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通用流程】 网上预约提取→单位或职工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注: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购房提取流程】 签订购房合同→到房管局办理房地产证(这步可以跳过)→网上预约提取→准备资料→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提示:购房提取,首次提取成功后,第二次提取住房信息无变更的,可以直接网上申请提取,无需到经办网点。 【租房提取】 签订租房合同→到出租屋管理中心办理备案→缴纳租金税并打印发票→网上预约提取→到银行经办网点提交资料申请提取→银行经办网点受理并录入扫描资料→中心审批(不超过3个工作日)→提取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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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公积金不可以,职工购房申请提取的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暂无按月提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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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人也是在广州上班,公司上班购买的住房公积金是由公司缴纳一部分,个人缴纳一部分,每年可以提取一次。需要手续: 1、需要您单位开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找人事拿) 2、身份证明(你懂的~~) 3,、公积金对账薄 到地铁 珠江新城 站B1出口往前走100米左右到华就路,往右走70米左右到三银大厦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就好了,最好工作日上午去,办理时间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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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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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武汉普强装饰为您解答: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就路12号三银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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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这个和在哪里买房没有关系,一般提取流程如下: 1、公积金提取方法是直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提取。在提取之前,需要先在网上进行相关操作; 2、进入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登陆个人账户后申请公积金提取,并签订公积金提取网上办理协议; 3、协议签订完毕,借款人携带提取公积金所需的相关资料,到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进行公积金提取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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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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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提取的的,用买房的契税发票就可以申请提取,也可以用公积金贷款去买第二套房子,其实装修也可以提取公积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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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程序: 1.符合规定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2.购买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或者租房自住的,办理第一次审核后,由开户银行发给《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以后凭《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登记证》办理提取手续。 3.原单位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在上级主管部门托管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并加具意见后,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无上级主管部门,且职工住房公积金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的,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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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一、申请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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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目前有两家招商银行可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   1.分行营业部:天河区珠江新城华穗路5号  2.南沙支行:南沙区进港大道22号金莎广场    需先登陆公积金中心网站-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版)进行提取业务预约。可预约未来10个工作日内任一日、在任一公积金业务受理银行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预约成功后,公积金中心自动发送预约确认短信,客户也可打印预约确认单作为办理凭证。办理业务时,须向柜台提供预约确认短信、预约确认单或网上生成的预约编号,以及相应的提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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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提取预登记:   申请人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公积金提取预登记,提交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应提取资料,通过审批后持与上传资料相符的提取材料(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复印件,非首次提取的提供原件)到选定的网点办理提取手续。  具体流程:   1.点击“归集业务”-〉“公积金提取申请”进入提取申请界面;   2.点击“公积金提取申请”-〉“增加”,选择是否首次提取,首次提取的,选择提取原因,填写相应申请资料并按规定格式上传电子版的提取材料;非首次提取的,输入“提取记录单编号”;点击“下一步”,补全并修改相应提取信息,无需再次上传资料;   3.点击“保存”返回申请界面,此时信息尚未提交,可以对保存成功后的记录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4.点击“提交”,此时申请状态为审核中。提取信息提交后,中心将于5天内完成审批。审批完成后,提取申请状态将显示为“已通过”或“未通过”。审批结果同时通过短信告知申请职工。已审批通过的提取申请,若职工20天后仍未前往中心网点办理提取手续,该条提取申请将失效。 温馨提示:上传格式必须是jpg、jpeg、gif、tif、tiff、pdf格式的单页或连续页文件,大小不超过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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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服务指南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含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提取申请人对管理中心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申请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需要提交的资料: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广州市内提取申请人建行、工行、中行、广州银行其中一家的活期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等(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用于核对)。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无需再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及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由他人代办的,另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及公证书。 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非按揭购买自住住房的: ①购买一手楼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经市(或区)房地产交易登记部门监证登记的购房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 ②购买二手楼的(按契税完税证日期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 ③购买征地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 ④购买拍卖房的(自支付房款之日起两年内申请),需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发票。已办理房地产权证,需提供房地产权证及契税完税证。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在还款期内提出申请),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已出房地产权证的,需提供房地产权证)、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购房发票(二手房需提供契税完税证)。 3.租房提取的(自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半年内提出申请),提供经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或与单位签订的公房租赁合同发票)。限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所租房屋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限本人提取)。 4.建造自建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用地证明(或房地产权证)、镇(乡)以上规划部门同意建房的批文、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5.翻建、加建自住住房的(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城建部门同意翻建、加建的批文、房地产权证、购买建筑材料发票或收据。 6.大修自住住房(在批文有效期内提出申请),提供镇(乡)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或具备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地产权证、修缮费用发票或收据。 7.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离、退休证(若无离、退休证,而又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不提供)。 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医院无法证明职工伤残程度的,可提供广州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开立的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9.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户口迁出或已迁入当地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0.出境定居的,需提供签证、护照。 11.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12.失业(或下岗)的,需提供失业(或劳动就业)手册或个人缴交社保清单,男性要求45(含45岁)以上,女性要求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失业(或下岗)12个月以上。 13.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的,需提供死亡职工的死亡证明或已注销的户口证明、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法继承证明(须明确涉及住房公积金分配,原件也应提交中心)、继承人身份证。 