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公积金计算方法: (1)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 =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同,同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之比,低于60%的最低按当地社会平均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300%,最高按300%计算
    已有 3 个回答
  •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只要你具备如下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了: 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及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一般缴存1年以上,有的城市为半年)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住房(包括商品房、二手房、集资建房、经济适用住房、公有住房)、建造、翻建和大修住房,均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4.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5.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6.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已有 3 个回答
  • 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公积金贷款额度额40万元;同时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价格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黑龙江住房公积金金额查询有两种方法: 一、个人携带身份证、公积金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 二、用身份证号或者公积金账号在网上查询住房公积金金额: 1、登入黑龙江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左边有“住房公积金查询”一栏,找到并点击进入; 2、点击后出现登入界面,登入方式选择“身份证号”登入,则输入身份证号码,如果知道公积金账号也可以输入公积金账号,密码默认为六个1; 3、进入个人账户后,点击公积金明细查询即可看到卡上金额。
    已有 3 个回答
  • 黑龙江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一、商业贷款 目前大部分地区首套房贷款政策主流是仍需首付3成,贷款执行基准利率,即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为6.55%; 二、公积金贷款 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总的来说,按照现有的首套房执行标准就是:新房商业贷款首付比例是三成,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为首套房90㎡(含)以下的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90㎡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已有 3 个回答
  • 网上查询:网上查询首先登陆当地公积金网站,找到个人账户信息或者余额查询的按钮,然后输入公积金账号和签证号,输入验证码后点“查询”即可查出状态及余额。
    已有 2 个回答
  • 你好,理论上是可以行的,现在有很多专门的公积金代取机构,成功率还是比较高的,不过收取的费用有点高了,大概会是所提金额的百分之十,一点都不划算,所以,我个人不建议代取.。
    已有 3 个回答
  • 黑龙江省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12%。希望我的回答能对能有帮助 谢谢。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以下是黑龙江的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多数在国家单位或者盈利比较明显的企业,住房公积金相对于五险来说金额较大,所以通常情况下一般的企业不会购买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三个基本要素为贷款对象、贷款用途、住房贷款基本条件。 1.黑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符合四个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2.黑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必须专款专用:   住房公积金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而且所购买的住房应当符合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建筑设计标准。职工购买使用权住房的,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黑龙江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当有相当于购买住房价格的20%或以上的自筹资金;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应同意办理贷款担保,等等。这些都是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所需要的。
    已有 3 个回答
  •   黑龙江省的省公积金个人帐户余额查询参考如下   一、网上查询   1、登陆黑龙江省直住房公积金网站http://www.hljszgjj.com/ 点击”住房公积金“查询,   2、进入系统登陆界面,输入身份证,相关密码,即可进入查询,   二、电话查询,服务电话是 12329   三、到单位指定的相关社会保障营业厅去查询(拿二代有效身份证及相关证件)
    已有 4 个回答
  • 黑龙江公积金贷款流程如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已有 3 个回答
  • 你好。公积金贷款买房和商业贷款买房是一样的,首套房首付不低于3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60%。只是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利率低,最新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5年以内(含5年)4.20%,5年-30年是4.70%。
    已有 3 个回答
  •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转发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现就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5年5月11日起,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现行的2.1%下调至1.85%,下调0.25个百分点;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维持0.35%不变。  二、从2015年5月11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4%下调至3.75%,下调0.25个百分点;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现行的3.5%下调至3.25%,下调0.25个百分点。
    已有 2 个回答
  •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已有 2 个回答
  • (一)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一年以上(从贷款申请日向前推算);   (二)本人或者其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城镇自住普通住房,除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外该购建等行为发生在一年以内;   (三)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五)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六)外地户口、本地农户借款人须提供联系人;   (七)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有 3 个回答
  •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景阳街132号。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交站):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南极街。 哈尔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省直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民生路179-6号。 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民安街10。
    已有 3 个回答
  • 您好,黑龙江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
    已有 3 个回答
  • 黑龙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3)租房自住房; (4)离休、退休;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6)出境定居; (7)职工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2014成都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9)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未再就业且家庭生活困难; (11)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12)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已有 3 个回答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拟放宽,职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将来均有望使用公积金支付。 规定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七种情形: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无房职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的;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的。其中,符合购买、建造、大修、装修自住住房,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自住住房租金和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几种情况的,还可同时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针对有的单位为职工缴纳很少甚至不缴纳公积金,有的单位却把缴存高额公积金当作职工隐性“福利”的现象,送审稿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职工工作地设区城市上一年度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上限不应高于12%,下限不应低于5%。
    已有 3 个回答
  • 黑龙江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提高的。公积金贷款额度跟个人信用等级相关,信用等级高贷款额度就大。所以要想提高贷款额度,需要有良好的信用等级。 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评估体系共分为七个等级:最高级别为AAA级,依次排列为:AA、A、BBB、BB、B、C。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如果借款人的信用良好,信用等级为AA级的,可以将申请贷款额度上浮15%,即可以最高申请贷款92万;信用等级为AAA级的,贷款额度可以上浮30%,可以最高申请贷款104万。 AAA级别可上浮30%,最多可贷款104万;AA级别可上浮15%,最多可贷款92万。国管公积金评级类似,只不过级别分A级和B级,A级最高可贷款104万,B级最高可贷款92万。信用评级是信用中心系统得出的结果,人为无法估计。 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评级注意事项: 1、如果申请人已婚,则配偶也需要以上材料,必须本人,如果不是本人,请下载人行规定的同意格式的委托书。 2、收入证明为规范格式,需要在国管公积金网站上下载打印。 3、信用状况可以现场查询,如果有一次不良记录,就不能评为A级,如果有三次不良记录,最高只能评为C级。 4、申请人自申请之日起2年内(情节严重的5年内)有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不能申请贷款。禁止名单还包括:两年内有过犯罪记录的;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的;5年内有隐瞒事实恶意骗取、套取公积金贷款行为的。
    已有 3 个回答
位业主已在问吧找到答案

已有4150名业主喜获装修礼券

error text

error text

我已阅读并接受 《服务条款》 《隐私政策》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