷款再次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还款满一年(最近十二期)的有效凭证或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职工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购房贷款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和贷款银行出具的结清证明或提前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6、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劳动能力鉴定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民政部门发放的残疾证(1-4级)原件及复印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失业证或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医院、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继承或遗赠有争议的,还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10、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1、调离本市并已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或调令、接受函原件及复印件,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证明。也可采取账户异地转移方式将账户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地公积金中心的方式办理。   1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并离开本市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条件:   1、基础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8)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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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房贷新政策房贷利率已经更新到2016年1月1日的最新房贷利率2016年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说明(具体规定参考地方房管局文件)北京:市管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元,国管公积金AA级最高贷款92万元,AAA级最高贷款104万元上海: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30万元,家庭最高贷款80万元广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5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80万元成都: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50万元,成都公积金贷款额度为个人缴存余额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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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年济南提取公积金新政策:   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 连缴三个月可提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以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5、户口迁出本市的或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   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在此之前的住房公积金余额。   符合以上二、三、五、六条的,可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储存余额,先将所应提供的证明材料交由单位进行初步审核。   2、单位对符合规定的职工开具《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转帐凭证》   3、持办理材料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4、准予提取的,管理中心将款项转至职工单位帐户,由职工所在单位发放。   提取额度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只能支取一次,以后年度缴存的须在职工退休后方可支取。   2、 偿还住房贷款的,每年可提取一次还款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还款额,贷款还清后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须在退休后方可支取。   3、凡缴存职工申请使用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申请人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均不得提取其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待还贷满1年后,夫妻双方及共同还款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其贷款本息,提取的额度不得超过上年度实际偿还的贷款本息(不含罚息)。还贷期间累计提取不得超过贷款本息总额。   4、凡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不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以凭购房合同、发票等有效凭证在一年内提取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余额,提取金额取至千位。   提取时间   1、购买商品房的,提取时间须在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登记日期一年以内;   2、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提取时间须在批文日期半年以内;   3、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提取时间须在鉴定材料日期半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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