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办理1、2情形同一套住房的二次提取申请时,只提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身份证和相应证明材料原件,不需要上述材料复印件(如果二次提取转账账号需变更的,提供变更后的转账账号(存折或卡)的复印件,同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办理1、2情形提取的,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首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业务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要求夫妻双方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同前往经办网点办理; 房屋产权人的配偶(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上没有名字)二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除携带提取政策要求的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和结婚证原件。 ★办理定期自动转账的条件:1.广州市内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购房;2.符合提取条件的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时到场,并签订《定期转账提取住房公积金协议书》。 提取业务办理场所: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经办网点。 定期自动转账办理场所:建行、中行、工行、广州银行贷款的,分别在原办理贷款的银行住房公积金经办网点办理;其他银行贷款的,在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办理。 注:本次更新时间为2011年9月1日,之后有内容修改更新的,以更新后为准。不能如数提供上述资料办理业务的,可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管理部,由办事处、管理部根据具体情况协助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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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提取条件: 职工从2015年1月1日起连续缴存满3个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夫妻双方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   2.提取时间:   职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转账时间间隔须满6个月或以上。   3.提取额度:   职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双方可申请提取每人每月不超过600元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在同一期间内,职工只能选择一种提取情形申请提取。   (一)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前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二)职工在2015年1月1日后开户缴存且符合提取条件的,可提取额度从首次汇缴月份起算,算至提取当月。   4、准备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三)提取申请人银行活期存折或储蓄卡(广州市内的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广州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农商银行、平安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交通银行其中一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用于核对);   (四)房管部门出具的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个人及家庭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证明原件(即名下房地产登记情况查询证明显示无自有产权住房,自出具之日起30天内有效。房管部门住房档案信息系统联网后可不需职工提供)。  (五)由单位经办人办理的,另需提供:   1.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委托书》;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明细表》;   4.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集体提取委托书》。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办理二次及以上提取,且上述材料的所有信息不发生变更的,仅需提供材料(二)及(四)的原件;若上述材料中的任一信息发生变更的,需重新提供上述所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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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分不同情况,提取额度也各不相同,具体如下: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3、自建、大修自住房、装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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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申报的材料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经缴存单位审核同意后,持以下相关材料到省直中心办理提取手续。 一、离(退)休的: ①离(退)休证或通知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①失业证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三、出境定居的: ①护照或定居地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住房公积金存折。 四、调离本市且户口迁出的: ①工作调动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口迁出本市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五、死亡的(以法定受益人为提取申请人): ①死亡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表明申请人与死亡人受益关系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住房公积金存折。 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1、购买公有住房或集资房的: ①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的原件、复印件; ②房改计算表原件、复印件; ③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2、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集资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集资购房户分户花名册(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②集资建房批复文的复印件(加盖集资单位公章); ③集资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集资专户账号。 3、提取公积金用于缴交房改购房款的,由单位统一办理: ①省直房改办打印的出售公有住房分座花名册原件; ②售房单位在建行房改专柜开设的售房专户账号。 4、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书、商品房购销合同书、购房借款合同、销售不动产专用发票;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购买二手房的: ①下列其中之一的原件、复印件:买卖契约(含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借款合同;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6、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① 拆迁安置协议书(含拆迁安置缴款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原件、复印件; ②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7、建造自住住房的: ① 建筑用地使用权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② 建筑规划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③ 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④ 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⑤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8、扩建、翻建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具备资质的施工队编制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复印件; ④翻、扩建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9、大修自住住房的: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工程预算书原件、复印件; ③大修工程现场勘察报告原件; ④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 七、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 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每年一次提取公积金支付超过家庭收入15%房租的: ①夫妻双方未参加房改、集资建房和未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证明原件、复印件; ②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③房屋租赁合同或租赁税收发票原件、复印件; ④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⑤法定的婚姻关系证明原件、复印件。 注:1、家庭收入根据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计算; 2、夫妻双方应同时申请办理本项支取。未婚的,应携一寸相片在申报时面签未婚声明。 希望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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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广州提取住房公积金方法: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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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126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康街38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668号赛马场汽车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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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需要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如委托他人代理的,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2、 银行审核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望回答能帮到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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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离休、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出境定居的; 7.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8.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下岗、失业人员,男性45岁、女性40岁(含40岁)以上,且连续下岗、失业12个月以上的;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缴存余额的; 11.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流程:单位或职工提供要件材料—中心经办网点审核并办理提取转账业务(不超过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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